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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香港沸腾:“港版国安法”要来了!全国人大发布涉港决定草案7大内容!

深圳梦 2021-02-21

5月22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特别提到:“我们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落实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申宏 摄


全国人大发布涉港决定草案7大内容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5月22日上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王晨作说明时说,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从事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活动;公然侮辱、污损国旗国徽,煽动港人反中反共、围攻中央驻港机构、歧视和排挤内地在港人员;蓄意破坏香港社会秩序,暴力对抗警方执法,毁损公共设施和财物,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还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通过立法、行政、非政府组织等多种方式进行插手和捣乱,与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勾连合流、沆瀣一气,为香港反中乱港势力撑腰打气、提供保护伞,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这些行为和活动,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23条立法。它既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信任,也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然而,香港回归20多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的极力阻挠、干扰,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自2003年23条立法受挫以来,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严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完成23条立法实际上已经很困难。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源于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除了法律制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和执法权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缺失,有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香港社会需要大力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普遍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总的看,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23条立法有被长期“搁置”的风险,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难以有效执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都明显存在不健全、不适应、不符合的“短板”问题,致使香港特别行政区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活动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着不容忽视的风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结合多年来国家在特别行政区制度构建和发展方面的实践,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有多种可用方式,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制定法律、修改法律、解释法律、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和中央人民政府发出指令等。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对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研判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了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第一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就相关问题作出若干基本规定,同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授权,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法律并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2020年5月1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同意国务院有关报告提出的建议。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拟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决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王晨作说明时说,新形势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必须遵循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是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责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

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必须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必须坚决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严格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牢固树立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任何违反法律、破坏法治的行为都必须依法予以追究。

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不受任何外部势力干涉。必须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及其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事务,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和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对于任何外国制定、实施干预香港事务的有关立法、行政或者其他措施,国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同尊重保障人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保障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王晨作说明时说,决定草案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导语部分扼要说明作出这一决定的起因、目的和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决定,是根据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的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具体情况,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将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

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


第一条,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强调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第二条,阐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第三条,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第五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第六条,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的宪制含义,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据此行使授权立法职权;二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的任务是,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三是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方式,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第七条,明确本决定的施行时间,即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王晨最后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作出的上述制度安排,包括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仍然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及其实施都不得同本决定相抵触。


本决定作出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同有关方面及早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积极推动解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专门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央视网


人大香港代表团声明:

坚决拥护和支持“港版国安法”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22日)开幕,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香港代表团今日发表声明,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人大的决定,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声明指,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迟迟没有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活动愈演愈烈。去年「修例风波」发生后,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自决」「公投」等主张,重创经济民生,製造社会撕裂和对立,损害香港的投资环境和国际形象,荼毒下一代,贻害深远。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已经刻不容缓。

声明强调,全国人大此次作出决定,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世界上任何国家,国家安全立法都属於中央权责,中央是国家安全及国家利益的最终守护者。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七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一国两制」下的特殊安排,不影响中央继续建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有关立法和执法体系。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没有取代或废除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区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加快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

声明重申,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外国干预香港特区事务等四类行为和活动进行立法,针对的是香港当前面临的危害国家安全最严重、最突出、最迫切的风险,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护的是遵纪守法的绝大多数香港市民,符合所有爱护香港市民的所思所盼。

声明续指,全国人大有关决定有利於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利於保护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有利於维护香港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必将推动「一国两制」航船沿著正确的方向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港区政协委员声明:坚决拥护「港版国安法」

图: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发表声明,坚决支持和拥护「港版国安法」(受访者供图)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22日)开幕,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今日发表声明,对此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声明指,回归后,香港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明显的法律制度漏洞。「修例风波」以来,香港反对派勾结外部势力大肆破坏,「港独」激进势力日益猖獗,暴力恐怖活动不断升级,严重损害香港法治和经济民生,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声明强调,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香港的繁荣稳定。在国家安全遭受严重威胁、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由中央出手解决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势在必行。声明重申,涉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主义及外国干预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对绝大多数守法市民的权利和自由不会有任何影响。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呼吁香港广大市民为共同福祉支持这项国家立法,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林郑倡港人正面看待「港区国安法」立法工作

