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波兰尼的市场观及其批评:从社会理论到人类学经验
卡尔.波兰尼的市场观及其批评:从社会理论到人类学经验
文/路小笨
一、前言与源流
波兰尼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又译《巨变》)一书,想必学习社会科学的小伙伴们都已十分熟悉,大缸也在多篇文章中提到过。在这部巨著中,波兰尼以其所处的时代为背景(19世纪以英国为中心的欧洲,以力量平衡体系、国际金本位制、独立的民族国家以及自我调节的市场为四大时代基础),全面论述了自由调节的市场如何在工业革命之后逐渐成为了主导社会的力量,并由此导致了整个欧洲政治、经济与社会形势的巨大变化。
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波兰尼此书涵盖范围广泛,也引发了后人的无数讨论:市场调节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关系、国际经济体系的产生与崩溃、欧洲经济与殖民地经济的区别、金钱的象征与实用意义、阶级与”社会“的起源、”能动社会“的自我调节……等等。本文无法一一展开,只针对其中一个核心观点作讨论与批评,即,前资本主义的市场是包含在社会关系之中的,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却是独立于并社会,并操控着社会的。
(另外,本人对纯经济学领域不是十分了解,故全文只主要从社会学、人类学以及相关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经验研究层面展开论述,倘若有读者知道经济学领域的相关成果,欢迎来共同讨论)。
波兰尼的这一“二分”论,颇似马克思与恩格斯对财产权(property)的演进抱有的观点——原始社会的公有财产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财产的对立。马恩二人认为,这一财产权的变化带来了一系列的阶级冲突【注1】。不过,与波兰尼不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重心并不在于市场,而是主要集中在财产所有权及生产领域。他认为,市场交换掩盖了生产过程,而后者才是剥削与阶级形成的原因所在,市场在其中不过充当了一个媒介。
马克思之后,到了卢卡奇,资本主义的核心被转向了商品化。卢卡奇(1922)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指出,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把各种关系变成商品的过程,这一过程被称作物化(reification);随着物化侵入生产过程,便塑造了劳动本身,并形成了阶级分野——一方面形成了只顾眼前利益的资本家,另一边则出现了被物化过程吞噬的、只有在革命机会中才能看清其在共产主义中的集体利益的工人。
波兰尼继承了卢卡奇对交换领域的重视,并将重点放在了自由市场所带来的劳动力、资金与土地的“虚假商品化”上。他指出,在前工业社会,人类的经济关系是包含在其社会关系之内的,只有当物质财富对社会关系产生作用的时候才会受到重视;此时的市场也都处于社会边缘,用于交换一些剩余农产品和手工制品,从未存在受市场控制的社会经济组织,交换中的获益与利润在人类经济中也从来没有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到了工业化的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土地与资金——这些原先属于自然或人类社会的东西,现在被市场分离出来用于交换,成为了‘虚假商品’(fictitious commodities),市场也随之从社会中独立,并随同追求利润的最大效益等原则,开始主导西方社会。当这种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会造成社会结构失调,阶层差距扩大等一系列恶劣结果,此时便需要由社会重新对其进行稳定。
