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2,深圳累计10例境外输入!集中隔离、未参保患者医疗费自理
3月18日,深圳再确诊2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累计达10例。
新增2例均为在英国求学的中国籍人士,入境深圳后被确诊。
第九例
22岁中国籍男性
第九例于3月18日上午确诊,患者从英国前往中国,经深圳湾口岸入境后,由专车送到集中隔离观察点入住,17日晚出现发热,随后被确诊。
患者为中国籍,男性,22岁,在英国伦敦留学,此前居住于深圳市福田区,1月12日返回英国伦敦。
确诊前主要活动轨迹
3月15日,患者从伦敦希思罗机场乘坐AY1338航班到达芬兰赫尔辛基机场。
3月16日0时,患者乘坐AY099航班前往香港。
3月16日16时,患者抵达香港,后乘坐出租车前往深圳湾口岸,入境时戴双层口罩(内层医用口罩,外层N99口罩),体温为36.3℃。
3月16日22时,患者被福田区专车送到集中隔离点入住。
3月17日9时,驻点医生对患者采集咽拭子。
3月17日20时,患者出现低热,腋温37.2℃。
3月18日8时,驻点医生反馈,初筛结果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3月18日8时,患者由120负压救护车转送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3月18日15时,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复核,结果亦为阳性。
患者自述从英国到香港飞行期间,除就餐外均佩戴口罩。
目前患者病情稳定。经初步判定,其在中国内地有1名密切接触者已离深,已通报当地疾控部门协查。
第十例
19岁中国籍男性
第十例于3月18日上午确诊,患者从英国前往中国,经深圳湾口岸入境后接受医学观察,随后被确诊。
患者为中国籍,男性,19岁,在英国伦敦留学,此前居住于广东省东莞市,1月5日返回英国伦敦。
确诊前主要活动轨迹
3月16日上午,患者从伦敦希思罗机场乘坐SQ317航班前往新加坡樟宜机场;
3月17日,患者在新加坡乘坐SQ856航班,前往香港;
3月17日13时,患者抵达香港国际机场后,乘坐直通车转乘出租车前往深圳;
3月17日15时,患者到达深圳湾口岸。入境时体温为36.4 ℃,自述有英国旅居史,自觉咳嗽、乏力等症状,海关部门将其留置于深圳湾口岸隔离观察室。
3月17日22时,120救护车将其转送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诊治。
3月18日11时,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3月18日19时,深圳市疾控中心完成复核,结果亦为阳性。
目前患者已转送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经初步判定,其在中国内地的密切接触者有3名,均被集中隔离。
深圳10例境外输入“新冠”病例
自2月22日以来,深圳共新增10例新冠肺炎病例,均为境外输入。
第九例,3月18日确诊,英国输入,22岁中国籍男性;
第十例,3月18日确诊,英国输入,19岁中国籍男性。
截至3月18日24时,深圳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427例。3月18日当天新增2例,出院4例。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中,男性206例、女性221例。
按照病例管理地区划分,南山区87例、福田区82例、龙岗区71例、宝安区62例、龙华区34例、罗湖区33例、光明区11例、坪山区7例、盐田区6例、大鹏新区2例、其他(指由机场、车站、码头、关口、路卡等直接送往定点医院或集中隔离点)32例。
目前,重症1例、危重症1例,死亡3例,累计出院407例。
17例确诊病例均在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147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资料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疾控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疾控中心、深圳市疾控中心、深圳市卫健委、广东省卫健委
广东明确:境外入粤未参保患者医疗费原则上自理
为做好对境外来粤返粤人员的服务管理,从2020年3月19日零时起,广东对境外来粤返粤人员有关费用实行以下政策:
一、关于医疗费用
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境外来粤返粤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二、关于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境外来粤返粤人员中需要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其食宿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
三、关于核酸检测
所有境外来粤返粤人员入境后均应接受免费核酸检测。
消息来源: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南方+”
广东要求这些入境者,一律隔离14天!
广东不断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及时完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入境人员核查机制,对所有从国外入粤返粤人员从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各环节形成闭环。
从3月19日零时起,所有从国外入境来粤的中国籍旅客,以及在来粤之前14天内,有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德国、法国、美国、西班牙、英国、泰国、菲律宾、瑞士、瑞典、比利时、挪威、荷兰、丹麦、奥地利、马来西亚等19个国家旅居史的外国籍旅客,都要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防控措施。
资料来源:南方财经网
一图指引|疫情期间,海外留学生到底回不回国?
