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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与布迪厄|书法社会学三题:身体实践、言说风格与以物观物

高行云 Sociological理论大缸 2021-02-04

【按:


这篇文章我是2018年硕士二年级,修读宋灏老师的《语言哲学》的期末论文。


宋老师的课程是一改常规的语言哲学讲法,主要放在现象学传统上,尤其是梅洛庞蒂的理论。


期末前,他又邀请了林俊臣老师演讲,于是不知道写什么的我,就突发对书法的兴趣,和布迪厄的理论联系起来,聚焦文本是白谦慎的《傅山的书法》一书。其间也阅读了宋老师的论文,其中对汉字的现象学讨论,颇有趣。】


书法社会学三题:身体实践、言说风格与以物观物


孙宇凡

 

摘要:在中国书法史上从晚明重奇、重楷书草书到清初重古朴、重金石文字的过程中,傅山以“四宁四毋”的美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率真毋安排,起到了重要的衔接作用。傅山的美学及其书法实践,彰显了中文字的身体思维与视像思维,因为需要童心与信手、重返汉唐之间的拙丑与支离的隶篆、异体字甚至造字。这些书法美学视像可以部分地由布迪厄对索绪尔语言理论批判的部分予以解释,离不开书法实践的当下发生中,身体与世界在几何学向度的同源关系,也离不开现实脉络中的文化雅俗混杂与再区分、政治抗争与不满的言说风格。不过,本文进一步指出,笔、纸、碑等物质以如其所是方式构成书法的一部分,无法从布迪厄那样缺乏物质性的视角得到解答,因而可借由感知现象学的讨论,理解书法也包括书法人响应式关注物质的自然发生,是人与物的共同创作。

关键词:傅山;书法;视像性;身体思维;物质性

 

一、导言:明清之际的傅山及其书法

从明到清,中国书法风格出现了转型:从晚明的张扬求奇转变为清初的古拙质朴。在风格转型的背后,是书法实践脉络的整体变化:在临摹传统上,从二王(王羲之、王献之)下的帖学到汉唐之间的碑学;在字体上,从草书楷书到金石或隶刻文字(白谦慎,200538, 40)。于此转型之际,傅山(1607—1684)颇为特别。正如白谦慎所说:

 

傅山是兼具晚明和清初艺术风格的书法家。一方面,他是求最为激进的艺术家,是那个时代最后一位狂草大家;另一方面,他是碑学思想最早的雄辩鼓吹者(白谦慎,200540)。

 



在古碑的质拙之中继承晚明的求奇风潮,进一步反映在他在《训子帖》中对自己的美学主张之总结——“四宁四毋

 

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率真毋安排(转引自白谦慎,2005:163)。

 

究竟拙、丑、支离、率真是怎样的书法艺术呢?如何才能实践这样的美学?为什么要反对巧、媚、轻滑、安排呢?

白谦慎(200540)认为,傅山的书法是和明清鼎革之际的政治、学术、艺术的重要事件和潮流密相关。我将以白谦慎的《傅山的世界:十七世纪中国书法的转变》Fu Shan’s Worl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Calligraphy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为经验文本,围绕这三个方面,借助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对实践、语言与身体的理论,探讨傅山书法的美学风格的形成与展现。之所以选取布迪厄的理论,是因为他一方面继承了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理论,对索绪尔的语言学多有批评,另一方面又将这种现象学底蕴运用到社会学分析之中,因而能够多方面观照到傅山书法风格形成的历史与社会背景。但是,我在最后也说明,布迪厄对物质性的研究有所不足,无法理解笔、纸、碑在书法活动中的作用,因而可借由感知现象学的讨论,理解书法也包括书法人响应式关注物质的自然发生,是人与物的共同创作。

 


二、童心与信手:论身体实践

书法作为一种身体实践,是不是被动的、作为我思之结果/反映而已呢?

似乎也有中国书法史上的先贤话说得以左证。正如清人刘熙载所说:杨子[按:杨雄]以书为心画,故书也,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转引自林俊臣,2010:106)。这里对于人、心、书的说法,似乎倾向于书作为心的呈现。书若不以为根本,则无所


从事书法的人的身体在这段论述中没有的位置。但是,书法本身又是要运笔、转腕和书写。回顾书法史对于书法各种字体的论述,多是不离身体形象的词汇,如筋、骨、肌(林俊臣,2010106)。

究竟这里的身体词汇,是进一步强化了心身二元,并以心为根本、以身为呈现的论述,还是说明在书法作为动词之时的身体性与运动感呢?