倘若将目光从政治经济学转向人类学领域,会发现波兰尼对市场的论述中充斥的不自信论调是从马林诺夫斯基那里继承下来的——实际上,波兰尼对前工业社会市场情况的分析,也主要来自于马林诺夫斯基与莫斯提供的人类学资料中的库拉(kula)与夸富宴(potlatch)等民族志材料。马林诺夫斯基所处的时代,正是从文艺复兴到维多利亚时代所推崇的西方理性主义遭到质疑、对“西方文明先进性”的信念也在一战的战火中受到冲击、西方人开始寻找不同于西方文明的社会与经济制度的年代。而马林诺夫斯基的《新太平洋上的航海者》(1922)中所展示的库拉交换便恰到好处地展示出了一套没有西方市场、商人、货币概念,也缺少中央权威的地方交换系统:一方面,库拉交换与各地方首领社会地位的竞争联系在一起,而与经济利益无关;另一方面,在库拉与夸富宴中,强调的是给予者的慷慨,而非狭隘的经济计算。这一制度展示了市场经济背后的所谓经济人的假设并不具有普遍性。根据这些资料,波兰尼指出,在前工业社会,生产与分配的秩序是依靠三个原则来保证的:以库拉为代表的互惠原则、以夸富宴为代表的再分配原则以及家庭经济的自给自足原则,它们都不需要贸易和市场,也不涉及利润最大化。此时的经济是包含在其它社会关系中的——波兰尼称其为‘embedded economy’(嵌入式经济)。与这种经济模式相比,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便被称为‘disembedded economy’(非嵌入式经济)。
二、批评之一:波兰尼对市场演进的诠释只是一种浪漫化的理想模型
波兰尼这一以市场为中心、对前工业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状况的划分影响巨大,以至于在此书于1944年出版之后,经济人类学领域出现了两个阵营,一个将重心放在“原始”经济领域,而另一个认为更应关注以市场为导向的工业时代之后的经济状况——前者被称作substantivists‘,而后者被称作’formalist‘。然而,根据Cook(1966)的批评,前者(包括波兰尼自己)的理论,是建立在一种浪漫主义的”反市场“情绪和对”原始社会“的想象上的【注2】,突出了前资本主义时期交换行为的团结与利他性。与真实的经济情况相比,这种理想模式存在很多矛盾:譬如,互惠性原则未必与追求个人利益相冲突,而互惠经济中看似慷慨的行为也可以是被首领用来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这样一来,同样自利的“互惠性”的交换行为与个人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其实并无二致。
另一种类似的批评认为,无论是“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其交换或市场的运行原则都体现着社会的复杂性。换言之,波兰尼的市场理论不过是个太理想的模型,而现代市场并不一定独立于社会,也未必造成社会关系的异化,而是与其它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结合的。例如,Hann(2009)通过对新疆的经济形势的变迁研究指出,在真实的情况下,其实可以不必将市场经济单独提出,作为一种覆盖一切的经济模式——实际上,市场经济的原则完全可以与波兰尼所称的前工业社会的三个原则——互惠、再分配与家庭经济的自给自足——混杂在一起,并列存在。
Hann主要考察了新疆东部城市,位于吐鲁番地区和甘肃敦煌之间的哈密(Qumul),从其解放前的经济状况一直考察至改革开放后。他指出,倘若根据波兰尼的模型,那么,在毛泽东领导下的新疆社会主义建设应该处于embedded economy状态,改革开放、引入市场经济后则反之。但Hann根据历史考察指出,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官方宣传,新疆在1949年之前处于“封建社会”(当然,按照波兰尼的标准,奴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状态均为“封建社会”),此时的哈密实行着类似于“再分配”(人民以牲畜或劳动力的方式向当地的王纳税)和互惠(村落之间的物资交流)的经济制度以及非常明显的小农家庭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大户人家进行内部分工,平民人家以核心家庭为基本单位从事生产,自产自销)。所以,总体来说,此时的哈密经济是embedded economy。不过此时,在哈密的穆斯林信仰者中,便已经存在以金钱的交换作为彩礼形式的习俗。
然而,到了毛泽东时代,开始实行集体经济,无论是一开始的互助小组还是之后的人民公社,都打破了家庭经济的自给自足模式以及家庭、村落之间的互惠性;另外,中央对经济的控制也像极了《大转型》中自由主义时期的中央控制【注3】。这样说来,此时的经济也经历了一场大转型,反而变成了disembedded economy。