林郑月娥倡港人正面看待「港区国安法」的立法工作(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李斯哲摄)

【文汇网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2日开幕,会议将审议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22日)晚8时半率领一众司局长及行政会议成员会见传媒。林郑月娥指出,反对力量可能很快会就人大决定发动攻击或误导指控,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其中一个基本原则,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权益。她希望香港社会正面看待立法工作,特区政府会积极反映香港具体情况。


林郑月娥认为,立法不会影响「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贯彻实施,不会改变资本主义法律制度及外国投资者得到依法获保障的利益;立法行为可以使港府依法有效防范和遏止危害国家安全及恐怖主义的行为活动,令香港更安全,有力加强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在港营商的信心。林郑月娥强调,立法工作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梁振英:不要低估中央处理香港问题的决心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2日在京开幕,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21日晚,央视新闻就此专访了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完全必要

去年6月以来,香港激进暴力犯罪分子製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无法无天的事件,严重践踏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将香港推到极为危险的境地。

梁振英:过去几年香港内部环境和整个世界的国际关係都起了一些比较重大的变化。包括香港有一小部分人,罔顾国家安全,罔顾我们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些都需要香港有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法律去制裁禁止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新的形势和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梁振英:我相信中央做这麼大的一个决定,肯定已经有了通盘的考虑,而且有非常充分的準备。所以我在这裡奉劝香港的反对派,不要低估中央处理香港问题的决心。

全国人大堵塞漏洞合情合理合法

香港特区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繫。

令人失望的是,香港回归近23年,至今仍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这个漏洞必须堵塞上。

梁振英:香港回归到现在23年了,一直由於反对派用种种阻挠的办法,包括「拉布」等等,使得有一些类似的法律在香港不能通过。当年写下23条,由於当时香港的一些法律一些单行法都没能完全满足国家安全方面的需要,所以就有这麼一条。但过去23年一直不能立法,看样子短期内也不能完成立法的工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大堵塞漏洞,这个完全是合理合情合法的,同时人大也绝对有这方面的权力。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符合香港社会和外来投资者利益

梁振英: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社会,包括美国本身,也包括亚洲一些国家,比如新加坡,都有(维护国家安全)这方面的法律,他们的法律还是相当严谨严密的。

在香港落实好一国两制,必须要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没有这项法律,反而会影响各方利益。

梁振英:有了这样的法律,不妨碍外国投资者在当地投资,不妨碍当地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这个也是香港应该做的。我们现在有一个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会影响到「一国两制」的实施,会影响到香港社会的安定,因此影响到投资的兴趣,影响了香港的经济发展。

因此,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非常必要,也符合香港社会主流民意。

梁振英:我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都知道,基本法有这个要求,而且基本法这个要求一直没有实现。在没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情况下,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会受到影响。我相信绝大部分香港市民是充分了解到这一条的。

唐英年:「港版国安法」不会削弱港人自由权利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22日)开幕,会议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认为,即使有关建立香港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条例在港实施,都不会削弱港人各项自由和权利,亦不会破坏「一国两制」。

唐英年说,绝大多数市民都不会分裂或颠覆国家,亦不会勾结外国势力或政治组织,因此大家毋须担心。唐英年强调,由於中央政府一直看到香港形势恶化,包括有人明目张胆勾结外国势力,因此认为有责任在国安方面有所作为,於是提出相关草案。

他预料,有市民反对条例,引发遊行或示威是在所难免,但条例实施对本港营商环境有利,对维护香港法治及稳定性有积极作用,相信绝大多数商界人士会欢迎。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大公报香港文汇报推「港版国安法」号外

图为两报号外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今日(2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港版国安法”受到各界极大关注,不少读者都想深入了解全国人大这一决定。大公报香港文汇报今日特别推出号外,在版面中设置了新闻报道、草案摘要,决定原文等内容,及时正本清源,答疑解惑,让读者对“港版国安法”有更加详细深入的了解。据悉,两报号外下午将在全港100多处派发。