如果艺术只是从心学心画(即书)的再生产,那么正中布迪厄所要批评的范围之中。他认为,传统上将文化或语言(我将之视为心学的范围)看作是一套包含所有可能路径的模型’”,是潜在、抽象的空间、是随身携带的坐标系,以致于我们行走于真实的空间,就要靠这样的坐标系才能理解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其根本问题在于没有从实践的掌握力practical mastery)角度直接认识主体(布迪厄,200910-11)。

布迪厄的实践掌握力之说,意味着从外在的观察者转向当事的实践者,理解后者对于空间构造关系的理解。他在《实作理论纲要》(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以身体为几何学家:宇宙创生型实作“Thebody as geometer: cosmogonic practice”)的一节中,运用自己在阿尔及利亚的民族志研究,指出当地人对于所处世界中诸种仪式活动之间的同源(homology)关系理解,不需要借助特定的、学院式概念逻辑而是要从实践者本身肢体动作和实作运用出发便可以达到——例如,田间麦芽生长、子女怀孕时肚子变大、蒸饭时锅中物的膨胀,都只需肢体动作的划分、转移及其操作起来的经验(如:抬起手、走出去、切下来、转到左边)便可统一地理解(布迪厄,2009238-9)。

世界与身体同源的几何型实作特征,依赖于行动者可以将所谓的操作通则运用到各式相近情况的图式转移(schematransfer)能力(布迪厄,2009244)。这里的操作通则如上面所说的心学,已经不再是直接生产出来身体的几何型实作,而是被身体的几何轨迹以转移与变换应用。

在此,布迪厄表达双重意蕴:一方面理解世界作为由身体所迈出的场域,另一方面理解世界通过各个具体情境赋予身体得以实作的可能性(如房间的内与外,联系到身体的内与外)。就后一个方面来看,布迪厄(2009253)才会说身体也是有社会知识的身体sociallyinformed body),不止是五大感官,也包括在各个情境中所触发的美感、现实感、道德感等等。


我将布迪厄从几何学角度提出的理解,称之为「身体世界同源关系」the homological relation of the body-world)。这类似于梅洛庞蒂对于身体既是主动又是被动的理解。梅洛庞蒂说:

 

身体是作为触与被触、看与被看、一种反射回响的场所,透过它,将自身关联于某种不同于它自己物质团块的能力、将它的循环连接上可见者、连接上外在的感觉物的能力才会展现出来。基本上:肉的理论,把身体视为可感知性,而将事物视为是蕴含其中。这与意识下降为身体客体毫无共同之处。相反的,它会将身体客体的纠缠环绕在它的周边,或者说,它是种种隐喻的休息区(转引自林俊臣,2010108)。

 

在梅洛庞蒂看来,身体的可感知性是由它作为反射回响的场所而构成,正如布迪厄一方面理解身体的可感知性在于社会赋予了它以知识,另一方面在它的几何学特征与世界中的活动、仪式具有同样的构造(如:上、下、左、右)。

缘此,从当事的实践者、身体世界的同源关系、可感知性/具有社会知识的身体的角度入手,便能够切回到书法中的心与身关系之讨论。要害在于:运笔转腕的书法当事人,是如何理解其身心关系?

傅山的书法理论中关于童心信手并举的说法,对于破除心身二元论、以心为优先的解释,具有重要的启发。傅山虽然推崇以拙为特色的汉隶,但并不否认书法家的实践,因此说:

 

汉隶之不可思议处,只是硬拙,初无布置等当之意。凡偏傍左右,宽窄疏密,信手行去,一派天机(转引自白谦慎,2005305

 

硬拙信手的吊诡,也可以反映在他谈到自己临摹心得时所说:

 

三复《涥于长碑》,而悟篆、录、楷一法,先存不得一结构配合之意。有意结构配合,心手离而字真遁矣(转引自白谦慎,2005242)。

 