改革开放、引入市场经济之后,开始出现了各种原则与要素混杂的局面:家庭重新成为了生产和消费的主要单元,金钱也重新作为彩礼形式出现。此时,尽管市场规则被传播扩大,但并没有造成土地与人力的“虚假商品化”,而是出现了以工资为代表的金钱的单方面被推崇——人们开始追求高工资,个体户、打工者出现,但与此同时,人们依然不认为土地能够被交换,土地的所有权也并没有归于个人;在多山地区的农村,仍然实行着互助制度,而缺少正式雇佣关系。可以说,此时是两种经济混杂的状态,但若按照波兰尼的标准来衡量,倒更接近于解放前的embedded economy——只不过,在此时,金钱作为市场经济的要素之一,开始与其它“原始原则”一起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Hann借此例说明,土地、人与金钱的交换并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才出现的特殊物,互惠性、再分配和家庭经济也并非仅存在于前工业或社会主义时代。无论在哪个阶段,这些原则与要素都有可能是混杂出现的。因此,市场原则也不应被妖魔化,或被看作是单一、覆盖一切的经济模式,它很有可能加入波兰尼所称的前工业社会的三个原则,成为并列的第四个经济原则——Hann指出,在这四个原则中,无论哪一个被扩大,都有可能导致社会经济秩序连带其它社会关系的“大转型”【注4】。
Cant(2018)对墨西哥San Martin地区木制手工艺作坊的研究则聚焦于劳动力这一要素。Cant指出,尽管这一地区的手工业无论在理念还是销售过程上都已市场化——“品牌“意识浓厚,有些知名品牌已经打入了墨西哥城甚至美国市场——但是其劳动力的组织形式依然延续着传统的、以亲属制度为纽带的形式。整个工厂的等级秩序,包括工人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其背后的支撑都来源于家庭关系或是当地传统的‘compadrazgo’关系(一种类似于教父母的关系),老板与员工之间所有的尊重、信任与义务也都来源于这种亲属关系,而非由合同契约形式来固定的雇佣关系。
实际情况中,类似这样“传统与现代市场要素混杂”的例子还有很多,它们都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未必造成市场及其三要素同社会的分离,倒更有可能与当地原本便存在的社会关系融为一体,共同发挥作用。
三、批评之二:忽视了个人与社会不可分割的关系,以及市场中蕴含的一以贯之的精神性
波兰尼的市场观点的另一个问题,在于其将市场经济中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看作一种与“互惠性”截然相反的、脱离社会的东西。但其实,早在波兰尼之前,涂尔干及其侄子莫斯就指出了现代个人经济原则与社会的不可分割性:涂尔干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市场经济背后的个人经济行为”,因为表面上的个人行动实际都是建立在不可见的社会背景上的。例如,在《社会分工论》中,涂尔干分析了“合同交换”这种现代商业中不可缺少的行为其实是如何与习惯法的传统、政府的组织形式以及社会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倘若没有这种共有的社会背景,双方完全无法交换合同——这被涂尔干称为“合同关系中的非合同因素”(the non-contractual element in the contract‘)。当然,涂尔干更著名的论述在于其分工论,认为现代社会的复杂经济分工实际上是社会有机团结的一部分,不同个体的区分在最终意义上是为了使社会成为一个整体(recombination)。因此,在涂尔干看来,市场原则中体现出的不是所谓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倒正是一种分工与社会整合的体现,而形成专业化(specialisation)的欧洲市场实际上就是在实现欧洲作为一个整体社会的分工,使各个地区互相依赖,从而缓和战争。
莫斯的《礼物》(1923),尽管同马林诺夫斯基一样,也是围绕着库拉、夸富宴等“原始社会”的、与西方商业行为不同的交换行为展开的。不过,莫斯并不是要像马林诺夫斯基一样揭示“关注共同体的原始社会”与“关注个人的现代社会”之间的对立和进化关系,而是揭示了从古至今,作为人与社会不可分割的联系:尽管个体有着很高程度的独立性,但我们都需要依赖他人才能得以生存。莫斯指出,现代人并非不理解互惠的原则;正相反,人们生活在市场中,实际上正是生活在以互惠原则为根基的新的社会(婚姻、劳动、商业…)关系里——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工资与货币往往充当了礼物的角色,并保持着礼物中所体现的精神性。
