东莞重磅楼市新规正式实施!今后要买房的注意了
既有住宅能否增设电梯?
楼盘不具备销售条件
收取诚意金如何维权?
认购后两天无理由退定
如何落地实施?
…………
日前,市住建局负责人
率队对东莞市民关注的民生话题,
一一作了回应
这些你关切的问题有了答案!
今年1月,市住建局联合市工商局发布通知称,将从3月1日起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范本”),并创新性地提出了购房人在楼盘认购之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
“两天无理由退定”将如何落地?市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袁少英给予了回应。袁少英表示,3月1日起东莞推广使用《认购书(范本)》,并非强制实行。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房企自愿采用《认购书(范本)》,该局加强与市房地产业协会合作,对于自愿加入市房协倡议成立的“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自觉接受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房企,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等方面实行差异化优惠政策。其中,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条件之一,就是自愿使用《认购书(范本)》。
据透露,市房协将于2月28日举行“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启动暨企业授牌活动。到目前为止,已经有50品牌房企、185个楼盘加入了诚信联盟。届时,市房地产业协会官网、东莞建设网将同步发布加入“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的房企和楼盘名单。
对于市民担心“退钱难”的问题,袁少英表示,认购书范本明确,房企在收到购房人书面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要退回定金。如果房企逾期没有退还,购房人有权要求房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来按天支付利息,作为违约金。
买房,是市民的大笔开销。购房人稍有疏忽,就可能在所购房屋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缴纳了诚意金。如何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市住建局向市民支招,购房前先确认自身具备购房条件。
据介绍,我市目前实行住房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市民购房前应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相关购房、贷款等政策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征信记录、经济能力、贷款额度等,是否具备相应的支付能力,以及拟购商品房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再审慎作出决定。
此外,市民认购前先核实有无取得预售证。认购前应首先核实拟购商品房所在楼盘楼栋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如发现开发商在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诚意金”等费用,请及时向住建部门反映。
市住建局还向市民支招,认购时可要求开发商注明具体楼栋房号等信息,保留“诚意金”等预订款的电子进账单原件等资料,以便投诉时可配合相关部门核查。
过去老旧小区想要增设电梯,一直困难重重。于东莞而言,目前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住建局副局长崔岗平在热线中介绍,今年2月13日,市住建局发布了《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东莞建设网、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广泛征求市民群众意见。崔岗平表示,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崔岗平还透露,为了提高决策质量,做好科学民主决策,该局计划于3月18日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施工设计、施工图审查、电梯安装企业等社会公众的意见。接下来,该局将根据公众意见完善《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力争在年内报市政府审定并正式发布实施。
来源:东莞日报、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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