既是临摹,又是汉隶,不可能没有一点结构的取向,但关键而在不可有意,也就是不可以旁观者、坐标系进行书法,而是要投入到书法当下,既信手又能够让心手(不)离,从而去除有意。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在信手之际,又是如何与有意撇开关系?傅山对于上述的天机的讨论,又可见他在谈到对于学童写字的赞可:

 

又见学童初写仿时,都不成字,中而忽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卑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此天不可有意遇之,……写字时作一字想,便不能达耳(转引自白谦慎,2005304-5)。

 

在学童在连仿都未学会,更是缺乏各种模型坐标系心学管束之时,从而能够更利于信手行去,才会在实践掌握力中流露出个别的字中之天。在白谦慎看来,傅山对于学童的讨论,是接近于晚明哲人李贽(1527—1602)关于童心说的表达。李贽鼓励世人从直觉引导、自然表达出发,所以认为,天下之至文,未有出于童心者也(白谦慎,200549)。而影响到傅山的前辈书法家如董其昌(1555—1636)、王铎(1592—1652)都受到了李贽的童心说的影响。例如董其昌就以试笔乱书的方式,希望吾书因生得秀色(转引自白谦慎,200559)。

那么,如果按布迪厄所批评的、傅山所推崇的反面——以心先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傅山并非没有如此行之过,也因此亦留下了不少草书的平庸之作——他称之为死字。这些死字是由于傅山成长在明清过渡之际,世局动乱,谋生不易,所以不得不先有忿懑于中而逼自己作出的应酬之作(转引自白谦慎,2005288)。

 


1:傅山的应酬之作          

   


2:董其昌的试笔乱作

 

因此,当视角转至当事的实践者的时候,便可从身体世界的同源关系入手,回应了率真的美学风格,破除在理解书法实践时,将心或文化、语言模型看作是先在、身体及其具体实践(如运笔书写)随之而被生产出来的状态。

 

三、临摹与创作:论言说风格

上面,是从身体世界的同源关系铺陈出来傅山书法实践的基本底蕴:童心与信手并行,注重于运笔书写的当下。其中已经初步谈到布迪厄对索绪尔语言学(重语言作为共时系统而轻视历时性言说)的批判(梅洛-庞蒂,200398-99),并将自己的重点摆在具有身体性面向。下面,我将同样以理论与经验交叉论述的方式,通过讨论傅山书法中临摹与创作的关系,延续讨论布迪厄的语言理论。

在书法领域,对模板忠实程度的书法区分中有三个层次:摹、临和仿是最忠实,是将纸覆盖于原作,以勾勒原样;次之,是将范本置于一旁,以同样的字体模仿。仿是在字体上可也放宽要求(白谦慎,200572)。但是在傅山那里,书法临摹却常常是倾向于仿,甚至连仿也不是,而是变成了创作。其创作的方式是从文字的视像性入手,以创作出字之诸形与非字之义。

这里的字之诸形和非字之义,是联系到宋灏(2015106)所说,华语思维之与欧语思维的区别性特色:语义和书写共同组成的视觉形态

字之所以可以有诸形,是因为其书写视觉连接的形态;字之所以可以有非字之义,是可以由语义视觉连接时产生的形态,而其中的语义或意义可以超出字面的意思,以特定的视觉触发力,将书法的文化与政治脉络、书法人的人生脉络带进来,激发书写者或观看者的当下感受。

那么要如何理解从临摹到创作的变化呢?

傅山的前辈王铎(1592—1652)已经对临摹有所对抗。王铎曾在其草书的跋文中写道自己的不平之气:

 

吾学书四十年,颇有所从来,必有深于爱吾书者。不知者则谓为高闲(九世纪)、张旭、怀素野道,吾不服!不服!不服(转引自白谦慎,2005:83)。

 

王铎的自负之语,正在于多年的临摹积累,掩盖了自己的创作才能。实际上,与傅山一样,王铎也有一书法习惯:拼凑式临摹(白谦慎,2005311)。

傅山在他宣称临王羲之的《安西帖》之作中,却是前半段为《安西帖》,后半段为王羲之的《二书帖》。白谦慎(2005311)认为,傅山对古代法帖已经熟悉到可以自由背临,所以才能够进行挪用与拼凑。其中,傅山的个别字的字形也有别于王羲之,不再是临摹。例如,白谦慎(2005311)指出,傅山的字的下半部也相较王羲之已有改动,见图3

