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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再传利好!加大居住用地供应!成立“深房理”联合调查组,严查小贷

深圳梦 2021-10-08
 

深圳住房再传利好!一边加大居住用地供应,一边加大打击“炒房”力度,成立“深房理”联合调查组,严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


深圳这个区19个地块拟调整规划

年度第一波集中出让开启!


5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修编公示,拟对19个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做出调整。此次变更,将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的市场供应。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的公告,位于深圳北站北侧的地块组09-06、09-07、12-01、12-03、12-05、12-06、12-09、12-10地块,由调整前的供应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共8宗;调整后合并成4宗,用地性质仅保留居住用地、公园绿地,新增2处教育用地,增加居住用地面积和容积率。


深圳北站南侧地块组19-01、19-02、19-05、19-09、20-02、20-05地块,调整前为4宗商业用地、2宗公园绿地;调整后缩减商业用地面积,新增2宗居住用地、1宗教育用地。


而位于上塘村的地块组07-08、11-03、12-05、12-08-01、13-03 地块共5宗,调整前为纯居住用地;调整后新增教育设施用地,同时提高居住用地容积率。


此次规划调整的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6月9日。规划调整后从整体来看,建设用地向增加居住用地面积和容积率,完善公共配套如学校、菜市场、健康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倾斜。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对楼市热点片区龙华也做出集中规划调整,是继深圳公布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提高居住用地供应量、供应比例,2021年4月下旬连续将龙岗、坪山13宗商服用地或产业用地变更规划为居住用地和教育等公配用地后,政府再次打出重拳。


“十四五”以来,尤其是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后, “优民生、增居住、强工业、控商办”的建设用地供应思路突显。深圳进一步深挖潜力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大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完善基础教育等公共配套设施,努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速推进“住有宜居”“学有优教”“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建设。在居住用地供应方面,深圳今年将开启三波集中供应,并于5月13日迎来市场高度关注的第一波6宗居住用地集中挂牌拍卖。


(原标题《龙华19个地块拟调整规划,年度第一波集中出让开启 再出重拳:深圳加大居住用地供应》)(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

>>深圳公布一组重要信息!未来“十四五”要大幅度增加居住空间,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空间供给!


龙华19地块调整情况


1、深圳北站北侧地块组,09-06、09-07、12-01、12-03、12-05、12-06、12-09、12-10地块


调整前含供应设施用地、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共8宗;


调整后全并成4宗,用地性质仅保留了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并新增了2处教育用地,增加居住用地面积、容积率。



法定图则情况


09-06地块用地面积为5502㎡,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U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通信机楼,备注:规划。


09-07地块用地面积为90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310㎡,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3地块用地面积为6670㎡,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7340㎡,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0.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06地块用地面积为84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0.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09地块用地面积为60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12-10地块用地面积为60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170),备注:基于城市整体发展目标和城市规划要求,本图则对此用地制定了新的规划(包括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但须待用地完成土地整备后,方可按照本规划实施。


规划调整情况


09-06地块的规划通信机楼调至南侧19-02地块,09-06地块、09-07地块及部分道路用地合并,合并后地块编号为09-07,用地面积为166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6班幼儿园(用地18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12986平方米公共住房。


白松路线位适当南移,12-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143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12-03、12-09、12-10地块合并为12-03地块,用地面积2001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教育设施用地(G1+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会停车场库(170个停车位)、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与12-05地块共享运动场地及设施),备注:规划,可与12-05地块地上地下连通。


12-05、12-06地块合并为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17496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可与12-03地块地上地下连通。


2、上塘村地块组07-08、11-03、12-05、12-08-01、13-03地块5宗地块


调整前均为纯居住用地块;


调整后新增了2处教育设施用地,同时提高居住用地的容积率。



法定图则情况


07-08地块用地面积为696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8,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1-03地块用地面积为2932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3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2-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2611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3.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小区级商业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13-03地块用地面积为4101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居住小区级文化室、社区居委会,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07-08地块用地面积为6969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8班小学,备注:规划。


11-03地块用地面积为29327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31170平方米公共住房。


12-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361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12-08-01地块用地面积为26114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5.2,配套设施项目名称:6班幼儿园(用地面积18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4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25450平方米公共住房。


13-03地块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分为13-03-01、13-03-02两个地块,13-03-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2039平方米,容积率:-,备注:现状,其余规划指标不变;13-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8974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备注:规划,配建不少于9738平方米公共住房。


3、深圳北站南侧地块组,19-01、19-02、19-05、19-09、20-02、20-05地块


调整前为4宗商业用地、2宗公园绿地;


调整后缩减商业用地面积,新增了2宗居住用地、1宗教育用地。



法定图则情况


19-01地块用地面积为423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规划。


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576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7.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9-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3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19-09地块用地面积为126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8.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20-02地块用地面积为229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1),容积率:14.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20-05地块用地面积为142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应急避难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规划调整情况


调整后,19-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8650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公园绿地(G1)不变,容积率:-,配套设施名称:应急避难场所、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社会停车场库(600个停车位),备注:规划。


19-02地块用地面积为9425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商业用地(C1)不变,容积率调整为8.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通信机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 备注:规划。


19-05地块用地面积12319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邮政支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备注:规划,可设置与19-09地块的地下连通道,配建不少于8563平方米公共住房。


19-09地块用地面积12652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调整为4.7,配套设施项目名称: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备注:规划,可设置与19-05地块的地下连通道,配建不少于7864平方米公共住房。


20-02地块增加一条红线宽度15米道路,将其划分为20-02-01、20-02-02两个地块,20-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01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20-02-02地块用地面积16162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备注:规划。


20-05地块用地面积9272平方米,用地性质仍为公园绿地(G1),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应急避难场所,备注:规划,地块临20-02-02地块侧设置公共车行通道,红线宽度不小于9 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成立“深房理”联合调查组

特定人员涉房贷款被禁止


近日,关于炒房大V“深房理”最新调查情况有了新进展,由“深圳12345”5月11日回复给市民的信息显示:依据掌握的情况,“深房理”问题存在涉及人员广泛、资金来源多样、操作手法隐蔽、产业链化运作、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等特点,给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目前,相关部门正在通力协作,紧锣密鼓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众公布。



市民获得的“深圳12345”回复内容截图(图源水印)


该消息称:4月8日我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涉及“深房理”的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的通告》,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媒体和市民对此高度关注,普遍要求严肃查处“深房理”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深房理”涉嫌违法违规炒房行为,市委市政府度重视,目前市里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稳步推进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内容强调:深圳市将一如既往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对违法违规炒房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感谢大家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除此之外,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于 2019 年 1 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并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及贷款业务信息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市地 方金融监管局,且不得向特定人员发放任何名义的贷款。


《通知》全文如下: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关于排查小额贷款公司涉及房地产贷款业务情况的通知 


各小贷公司: 


近期媒体报道的我市有关涉房事件,严重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重视。目前深圳市处于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请各公司抓紧自查有关业务情况,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请各小贷公司自查向特定人员(人员信息见附件) 于 2019 年 1 月起至今发放贷款的行为,并将自查报告(加 盖公章)及贷款业务信息(涵盖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业务类型等信息)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前发送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邮箱:xiangting@shenzhen.gov.cn)。 


二、各小贷公司即日起严禁向上述人员发放任何名义的贷款。


三、各小贷公司对放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的行为再次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前发送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邮箱:xiangting@shenzhen.gov.cn)。 


请各公司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述工作,高度重视 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的问题,严格审核放贷资金用途, 不得违规开展涉房业务,将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7日



(南方日报、南方+、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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