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示!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城中村再传利好,7个村被委以重任!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透露,已经选定罗湖区的梧桐AI生态小镇、南山区的南头古城、宝安区的清平古墟、龙岗区的甘坑客家小镇、龙华区的观澜古墟、大鹏新区的大鹏所城和南澳墟镇7个城中村作为城中村综合整治的试点项目。这7个城中村接下来将结合自身的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滨海风貌等特色,不采取大拆大建的方法,通过综合整治让其面貌实现重塑。
《关于推进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
综合整治试点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综合整治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的内容进行解读。
《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州西关历史文化街区永庆坊时指出——
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2019年3月22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19-2025)》(深规划资源[2019]104号),提出了我市要转变城中村城市更新的思路,要加大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落实有机更新理念,通过微改造的绣花功夫,推进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特色风貌塑造。
深圳城中村。图片来源:深圳梦
深圳的城中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的改造提升不容忽视。然而深圳的城中村各自有着鲜明的特色,有的规模庞大,有的涉及到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管理要求,如何在“不大拆大建”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进行保护和有机更新,如何在推动现代化的进程下延续历史脉络、挖掘其独特价值,综合整治应是深圳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出路。
为什么要强调
有机更新的理念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
城市不仅是我们生存的空间场所,更是一个与我们共存的生命机体。从城市到建筑,从整体到局部,如同生物体一样是有机联系,和谐共处的,城市建设也应直面高速城市化导致的各种“城市病”,按照城市内在的秩序和规律,顺应城市的肌理,采用适当的规模,合理的尺度,根据改造的内容和要求,妥善处理当前和未来的关系。维持并持续激发城市的生命力,需要不断推进小规模渐进式、推陈出新的城市有机更新,城市的历史文化在持续的城市更新中得以延续并不断获得新的生命,城市从而得到持续不断的生命活力。《方案》正是在这一理念基础上探索建立属于深圳特有的城中村有机更新模式。
深圳的城中村大部分存在居住品质较差、开敞空间及公共设施不足、历史文化保护欠缺等方面的问题,但我们也要看到城中村在深圳城市发展的历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
一是记录了深圳的发展脉络,是历史文化空间的重要载体。例如城中村紫线及历史风貌区占全市历史文化空间的41%,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发源于城中村,由原住民传承,主要包含宗祠文化、客家文化和移民文化等,形成了深圳特有的文化与活力。
二是保障了我市大量人口的住房需求。
三是提供了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促进了城市整体职住平衡。
在避免大拆大建,践行绿色发展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发挥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积极作用,解决城中村现状面临的问题,必须走有机更新的道路。
为什么要选择一些试点项目
来进行城中村综合整治?
根据《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2019-2025)》,深圳划入综合整治分区涉及252个行政村、718个自然村,用地总面积55平方公里。
我们在对这些城中村
进行了深入地分析调研后
有以下发现
一方面这些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所要达到的目标、工作重点以及采取途径都不尽相同,较难通过统一的规划标准或统一的路径去全面实施推进。
另一方面,深圳的城中村有机更新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亟需通过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试点项目予以先行推进,在探索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所以,本次挑选了罗湖区的梧桐AI生态小镇、南山区的南头古城、宝安区的清平古墟、龙岗区的甘坑客家小镇、龙华区的观澜古墟、大鹏新区的大鹏所城和南澳墟镇七个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俗文化、滨海风貌等方面各具特色的城中村作为试点。
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
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思路
《方案》旨在落实有机更新理念,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在注重城市功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的同时更加注重历史文化保护、特色风貌塑造。
更新方式由拆除重建为主向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多措并举转变。
更新原则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走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相融合。
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多种实施手段,加快推进7个试点项目实施,以树立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典范。
本次工作有哪些创新思路?