这种视像改动甚至发展为异体字、造字。在傅山的集大成之作,亦是杂书手卷的《啬庐妙翰》中,字就有三个写法(白谦慎,2005181),见图4。同时,这个手卷时还大量采用了汉简、钟鼎文字,极难辨别。

更甚者,傅山对异体字的追求发展至打破部首安排,在运笔当下创作文字。其中,傅山写字时,常写之为目宾,但他却又将写在之上,从左右结构变成上下结构,见图5。为此,傅山解释道:

 

“X”[注:傅山的造字,输入不出来]字诸体无此法。吾偶以横之中,亦非有意如此,写时忘先竖,既“Y”[注:宾字上半部,除了”]矣而悟,遂而其法(转引自白谦慎,2005181)。

 

傅山的这段坦白,不但说明了身体世界的关系,反驳了心在身先的书法实践,而且也以造字或者说是错字的方式,突破了字母文字传统的限制。该字虽是出于造、虽然写错,但是却无碍于在视觉触发上、在上下文脉络有所理会。因此,文字的视像性,不再是以语音为中心的、以文字概念作为所指去衔接特定语音的能指,以致于此种造字虽是非文字(或者说:一个误作文字的视像),却也有语义

   

3:傅山临的


4:傅山的


5:傅山的造字

 

如果说拼凑式临摹、异体字反映了字之诸形,造字衔接了字之诸形和非字之义,那么下面将再深入探讨非字之义中的文化、社会、政治与人生等脉络。这里介绍布迪厄对此类问题的讨论,因为借由上述的字形与字义的变化与选择,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傅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别人无法做到?问得好!

一旦向具体行动者提出此类问题,便相当于质疑语言并非是共产主义的、而是被区隔出来。布迪厄在《言语意味着什么:语言交换的经济》一书中着力批判了这一点。布迪厄(2005917)指出,不应当预设一个独立于使用者(言说主体)及其使用(言语)的共通性的媒介,而是要看到具有区分性价值的风格。所谓的风格,就是会对语言常规模式的个体偏离,因而更与能动者所处的情境、自身的感知有关(布迪厄,20058-9)。

当布迪厄从自主的语言结构转向自主的能动者,从语言交流转向具有风格的言语,那么就可以把各个能动性之间的社会位置与社会关系带进来。正如布迪厄(200575)借由身体作为被肉体化了的生活方式,亦即语言作为一种身体技术的比喻,指出不同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发音(如笑的声音、音素“r”的腔调)都会有所不同。

从布迪厄的角度来看,傅山对于异体字的字之诸形非字之义的运用,也不光只是美学经验,更和晚明的时代氛围与社会关系具有密切关系。

在白谦慎(2005186)看来,傅山的杂字手卷已经以书写本身代替了书写的交流功能,这意味着傅山通过自身的风格营造着一种偏离与区分。在晚明,由于印刷媒体发达起来和民众识字率的提升,因而社会的上层文化(雅)和下层文化(俗)之间的界线开始模糊,以致文人会产生一种文化焦虑——如何证明我是作为上层文化人士?为此,异体字常常成为文人之间的一种风格游戏(白谦慎,200595-99)。这种好古炫博的风气,树立了精于小学功夫的文人圈子。

傅山也不例外。他在青年时期就研习刻印之术,对金石文字开始有所研究,到了三十多岁就编辑完成了《两汉书姓名韵》,对汉代文字颇有考究,而到了五六十岁时候更是热衷于音韵学(白谦慎,2005110-115)。这些长年累月的小学功能,为他能够书写诸多异体字打下了功能,而这又是在印刷媒体兴起下初识文字的下层人士所不具备的。

正如借由布迪厄的视角把非字之义(或非字面之意义)中的文化与社会脉络带出来一样,政治脉络在文字的视像性上也有同样的作用

傅山之所以会推崇颜真卿的《大唐中兴颂》等晚期作品,和政治脉络有一定的关系(白谦慎,2005247)。唐朝的安史之乱中,作为平原郡太守的颜真卿坚守不降,并成为抗击安禄山的盟主,并在平定叛乱后刻下该碑。同样的,傅山作为山西的文人领袖,一直也拒不降清,以致化作道士身份,并秘密地多方联合抗清(白谦慎,2005131-139)。