图片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海关@入境人员,关于《健康申明卡》的11个问题,答案都在这!
出入境健康申报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1月26日,为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发布公告,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进行健康申报的制度。这是国境卫生检疫的重要环节,也是进出境人员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02
《健康申明卡》如何填写?
出入境人员要杜绝侥幸心理,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健康申明卡》的相关内容并提交给海关审核。隐瞒和虚假填报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轻则警告罚款,重则有期徒刑。填写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1. 确认《健康申明卡》为最新版本。版本号在右下角查看,目前最新版本为2020年3月15日第五版。▲2. 不要遗漏项目,注意底部的旅客签名和日期。▲3. 国际长途旅行入境的旅客,应注意时差的换算。
03
《健康申明卡》主要内容有哪些?
包括五大方面的信息,一是旅客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二是居住和旅行信息;三是接触人员情况;四是个人身体状况。五是接受过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结果。进出境旅客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04
通关后14日内的境内住址为什么要详细填写?
这是为了便于相关部门能够联系到进境人员,如果出现同一时间通关人员被确诊的情况,可以通过该地址联系到申报人,采取相应的防疫和医疗措施。因此该地址应尽量准确详细。05
居住和旅行信息是什么?
居住和旅行信息,简称旅居史,是指过去14日内分别停留或到过的国家和地区。注意以下事项:▲1.旅行史需依时间点和不同国别逐一详细登记,既包括过去14日在中国旅行或居住的省市,包括港澳台地区,也包括过去14日在中国以外旅行或者居住的国家和地区。所到国家和地区应详细到州或市,明确所在区域是农村或城市。▲2.需列明的有无同行人员及其相关信息。过去14日内进出境时间、口岸及进出境时有无传染病症状或体征。需特别注明乘坐交通工具的座位号。▲3.对于入境人员,如果因转机、换乘运输工具等过境第三方国家或地区的,也应如实填写过境情况。06
接触人员情况是指什么?
是指过去14日内是否存在以下情况:▲1.曾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曾接触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3.所居住社区曾报告有新冠肺炎病例;▲4.所在办公室/家庭等出现2人及以上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07
个人身体状况是指什么?
个人身体状况申报分两个部分:▲1.如旅客在过去14日内存在表上所列“发热”、“干咳”、“鼻塞”等21种症状,则在对应方框内进行勾选,如无上述症状无需勾选。如有其他症状的未在表中列明,可选择其他症状进行填写申报。▲2.对过去14日曾经服用退烧药、感冒药和止咳药,申报说明。08
服用退烧药、感冒药和止咳药的情况为什么要申报?
进出境人员在出现身体不适时服用上述药物,会造成身体状况的改变,如体温下降,咳嗽减轻,进而影响海关卫生检疫部门对其身体状况的检查和判断,可能构成不如实申报个人健康需要追责的情形,因此应主动在《健康申明卡》申报。09
健康申报后海关会如何处理?
海关接受申报后,在验核信息完整无误后,会开展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1.体温监测,所有进出境人员须接受红外体温检测及手持式测温枪测温,对部分人员会开展水银温度计温度复测。▲2.医学巡查。关员通过观察、问询等方式,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等症状人员,以及逃避检疫的情况。▲3.流行病学调查。对进出境人员开展调查询问,查验相关证书证件、登记相关信息等。10
如果被海关确定为确诊、疑似病人,或者有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的,海关接下去会采取什么措施?
对经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及实验室检测排查后判定的确诊、疑似病例,有症状人员、无症状感染者、无症状但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等人员,海关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联防联控机制,转送地方落实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出入境人员应当配合海关、地方卫生部门进行的医学措施和防控措施,努力做到早隔离、早诊治。11
如果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第一,根据《国境检疫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海关给与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情节严重的,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列明的六种情况,如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会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加处罚金。第三,如果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海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将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加处罚金。目前,防控境外疫情输入已经成为疫情防控的“主战场”之一。绝大多数进出境旅客在这里能够自觉主动的配合国境卫生检疫要求,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但也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伪报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甚至通过服用退烧药的方式蒙混过关,给疫情防控和他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威胁,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谴责,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资料来源:深圳海关、深圳法宣号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关于深圳的一切,关注深圳城市、精神生长!
我们的使命是:星辰大海,只与梦想者同行!
拥有深圳梦,请关注(微信号ID:SZeverything)
欢迎来稿,合作,畅谈深圳梦,邮箱至:SZeverythin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