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方案》旨在落实有机更新理念,以试点项目实施为抓手,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城中村有机更新。主要创新思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创新有机更新理念,实现城中村更新跨越式发展目标。在理念上,由侧重于单个项目改造为主,向顺应城市发展内在秩序和规律、与城市相融共生转变;在目标上,由侧重于物质环境改造,向层次丰富、内涵深厚的综合可持续更新转变。
二是探索创新有机更新模式和实施方式。通过试点项目实施引导城中村更新由以往拆除重建为主的更新模式向拆除重建、综合整治和功能改变多措并举转变,实施方式上由以往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转变。
三是建立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工作机制。在全市层面统筹指导,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总体形成条块结合、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四是统筹利用政策工具箱,加大试点项目政策保障。在统筹利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组合拳优势,保障综合整治试点落到实处。
五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有机更新工作。通过探索历史文化保护、特色风貌塑造、生态环境保护等不同类型的试点项目综合整治,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城中村转型发展。
7个试点项目是如何挑选出来的?
本次工作是以“寻历史、兴文化、展形象、树典范”为核心,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来探索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有机更新模式。
01
进行生态保护与有机更新融合探索
梧桐AI生态小镇,位于罗湖区梧桐村和大望村,在基本生态控制线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低成本的空间优势,原生的小镇尺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兼顾发展诉求和生态与水源的保护要求。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生态与水源保护优先、有机更新发展路径与智能化治理手段相结合,树立生态保护与有机更新融合典范。
02
进行历史保护与有机更新融合探索
南头古城,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距今已有1700年历史,是深圳、香港城市发展的共同源头,被誉为“深港历史文化之根”,保存了多处历史文物,且拥有3万多常住人口的城中村。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保护与活化利用优先、空间环境与服务设施提升相结合,树立历史保护活化与城中村发展有机融合的典范。
大鹏所城,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村,距今已有610年历史,背山面水,兼具山海资源,有“沿海所城,大鹏为最”之称,是鸦片战争肇始地,代表了我国明清防卫城池的工艺成就与科技文明,被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保护所城“山-城-海”的历史格局,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树立大鹏半岛全域旅游和社区融合典范。
大鹏所城。图片来源:深圳梦
03
进行商贸复兴与有机更新融合探索
清平古墟,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西北面,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深圳四大古墟之一。古墟保存了永兴桥、广安当铺、新桥粮仓等老建筑,永兴桥是深圳现存唯一古石桥。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风貌修复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树立历史商贸区复兴和现代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典范。
观澜古墟,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深圳四大古墟之一,是我市现今唯一完整保存下来的传统客家墟市,因水而生,反映了客家人“亲水而居,择水而息”的生活方式。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风貌修复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复兴同宗同源文化底蕴,整体提升观澜古墟活力,树立历史商贸区复兴和客家文化寻根有机融合的典范。
04
进行民俗文化与有机更新融合探索
甘坑客家小镇,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村,起源于明清时期,已有350多年历史,被誉为深圳十大客家古村落之一,四山环抱、活水长流、良田多顷,仍保持着客家排屋的原貌。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传承和弘扬客家民俗文化,打造生态田园,树立民俗文化传承和文化旅游有机融合的典范。
05
进行滨海特色与有机更新融合探索
南澳墟镇,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三面环山,一面临海,起源于明洪武年间,拥有绮丽的滨海风光、山海交融的空间特色和独特的本土渔村文化,是真正最具全域滨海风貌的特色小镇。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传统与现代交汇、文化与生态共进、山城河海交融,树立滨海特色塑造和民俗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的典范。
7个试点项目的规划定位和目标是什么?