傅山在自述临摹颜真卿时所触发的政治感时,如是说:

 

常临二王、书羲之、献之名几千过,不以为意。唯鲁公[注:颜真卿因抗击叛乱有功,被封为鲁郡公]名写时,便不觉肃然起敬,不知何故?亦犹读《三国志》,于关、张事,便不知不觉偏向在者里也(转引自白谦慎,2005148)。

 

傅山通过区分二王和颜真卿的书法临摹体验的方式,正在于其中的政治脉络与自己的政治身份。因此,他借由关羽和张飞的忠义故事来说明身心体会。傅山一方面推崇颜真卿,另一方面又贬低赵孟俯,认为其书法无骨。这里的,一方面是形容书法文字的身体词汇,另一方面又是形容赵氏本为宋朝宗室,但后又降了元朝而无气节(白谦慎,2005147)。

不管是时代的文化脉络还是政治环境,都离不开傅山从文字的视像性(临摹和推崇哪种字体、改造何种字形、呼应何种意义)出发的风格追求,与索绪尔式语言系统理解却有不同。因此,正如宋灏(2015117)对中文字的评价:恰好是文字视像的指义、触发成效愈强、愈丰富,这个文字愈不可以被化约为固定语音、语义的书面记号。

 

四、书法之物与回应式关注:碑、笔与纸

尽管我在上面两个部分,依赖布迪厄理论对傅山书法予以解读——身体实践下的童心信手、言说风格下的临摹与创作,并使之与索绪尔式语言学有所区别,以突现中文字独特的视像思维与身体思维(宋灏,2015129)。

但是,在布迪厄理论那里,由于从身体与世界的几何同源关系出发,因而对于风格的理解也只是从身体自我出发,从而使得世界的物质性排除出发。

不管布迪厄在讨论阿尔及利亚农村生活,还是讨论法国的官方语言形成及修改过程,都是从能动者、亦即从身体自我出发来理解领会或实践地拓展出社会生活,而忽视了社会生活中本身也具有其它如同身体一样的物质。进一步讲,一旦承诺了社会生活的物质性,那么就不得不把身体自我当成在物与物接触中的被动一方,因为其它的物质(如光、声、水、石)都会以其自身的物性(thingness)挑战和迫使能动性调整其身体实践与言说风格。

更甚者说,身体实践与言说风格,是在物与物交织的可见的脉络中共同产生(如笔与身),而非只是由能动性自身的身体(如发音器官、转腕)决定,也非只是由社会中不可见的文化、政治脉络(如关于异体字的文人认同)所决定。因此,本部分将以知觉现象学为理论资源,通过傅山书法中的笔毛与碑石的物质作用,补充布迪厄的理论。

下面是关于傅山书法在笔、纸、碑方面的研究。

第一,笔的材质对信手的影响重大。在白谦慎讨论晚明书法中,虽然对碑学的物质性有诸多研究(我下面会谈),但是对其它方面论述却很少。我只看到一处,见下。

上文说到,傅山书法暗陈了童心与信手并重,但是信手之所以成为可能,却也和笔与纸的选用有关。为了实现信手的开放性、偶然性,晚明清初的书法家会选用羊毛制作的软毫笔而非黄鼠狼毛和兔毛制作的硬毫笔(白谦慎,2005254)。这是因为硬毫笔会让笔锋容易归位,更适合写帖学下的精致文字(如赵孟俯的书法),但羊毛的软毫笔蓄墨多,笔划厚重,但却不容易归位,使训练有素的书法写在书写时处于一种控制与非控制之间的状态,容易出现无法预知的偶然效果(白谦慎,2005254)。

第二,不光是笔,纸的选用与偶然效果也有关系。例如石涛(1642—1707)会用吸水性强的生宣而非吸水性较差的熟纸或绢绫,让涨墨现象更自然地发生(白谦慎,2005255)。白谦慎总结道:

 

书法家用软毫笔在生宣上作书,更容易摆脱唐楷的整饬洁净,制造出残损漫漶的金石气(白谦慎,2005:255)。

 

