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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山区小一、初一、幼儿园招生政策来了!

深圳梦 2019-10-07

划重点!2019年南山招生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优质教育全链条将如何布局?


4月18日下午

南山区教育局召开媒体会

介绍南山教育2018年工作成果

及2019年工作重点

解读南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日前,南山区教育局发布了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文末有重要通知: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招生重要时间点网上申请学位:

小一:4月24日——5月4日

初一:5月6日——5月16日

验核材料:

小一:5月11日——5月12日

初一:5月25日——5月26日


公布录取名单:

小一:6月27日15:00

初一:7月4日15:00

新生注册:

小一:6月29日——6月30日

初一:7月6日——7月7日


据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介绍,2019年南山区小一学生申请预约人数约为24800人,同比增加14%,存在一定缺口;初一学生申请预约人数约为14500人,同比增加21%,供需基本持平。预测未来几年,南山区小一、初一需求均逐年增长。



2019年南山区招生政策变化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变化

新增“单位自建房”一项15分

全面落实“两个一”

非深户少儿申请学位,需要

  • 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 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

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格执行“十项严禁”,落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落实特殊教育发展职责

开办龙苑特殊教育学校,扩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项目建设,送教上门精准服务特殊儿童。


建设全市第一所区级特殊学校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反映,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南山作为广东省首个教育强区,一直把特殊教育作为打造优质教育全链条中的重要一环,致力于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全覆盖的特教南山模式。


南山区龙苑学校是南山区第一所公办综合性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也是全市继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之后第一所区级特殊学校。这也是南山推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龙苑学校

龙苑学校位于塘朗山麓,办学规模36个教学班,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高标准建设了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公寓、室外运动场、恒温游泳馆、地下停车场,设施齐全,硬件先进。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亿元,是一所定位为高起点、高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目前,学校已从区内选调了4名优秀教师,并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等部属高校录取了14名优秀毕业生。启动教师岗前学习行动。9月份,将面对南山户籍适龄特殊儿童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共6个班(其中小学4个班、初中2个班),确保辖区特殊儿童入学率95%以上。



此外,2019年南山区还将投入500万,在16所公办学校中开设20间资源教室,满足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需求,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聘用特教专职教师对重度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实行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全覆盖;启动特殊儿童康复中心资助计划,更好服务辖区特殊儿童。


打造优质教育全链条


近年来,南山区教育局通过提高新建学校质量、挖掘优质学校潜力、打造南北片区均衡,多举措并举增加学位,全力保障新生入读需求。


2018年,南山区新建8所义务教育学校,中高考成绩继续领跑全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全省第一,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多项指数位于全国前列,“南山北”成为优质教育新高地,集团化办学“南山经验”走向全国,跨区域教育合作与帮扶惠及四地30校。区委书记王强在北部片区教育创新发展现场会上宣布“南山东西走向的优质教育带全面打通,南山人民期待已久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已成为现实。”


2019年,南山区将计划完成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3000个;新增普惠型幼儿园10所,新建幼儿园8所,增加幼儿园学位2360个。此外,南山二小、塘朗城配套初中、留仙小学改扩建、沙河小学改扩建、麒麟中学改扩建、学府小学改扩建、南头城小学拆除重建等7所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经开工,预计明年投入使用。



今年是建国70周年,也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之年,对于南山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南山教育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对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科学设定目标任务,改革开放再出发,打造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的优质教育全链条,不断推进南山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的南山教育,向人民群众交出新的优异答卷。

——南山区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局长刘根平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供家长阅读)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地图或者查询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9年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4月24日9时-5月4日14时,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26日(周五)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5月11日—12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5月16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军人子女:

第一步: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③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

  •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第二步:报名及验证材料

按时在网上报名、参照下文第2、3、4、5项准备相关材料、到校验核材料。


深圳户籍儿童: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全家户口本;

  3.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圳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

  3.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4.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台湾籍儿童: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 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港澳籍儿童: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430日前办理;

  4.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6.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 2015年起,我区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址: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房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转学插班政策一般于当年5月下旬公布,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不保证就近入读。

  3. 已入伙的住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 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具体积分见《南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

  5.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 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7.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即可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9.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学区房锁定政策进行锁定(具体政策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10.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1. 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 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2.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

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

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网上申请学位

4月24日9:00—5月4日14:00


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11日-12日共2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学校补验材料

(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16日14:30—17:00


公布录取名单

6月27日15:00后

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29日—6月30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

并于6月27日15:00前

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温馨提醒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 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2. 非深户籍儿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

  3. 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 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转学插班政策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5.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请登录民办学校网站查询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北大附中南山分校:http://bdfz.szns.edu.cn/南山中英文学校:http://nancic.szns.edu.cn/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http://dalton.szns.edu.cn/)

  6.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南山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南山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详情见招生公告,咨询电话:86970116)申请报名。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南山区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肢体(脑瘫)、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szyptx.net/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体 检:

学校或幼儿园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应在6月28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咨询居住地所属社康中心);凡在2018年9月1日-2019年6月28日期间,幼儿园组织的,由公立医院进行过的体检,小学应认可结果。新生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山教育”,查询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26486167;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每年3月10日—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各位家长请注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

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供家长阅读)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地图或者查询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9年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所属学区。