1
梧桐AI生态小镇
凸显“山青水秀、偏居一隅”原生小镇特点,秉承“生态保护优先、发展路径创新”发展历程,形成深圳城中村转型发展范例。坚持生态更宜人、生产更高效、生活更美好“三生融合”理念,聚焦孵化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产业,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综合治理改革创新示范区。
2
南头古城
以“粤东首府、港澳源头”为定位,通过历史文化重现、城市活力提升、多元内容植入三大途径,以南山区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中十一项整治内容为基础保障,在完善文物保护的同时为古城注入新鲜血液,让古迹得到保护、文化得到发掘、城市得到发展,将南头古城打造成独具传统文化与商业氛围、空间环境与服务设施良好的城市传统风貌展示区。通过空间升级、内容升级,力求将古城打造成为代表深圳1700多年历史之根的城市发展共生体,实现“湾区文化地标”的目标。
3
观澜古墟
凸显“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的特点,维护清代中晚期客家风格建筑群以及渡口、商铺、古寺等设施,彰显深圳商贸史重要阶段的代表特色;结合“墟市+住宅”的特色布局,展现客家人“亲水而居,择水而息”的生活方式;通过古墟保育活化和整体活力提升,打造传统文化旅游示范区,港澳同胞客家文化寻根之地。
4
清平古墟
展现清代中晚期松岗、石岩、公明等地商品交易和集散地的特色,维护永兴桥、广安当铺、新桥粮仓等老建筑,以岭南文化复兴清平,以修旧如旧活化古墟,打造大湾区为背景的深圳文化创意新名片。
5
甘坑客家小镇
活化传统客家民居和风情建筑,保留客家排屋肌理,以生态田园为基础,以客家文化为内涵,以客家风韵建筑为空间载体,以民俗节庆、传统美食、非遗保护、田园体验为核心,打造集文化旅游、田园休闲、生态度假、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客家文化旅游目的地。
6
大鹏所城
传承历史文化,突出“沿海所城,大鹏为最”、鸦片战争肇始地等历史价值,展现明清防卫城池的工艺成就;进一步打造“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鹏城村;发挥兼具滨海气质与人文风情的特色资源优势,打造山海蓝湾,古韵鹏城,营造大鹏半岛全域旅游和社区融合典范。
7
南澳墟镇
保育活化岭南渔村特色建筑,重现老街文化墟市,塑造渔港特色风貌;建造滨海文化标志,塑造望海、见山、现墟镇的总体空间格局;打造传统与现代交汇、文化与生态共进、山城河海交融的国际化滨海特色小镇。
如何在规划编制中突出
城中村的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
《方案》对试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内容提出了详细的指引和要求:
一是拓展数据信息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在人口、社会、经济、土地、建筑物等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试点项目传承的历史、民俗、文化等信息,以及生态环境、建筑布局、空间肌理等特色,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和自然资源禀赋。
二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专题研究。在历史文化传承方面,强调国家、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以及具有一定历史和传统文化特色的历史遗存如古村落、宗祠、牌坊、古树等的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深圳市紫线规划》、《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提出修缮保护或活化利用措施和运营管理方案,以实现历史保护与城中村空间共生、文化共生的目标。
在城市特色塑造方面,强调对试点项目原有肌理、空间特色及整体风貌的管控。保持建筑风格多样性,凸显包容文化,同时考虑周边环境的协调性。记录城市发展轨迹,适应资源禀赋和地理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制定建筑立面色彩、材料、开窗及屋顶形式等设计方案,打造既有共性又具特色的差异化城中村空间。
三是提升整体环境品质。强调公共活动空间的连续性,沿街景观的协调性和丰富性。充分利用现状荒废地、弃置地、无人使用和管理的用地,打造高品质公共开敞空间,结合步行系统,形成公共空间网络,对景观小品、街头绿地及城市家具等的设计提出布置指引。完善优化城中村亟需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四是践行多方参与的规划编制机制。鼓励城中村试点综合整治规划采取招标、竞赛、工作坊等方式公开征集规划设计优秀方案。建立专家研讨会制度,邀请国内外规划设计领域知名专家指导规划编制。通过设置公众论坛等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公众参与。构建审查部门、专家、规划设计单位、实施单位、社会公众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
五是加强规划编制的创新技术应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利用城市仿真技术对规划设计进行多方案、多效果比较,全方位审视规划实施完成后的建筑和城区,更好的保留和延续城中村传统肌理。
有哪些具体措施保障试点项目实施?
在资金方面
一是市区财政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是充分利用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文物保护补助经费等多种资金来源作为补充。
三是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参与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四是鼓励区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成立社会公益基金积极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促进城中村转型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鼓励建立试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机制,避免重复投资,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运营管理方面
一是积极引导参与试点项目实施的市场主体或引入专业市场运营机构,作为后续项目整体运营管理的主体。
二是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设立机构处理试点项目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鼓励区政府组织专家、市民代表等成立监督咨询机构,对试点项目规划、实施及运营过程中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监督。
城中村综合整治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这些部门是怎样分工合作的?
《方案》提出了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市级层面定期召开全市城中村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作会议,指导、协调试点项目推进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善城中村综合整治相关政策,提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及相关线索的保护规划设计指引。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明确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开展地下埋藏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提出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保护要求和使用功能指引。
各区政府指定部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有序有效推进具体实施。
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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