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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绕绕商建刚

上里巴人 巴人闲话
2024-08-26

文/上里巴人


作为一个前商律师现商法官的同行,现在来写这样一篇文章内心有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巴人下笔的一个字都格外慎重,表达的也仅是个人浅见,不当之处希望读者能轻拍砖。之所以想写,只是简单地希望我们法官群体能够不要逢商建刚一出现,就出现如此大的割裂,新事物的出现我们总要留够时间让其成长,才能发现其结果的好坏。

 

绝大多数人包括我本人都并不了解商建刚,知道的只是媒体报道的千万律师转行进法院成了三高法官,他半年来办十八件案子也好,办一百八十件案子也罢,于二中院以外的所有法官而言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但商建刚却极具符号性的意义,因为他是打破法官传统路径的闯入者,自然而然受到更多关注与质疑的目光,也成了一个可以在任何时候都拿出来参照的对象。在律师进法院道路通畅,而法院内部晋升途径存在诸多改进之处的两相比较之下,商法官享受到的优待自然成了众人诟病的焦点。只要内部晋升渠道没有疏浚完善,对于商法官的非议就可能不会停止。

 

这种非议本怨不到商建刚本人身上,他的的确确是按照法院的遴选公告经过考核选进来的,即便是闯入者,也是合法的闯入者。盘桓在人们心头一个久久不能释怀的疑问是,这样一个成功的律师为什么要闯进来?职业的尊荣,曾是法官们为之骄傲的资本,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官将之看成束缚脚步的负担,在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下,离开法院才是法官们心头的正确之选。反其道而行之的选择,在当下至少是很难被理解,所以众人不禁会想其是不是别有用心,认为法院只是商建刚镀金的跳板。这也反映出众多法官矛盾的心态,一方面认为法官早已丧失了往昔的荣光,不名一文,另一方面又认为法官身份仍然是一块金字招牌。其实不管如何,法律只评价已经发生的事实,对人的评判也是如此,在商建刚仍然是商法官时,去揣测他的动机难免陷入诛心之论。正确的态度,应该还是要回过头去讨论遴选律师的意义是什么。

 

打通法官与律师的双向流通通道,让优秀的律师能够补充进法院,为法院审判提供新的思路与视角,这是遴选的初衷,也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没有难以逾越的鸿沟。但鲶鱼要发挥其效应有其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原来的沙丁鱼活力不足,需要鲶鱼来激发。而目前的情况是太多沙丁鱼不断地游来游去,却难以找到满意的吃食。鲶鱼虽然没有挤占它们的生存空间,却让它们看到了身为沙丁鱼的悲凉。

 

社会招贤式的遴选在争议中落地,也许它出现的时机尚非成熟,否则不会受到体制内人如此多的攻诘,但非议并不意味着它本身的不合理,商律师到商法官的转型,让体制外众多具有法官情节的人来说,看到了有别于传统的圆梦路径,这是一条给优秀人才的特殊通道。摆在商建刚们面前的问题是,曾经的成功众所周知,但在新的岗位上,如何才能证明自己的优秀,体制内的成功比体制外或许来得更加艰难,不但需要自身的努力,也需要适当的平台,难得的机遇等等。平凡的岗位上大多数人都只能做出平凡的成绩,但平凡显然不属于这些自带光环降临的成功者。在平凡中做到不平凡,让德才配位需要商法官们更多的思量。

 

对于上海法院系统来说,现在面临的难题是,如何去展现这一改革成果。是塑造一个平凡的商法官以证明律师到法官可以优雅转身,还是塑造一个完美的商法官以证明自己慧眼识珠?其实,这都不重要,在目前来说无论说什么可能都难以服众。对于法院系统,首先应该破除的心理障碍是,制度成败并非系于商法官一人,个案的成功与否都不足以说明制度的优劣。上海法院能以敢为人先的勇气让律师进来,已经书写了里程碑式的功绩。组织也为其提供了足够高的平台让商法官去施展,播下龙种能收获何种结果更多的取决于商法官本人,组织没有必要以自己的信用为其担保,先行者的作用在于探索和总结经验。所以,如果对商法官有宣传之需,呈现最真实的商法官也许是最恰当的方式。

 

时间会给出所有问题的答案,无论对于法院,对于商法官,还是对于一众看客,互不了解的争论暂时得不出任何结果,没人能去想象商法官现在是什么境遇,商法官对法官们的不平可能也需要时间来适应。

 

改良旧有制度远比创建新制度更加艰难,但改良与新建相辅相成,只有不断地改良目前的不合理,才能让体制内的法官们更容易去接受这些外来者,也能破除体制外人有梦者的顾虑,敢于闯进来,不让商建刚成为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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