5月6日9时-5月16日14时,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点击初一学位申请,凭学生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学校上网申请,也可于5月10日(周五)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5月25日—26日到中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中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9年初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5月30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军人子女:

第一步: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南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地址:南山区学府路30号,联系电话:26400154),备案材料包括:①《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②《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③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

  •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第二步:报名及验证材料

按时在网上报名、参照下文第2、3、4、5项准备相关材料、到校验核材料。


深圳户籍学生: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全家户口本;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 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非深圳户籍学生(大陆地区):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持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430日前办理;

  4.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 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台湾籍学生: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430日前办理;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 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港澳籍学生:

  1. 《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 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430日前办理;

  4. 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 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 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 父母必须于2019年4月20日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 2015年起,我区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址: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栏-->点击学区房锁定系统查询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 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9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转学插班政策一般于当年5月下旬公布,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不保证就近入读。

  3. 已入伙的住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 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具体积分见南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

  5. 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 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个家庭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个家庭的报名申请。

  7. 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 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即可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9. 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必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9年12月31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凡提供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学区房锁定政策进行锁定(具体政策见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招生信息栏)。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10.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1. 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 深圳户籍学生,父母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请咨询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2.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均须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3. 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4类,分别为:独生子女;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


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学生是非深圳户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须提供入读公办学校条件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②由南山区企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

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

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网上申请学位

5月6日9:00—5月16日14:00


到学校验核材料

5月25日-26日共2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学校补验材料

(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5月30日下午14:30—17:00


公布录取名单

7月4日15:00后

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查询录取结果


新生到学校注册

7月6日--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

并于7月4日15:00前

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温馨提醒

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 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2. 非深户籍儿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

  3. 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 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转学插班政策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5. 关于民办学校招生问题,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请登录民办学校网站查询招生方案和咨询电话(北大附中南山分校:http://bdfz.szns.edu.cn/南山中英文学校:http://nancic.szns.edu.cn/;深圳道尔顿新华公学:http://dalton.szns.edu.cn/)。

  6.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生活的南山区户籍小学一年级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可凭南山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南山区龙苑学校(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大道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详情见招生公告,咨询电话:86970116)申请报名。凡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南山区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肢体(脑瘫)、精神(自闭症)类适龄学生,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具体要求详见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szyptx.net/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咨询电话:89468820)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体 检:

本市毕业生的《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外市毕业生到深圳市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9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或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山教育”,查询有关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26486167;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每年3月10日—7月10日开通,工作日9:00—11:30;14:0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各位家长请注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

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温馨提醒】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山区实际,现制订《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稿)》。


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01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

(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详见南山区积分入学项目及分值标准,下同)。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双非”适龄儿童)分为4类


02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

(满分为40分)


2015年起,我区施行学区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 (http://nsjyk.sz.edu.cn:8008/visit.html?orgdm=440203&tpl=xwfcx )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1.购房分为8类

2.租房分为7类

温馨提示:学区内租房(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可享受加分: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03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

(满分为20分)


按申请人家庭计生情况分为4类。


04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满分为10分)


按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分为2类。


积分的核定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点击“招生信息”进入,按自身条件选择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步: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入学资料与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比对,验核材料后给予初审积分,并向家长发放书面回执(需由家长亲自签收);

第三步:由学校、教育局将申请入读学生资料分别报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各职能部门网上(简称市“织网工程”)信息比对审核确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学校再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在招生系统进行终审确定(与初验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书面告知家长),系统自动生成终审积分,终审积分为新生录取的直接依据。


积分使用与公布


学校、教育部门将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各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家长在规定时间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和终审积分。符合入读条件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周边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申请入读学生,教育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公办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


本办法自2019年秋季招生开始实施,相关细则由区教育局牵头制订,区属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南山区积分入学项目及分值标准


01

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1. 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2. 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3. 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1. 父母双方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居住证(含父母双方是深户)——20分

  2. 父母双方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3. 父母双方只有一方办理了居住证(含父母单方是深户,另一方无居住证)——0分

  4. 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温馨提示: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生指南”。


02

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8类
  1. 购房3年或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2. 购房3年以下2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后至2017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3. 购房2年以下1年以上(2017年9月1日后至2018年8月31日之前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6分

  4. 购房1年以下(2018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含)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 ——34分

  5. 购房,父母产权占30%(含)至51%(不含)的 ——30分

  6. 购房,父母产权占30%(不含)以下的——20分

  7. 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20分

  8. 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温馨提示:购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F,选择对应的一项。


4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

(温馨提示:提供红本“租赁凭证”的才能积分,提供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不能积分;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的享受加分: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1. 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转租户不能申请)——20分

  2. 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3. 单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2017年5月1日之后入住)——7分

  4. 租房5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4月30日前签订)——15分

  5. 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4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之间签订)——12分

  6. 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6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之间签订)——9分

  7. 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凭证在2017年5月1日-2018年4月30日之间签订)——7分

温馨提醒:非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深户儿童家庭居住时间连续不满1年的,可以申请学位,但本项不积分(说明:连续居住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


03

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A:独生子女----20分

B:政策内或全面二孩----18分

C: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10分

D:政策外未接受处理或数据有误----0分

04

申请入读学生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社会保障卡,分为2类

  1. 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2. 单方社保——5分


来源:南山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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