Hart(2000)进一步分析诠释了莫斯的观点:在原始社会的礼物交换中,蕴含着时间的原则与不平等的关系——一个礼物必须要在“未来”的某个时间被回馈;而在给予者给出礼物,接受者收到礼物的这段时间内,两者的关系是并不平等的,前者会有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而这种时间性与不平等关系,同样体现在了现代各种经济合同中——劳动者只有在劳动过后才能得到报酬,而房客必须在每个月一开始就付租金给房东……这些规定是在保护那些更容易“最后得不到相应回馈”的一方,也因此蕴含了两方在精神层面的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像贷款要付利息的原理也是一样。这些现代经济原则实际上都是礼物交换原则的变体,其源头依然是个人之间的关系。
Hart进一步驳斥了另一个由波兰尼引申出来的有关“原始交换”与现代市场的不同的观点:在诸如农民市场或东方集市等场所,交易依靠的是以“讨价还价”为特征的个人间的交易。因此可以得出,在前工业社会,交易双方往往能形成长期的伙伴关系。然而,Hart指出,这种忠于某一经销商的长期贸易伙伴关系在现代社会也并不罕见,其体现的是同样的经济中的个人关系。出于同样的原因,经济学正统观点还指出,在前述不发达的社会之中,竞争关系主要存在于买者与卖者个人之间;而在现代社会的供需法则支配下,竞争关系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卖方之间。但是Hart指出,只要有借贷关系存在的地方,无论其“先进”与否,都体现了更明显的买方-卖方的矛盾关系与被削弱的卖者竞争关系,尽管这一点在不太发达的地区体现得更为明显。Hart举出其在加纳市场的例子,指出当地的水果商人依然会以借贷的方式赊出商品,不管当时的供需关系与水果的市场价格,其目的在于能同更多客户形成长期的契约关系。
与此相关另的一条预设是传统市场需要买卖双方来商议(bargain)的价格与现代市场的固定价格的对比,这一点也常被用来佐证两种市场的不同。但Hart指出,实际上,第一批拥有明确标价的百货商店也不过出现在百年之前——从1880到一战之间的、被Hart称为20世纪的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出现与官僚体系改革的这段时间。在这一时期内,明码标价的、没有消费者议价余地的百货公司,连同影响着大众审美和消费口味的广告的出现,其本质上也都是一种管控臣民的手段,而非市场本身的某种规律。
波兰尼对于市场的分析还隐含了另一点预设,这一预设也被之后许多学者所继承发展(如1965年出版了Markets in Africa的Bohannan与Dalton):市场有一个发展、进化的过程。前工业社会中的市场是一个被具体时空限定住的实体,而工业社会以后的市场则是一个脱离真实社会关系的、能够跨越边界的抽象概念。Hart同样指出了这一假设的问题:首先,“市场”本身都是具有时空上的无限延伸性的。因为人们在市场中往往面对的是未知的人群与比当地社群更广阔的世界;从另一个角度讲,在市场交易中往来的货币给予了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一种超越性别、年龄、阶层等具体社会限制的自由度,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也给予了个人更广阔的空间与可能。因此,无论是古是今,市场都不是被特定空间所限制的所在。其次,local-global经济(或者说是地方经济与cosmopolitan经济)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传统社会对此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其中一个常见策略是后一种商业活动限定在特定的外来种群上——如犹太人、叙利亚人、希腊人等等——同时又在其它方面对这一群体加以限制。比如,曾经的英国政府在东非给予当地的印度人以贸易垄断权,但同时又不允许这些印度商人拥有自己的土地,这样一来,便保护了当地经济力量不被外来市场和资金侵扰。所以说,市场的时空延伸性、排他性等特征及其带来的矛盾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并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例。
Hart最后总结指出,包括波兰尼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都过于关注阶级经济矛盾等方面,这导致许多人(尤其是左派人士)将市场、金钱想当然地想象为与资本主义密切相连的反社会的产物,而忽视了人类买卖行为背后的经济原则其实大多是一以贯之的,只不过19世纪末以来,随着日益集中的民族国家的中央权力的集中,才造成了市场的一系列变化。他认为,经济学家真正需要区分的并非所谓古代贸易与现代市场的分别,而是作为人类活动的买卖行为与市场作为国家管控组织的区别。