(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港中联办:市民各种自由不受干预 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图:香港中联办 (点新闻资料图片)

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中联办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全国人大决定审议涉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草案,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自由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财产安全继续得到切实保障。中央政府会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会损害一切合法权益。

发言人批评,香港一些人与国际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相勾结,妄图推动香港走向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这些人的行为不是要民主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政治发展快一点慢一点的问题,而是要顽固对抗中央全面管治权,衝击特区宪制制度,根本上毁掉一国两制。中联办说,可以想像,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出於反中乱港的居心,势必会大肆造谣抹黑,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製造恐惧。

以下为全文:

香港中联办发言人谈全国人大会议涉港议程:补国家安全漏洞 保“一国两制”前途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5月22日表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这是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的必要之举,是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爱。

发言人表示,自非法“佔中”和“修例风波”以来,香港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勾连外部势力屡屡突破底线,让“一国两制”实践面临严峻挑战,令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一些人公然鼓吹“港独”,叫嚣“武装建国”“广场立宪”“为美国而战”,侮辱和焚烧国旗,污损国徽,衝击中央驻港机构和特区政权机关。他们当街纵火,四处投掷汽油弹和燃烧弹,破坏程度不断升级,已经呈现本土恐怖主义特征。这些行为使香港国土安全、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遭受严重衝击,香港法治和市民生命财産受到严重威胁。香港面临回归以来最严峻局面,“一国两制”列车面临脱轨的危险。

发言人指出,对於香港特别行政区来説,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是“必答题”而不是“选择题”。“一国两制”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两者缺一不可。回归以来,特别行政区制度得以确立和有效运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也遇到新的问题和挑战,在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现实风险尤为突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无可争议的宪制责任。回归近23年来,特区政府为此不断作出努力,但在反对派百般阻挠下,有关立法至今无法完成,使香港成为世所罕见的在国家安全上“不设防”地区。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堵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执行机制,是维护“一国两制”制度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完善同宪法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必然要求。

发言人强调指出,香港出现当前严峻複杂局面,与回归以来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缺失有著重要关係。香港一些人与国际反华势力和“台独”势力相勾结,妄图推动香港走向独立或半独立政治实体。越来越多的香港同胞清醒看到,这些人的行为不是要民主多一点少一点的问题、政制发展快一点慢一点的问题,而是要顽固对抗中央全面管治权,衝击特别行政区宪制制度,根本上毁掉“一国两制”。最近在香港抗击新冠疫情取得显著成效后,社会各界迫切期望香港能够团结起来再出发,这是民心所向,是香港继续前行的力量。没有和谐稳定的环境,怎会有安居乐业的家园!少数政治激进分子企图“揽炒”香港,绑架750万港人利益,执意把香港逼往绝路,对此中央绝不会坐视不管。他们完全低估了中央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大局稳定、维护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决心和意志。中央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负有最大责任,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责任,对维护香港的根本利益和香港同胞的根本福祉怀有最大关切,採取果断有效举措,筑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屏障,势在必行,理所当然。

发言人指出,有关香港国家安全立法针对的是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针对的是极少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自由不受干预,日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财産安全继续得到切实保障。中央政府会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方针,切实保障广大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会损害一切合法权益。可以想见,反对派及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出於反中乱港的居心,势必会大肆造谣抹黑、以危言耸听的惯用伎俩製造恐惧。广大市民一定要认清他们的本质,要看到中央维护“一国两制”的决心和信心,要相信国家安全得到保障,香港才能发展得更好。

发言人强调指出,中央对港的方针政策始终是为了确保“一国两制”正确实施,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只有国家安全根基牢固,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够解决经济民生等深层次矛盾问题,才能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才能为香港赢得更大发展空间。展望未来,我们相信香港在国家安全立法的保障下,能够逐步健全和完善特别行政区制度,谱写出经济繁荣发展、市民幸福生活的新篇章,继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独特而重要贡献。(大公文汇全媒体新闻中心供稿)