四、批评之三:波兰尼没有考虑跨国市场的运作与社会的不均质性所带来的新变化
倘若说Hart对波兰尼的批评强调了当年民族国家权力的集中所带来的经济关系变化,布洛维(2003)与弗雷泽(2013)的批评则指出了波兰尼的市场理论在新环境下(跨国资本的运作、新兴政治运动等)所显出的不足。
在《大转型》中,波兰尼对“未来时代”的社会与市场关系有着近乎盲目的信心。他认为,20世纪30年代市场意识形态的溃败(自我调节的市场被受规制的市场取代,自由主义的国家被干预主义的福利国家取代,金本位制与旧的世界平衡体系也土崩瓦解等)是永久性的。他预言道“从未来看我们这个时代,这将是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终结的时代”。这样一种自信来自于他对现代社会的“双重运动”的分析:在市场——连同被其商品化的土地、资金与劳动力——不断扩大的同时,为了保护劳动力免于被商品化,社会以自发的阶级运动来回应。这种回应从地方自发的革命延伸到福利法案、土地法等国家规制,再扩展到国际层面(当时,许多西方国家退出国际经济体系,满足于国家经济的自给自足)。在这样一种双重作用中,曾经脱离于社会的专制市场终将被社会所规制,并重新服从于社会。
然而,波兰尼的信心至今从未成为现实,反倒见证了相反的趋势: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世界的主流发展趋势重新将“自我调节的市场”当作未来的蓝图。正如大卫·哈维(2010)在The Disruption指出的那样,在1970年代的经济危机后,主张个人所有权、自由市场与自由贸易的新自由主义甚嚣尘上,进一步巩固了市场经济以及资本主义的地位。
探究波兰尼这一预言失败的原因,或许需要归因于他所处的时代限制。正如布洛维(2003)在他那篇著名的《走向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安东尼·葛兰西和卡尔·波兰尼的互补合一》(For a Sociological Marxism: The Complementary Convergence of Antonio Gramsci and Karl Polanyi)所指出的,波兰尼从未考虑过社会的跨国特点,也没有思考过跨国社会对土地、劳动力和货币商品化作出的回应,以及国际社会的权利不平衡对这些要素造成的影响。
另一方面,布洛维指出,在波兰尼的分析中,对抗市场的“社会”是一个均质的整体,而这种市场破坏性的“社会”是纯洁无暇的观念必须被舍弃,因为社会本身也是被种族分割,被各种父权制度分裂的、充满斗争的场所,无论是民族国家还是跨国社会均是如此
类似地,在分析“当今时代为何没有产生布洛维笔下的双重运动”的问题时,弗雷泽(2013)也从当今的经济局势出发指出了波兰尼的双重运动理论所具有的时代局限性:一方面,当年由有固定领土的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框架正在被瓦解,各类资本都开始产生跨国运动;另一方面,在当今时代,工业积累已经变成了资本积累,制造业已不再是社会支柱,有组织的劳动力也不再显得如19、20世纪那样重要,罢工作为对资本主义市场的抗衡运动也不再有当初那样的影响力;另外,当今工人-资本家之间的区别已不再那么明显,取而代之的是稳定的雇佣关系者与短期工(precariat)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有组织的劳动者(organised labour)不仅不能代表与市场相抗衡的“社会”,反而代表了享受稳定社会保障的少数人;即使是那些占大多数的短期工,他们的经济诉求也被淹没在农民、消费者、女权运动者等各种寻求政治权利群体的话语之中,难以产生当初无产阶级那种统一的先锋力量。最重要的是,在21世纪,社会运动有了自己新的诉求,斗争的中心已经从分配政治(distributional politics)转向了承认政治(a politics of recognition)。无论是LGBT运动、各种形式的女权运动、残疾人运动……它们都并非要寻求社会保护或是反对市场,而主要意在让社会对自己的“特殊“身份产生认可。仿效波兰尼的“双重运动”,这种运动被弗雷泽定义为“第三重运动”(triple movement),或称“解放运动”(emancipation project)。它揭示出了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三方矛盾:拥护市场化的信徒、社会保护的支持者以及上述追求解放的社会团体。三种力量互相牵制,其中任意两方都可以结盟。不过,弗雷泽认为,目前看来,解放运动者更倾向于与追求市场化的新自由主义者站在同一阵营,两者都将“社会保护”本身看作一种消极压制的象征,后者也常常借用前者的领袖力量来号召人们摆脱社会保护对自由的钳制。这种新力量关系的对立使得社会难以形成如波兰尼所描述的针对市场化趋势的一致抗衡。
布洛维(2003)与弗雷泽(2013)的批评揭示出,我们再也不能像波兰尼一样,把“社会”看作一个有序一致、天衣无缝的整体,而必须看到它被种族、民族、各种话语与力量分割的局面,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来理解。而且,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发达资本主义下“社会“的意义,也需要考察世界格局边缘的”社会“。总之,这个被理想化的社会其实并不是协调一致,而是沟壑纵横、充满着内部矛盾的。
五、结语
当然,波兰尼的理论在其它方面受到诟病之处还有很多:过时的阶级形成观、史实运用上的错误等等。但是,我们要明确的是:波兰尼针对市场的分析引来了如此多后人的批评与反思,并非说明他的研究已经过时或不值一提,而是说明波兰尼对市场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可以作为一个起点,或是一个理想的经济模型,用以研究体现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其传统与变化,也帮助我们反思个体、社会、国家在经济关系上的界限,同时,它也在吸引着我们加入当今现实世界的变化,来分析新的世界格局以及各种新兴社会力量对新的经济秩序的推动。而且,在波兰尼之后,从“社会”角度来理解资本主义的视角长盛不衰,成为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概念创新,也因之诞生了布洛维口中的“社会学马克思主义”。
其实,正如Hart与Ortiz(2008)在反思莫斯与波兰尼的市场与金钱理论时所指出的,波兰尼的理论一直以来都在作为一个基础性的模型,被后来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政治经济学家解剖、批判、取用,复生于新的环境与新的目的,用以帮助我们理解新的经济与社会形式。从这个角度讲,波兰尼的市场理论,连同对它的批评一起,是常读常新、长盛不衰的。
注1:
当然,这一公-私财产相分的观点从马林诺夫斯基(1936),Firth(1939)开始已逐渐作出批评与更改,其中最著名的是Max Gluckman(1943)对财产权的讨论:财产权与社会、政治状态相关,从而形成了一个‘estates of administration’的等级划分,这一划分存在于任何社会。其中,最下层的’estates of production’一般都拥有耕种小片归属家庭或个人土地的权利,只不过会随社会状况不同存在变体。他从而认为,学者应该摒弃当时依然盛行的“公有部落财产”的观念,而应将财产权放在整个社会体系中加以理解。Gluckman之后,Leach(1959),Goody(1963)也指出财产权与亲属制度、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这些修正均已摆脱马克思时代对于财产权的“二分法”。
注2:
在19世纪,由于经济危机的出现和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时代困扰,这种对“原始社会”的经济状况充满浪漫主义向往的心态十分普遍,不只体现在市场这一个主题上。其中最著名的例子便是以萨林斯(Sahlins)为代表的人类学家提出的原始“丰裕社会“(affluent society)的概念(1972)以及这一概念所引发的相关争论(Kaplan,2000)。
注3:
在《大转型》中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论述,即包括自由市场在内的自由主义经济并不是自己占领西方世界的,而是背后国家控制的结果。只不过新自由主义的倡导者掩盖了这一事实,使得自由市场的实行看起来像是自然经济规律的推动——Hann称这种通过国家管控将“自由市场”植入经济社会的过程为“政治性嵌入”(political embedding—Hann,2009),而自然的嵌入式经济则被称作‘general moral embedding’。
注4:
除了对新疆经济的研究以外,Hann还写过一篇考察匈牙利经济改革前后的研究文章,只不过聚焦于新自由主义的另一个关注点——财产权制度的变迁。由于本文主要关注市场问题,所以打算不再详细阐述这篇文章,感兴趣者可以参看Hann于1991年发表于Man的From production to Proporty,其思路与结论与Hann的上述文章有异曲同工之妙。
(Sociological理论大缸第37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