大公报社评:国安立法利国利港利民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今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议程中,包括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於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通过后将在香港实施。国家出手维护香港的国家安全,天经地义,意义深远。这部被称为“港版”国安法的法律,将挫败反中乱港势力的“颜色革命”图谋,保护大多数市民的福祉,为香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保驾护航,为“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全国人大发言人张业遂昨晚公布了这一重大消息。他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香港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而全国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根据新的形势及需要,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是完全必要的。

建立香港的国安机制,本来就是香港的宪制责任。基本法二十三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国家政权等七种罪行。但由於种种原因,尤其是反对派的疯狂反对,致使香港回归即将二十三年,二十三条本地立法一直束之高阁。国安立法的缺位,为香港不法分子勾连外部势力破坏“一国两制”提供可乘之机,对社会的危害有目共睹。

去年六月以来,修例风波演变为黑色暴乱,更是将香港的国安漏洞暴露无遗。大批黑衣暴徒打砸抢烧,疯狂破坏公私设施,无辜市民被血腥围殴,有人遭到火烧,有人更被砖头活活打死。警方破获不少真枪实弹及製造炸弹案,显示黑暴已渐渐走向恐怖主义。最近,新冠疫情刚刚缓解,黑暴势力又捲土重来,无休无止的“政治揽炒”、“经济揽炒”、“暴力揽炒”,不仅令香港成为国安的巨大隐患,且使香港人失去免於恐惧的自由以及工作、学习、旅行乃至生存的权利。

反对派自恃有外部势力撑腰,就可以为所欲为,包括阻止二十三条立法,但事实证明这不过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中央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全国人大果断出手为香港国安立法,这是“一国两制”的应有之义。

国安立法是国际惯例,西方国家拥有最完善的国安法。中国也不能例外,内地於一五年重新修订了国安法,澳门於○九年通过二十三条本地立法。针对“台独”分子蠢蠢欲动,中央亦一早制订“反分裂国家法”。独有香港国安法缺位,成为最突出的短板。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及国力增强,外部环境变得更加错综複杂,国际反华势力打“香港牌”阻挠中国发展屡见不鲜,这也是“港独”思潮氾滥、黑暴势力猖狂的大背景。

香港是我们共同的家,绝大多数香港人不愿看到家园被毁,不愿意见到香港沦为颠覆国家的基地。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刻不容缓,势在必行。好比遏制新冠病毒,需要研发疫苗,而针对“港独”、“黑暴”势力等政治病毒,国安法就是最好的疫苗,外部势力将无法施其技,警方打击不法分子将有法可依,如此才能保障香港人拥有的各种自由及权利不被侵犯。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一国两制”是前所未有的事业,不可能一帆风顺,碰到困难、挫折不足为奇。这就好比唐僧的西天取经之路,有许多妖魔鬼怪挡在途中,需要有孙悟空的保驾护航。黑暴、“港独”、“揽炒”势力,就相当於“一国两制”伟大征程中的妖魔鬼怪,而建立健全国安制度,就等於有了孙悟空的贴身保护。

就香港营商环境来看,有了国安立法等於有了定海神针,商家可以安心经营,投资者可以安心投资,市民可以安心工作与生活,旅客可以安心来港休閒消费,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只会得到加强而不会削弱。

香港回归以来各方面都有长足发展,但也累积了不少问题,房屋、安老、教育、青年人上升机会等问题相当突出,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化。特区政府需要重新聚焦於发展经济及改善民生,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大前提,国安立法必不可少。

反对派疯狂反对国安立法,作最后的挣扎,这是其本性使然。事实上,国安立法对他们而言不仅是“洪水猛兽”,更是一柄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惶恐万状。唯对绝大多数香港市民而言,国安立法是保护神,可以震慑一小撮乱港势力及暴力分子,保障“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保障“马照跑舞照跳”的固有生活方式不变。

未来的一段日子香港不会平静,因为这是决战的时刻。但有中央坚定不移维护香港国家安全,有特区政府坚守法治,有警队英勇执法,一切困难都能克服。“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香港从此有了国安立法这柄国之利器,将战胜一切挑战,迎接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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