这句总结中从唐楷金石气的过渡,不仅包括笔、纸的问题,也包括了另一种物质性:金石。如上所述,傅山是帖学与碑学过渡期中的重要转折人物,因而虽自幼习帖学,但却随着人生成长越来越推崇碑学。我在上面已经谈到了他重视颜真卿晚期的碑拓作品,也谈到了他从金石或古文字中选用异体字,但仍没有触及碑学的物质性本身。

第三,古代石碑多刻于汉唐之间,为打破由唐朝开元年间和宋代以降的帖学传统提供了重要的文本示范。例如,在当时的北方诸省(即山西人傅山的活动范围),有汉朝、六朝、唐朝的石刻(白谦慎,2005231)。傅山颇为推崇汉隶,正符合他的美学主张。清初学者冯行贤在《隶字诀》中说:

 

枯老古拙,枯中有硬,老中有健,古中有奇,拙中有巧(转引自白谦慎,2005251)。

 


这句中的枯老古拙各搭配其中具有矛盾张力的反面——“硬健奇巧,使得碑学中汉隶文字在晚明尚的传统和清初的的风气之中起到衔接作用,汇聚在傅山的书法之中,见下图。

同时,石刻为书法的新技法提供了基础,使得书法被赋予了石刻的物质性。以上述的涨墨为例,若以宋元和明朝前期,则被认为是败笔之作,但由于篆刻的流行,笔划之间的粘连或残破已属平常,逐可被接受。

如此一来,借由金石文字或隶书篆书,书法美学通过涨墨等技法、异体字甚至造字,呈现出傅山美学中的支离的特点。支离一词最早出自《庄子》的《人间世》,其中有说:

 

夫支离其形者,犹足以养其身,终其天年(转引自白谦慎,2005164)?

 

庄子以身体之支离与养身之天年置于一起,表达了支离虽奇异,但却终有更为长远的价值。傅山在撰写令人难以辨别的杂卷时也乏这样感想,才会说:

 

字原有真好真赖,真好者人定不知好。真赖者人定不知赖。得好名者定赖。亦段数十百年后有尚论之人而始定(转引自白谦慎,2005187)。

 

 

6:王铎的《赠单大年》


7:傅山的《啬庐妙翰》中的隶书部分

 

这里对笔、纸、碑的讨论,都说明了写书法人从主观转为了被动,因为并不是人想要关注到涨墨这一视像,而是因笔、纸、碑的物质状态的自然发生而迫使书法人进行响应式关注。这里所说的自然发生与回应式关注,触及了如何以物观物(宋灏,2014281的思考方式。

人的意识与行动,例如:选用笔、纸、碑,以及在涨墨处之后继续书写,并非要宰制物质,而是让为物质保留其自身特性的余地。这种余地因该物性的偶发与开放属性所开展(例如涨墨现象、石碑的残破)、令书法人不得不去依赖于物。因此,书法人的意识,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关注点也并非先行控制而非回应其自然发生。这意味着,书法作品,是人与物之间共鸣而共同塑造出来的成果,而非只是人的成果(宋灏,2014282)。

 

五、结论

傅山以四宁四毋的美学——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率真毋安排,在中国书法史上从晚明重奇、重楷书草书到清初重古朴、重金石文字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衔接作用。

四宁四毋美学及其书法实践,彰显了中文字的身体思维与视像思维。因为该种书法美学,需要以童心信手的方式支发挥率真的一面,避免被唐楷中蕴含的法度感所束缚;需要重返汉唐之间的拙与丑的隶篆、异体字甚至造字,以反衬赵孟俯的轻滑与巧媚。

这些支离的美学视像在布迪厄的理论框架来看,都离不开书法实践的当下发生中,身体与世界在几何学向度的同源关系,也离不开现实脉络中的文化雅俗混杂与再区分、政治抗争与不满的变迁。

不过,布迪厄的理论将世界与身体结合起来,以致于忽视了世界或社会生活中的非身体自我的物质性,无法理解笔、纸、碑在书法活动中的作用,因而可借由感知现象学的讨论,理解书法也包括书法人响应式关注物质的自然发生,是人与物的共同创作。

 

参考文献:

白谦慎,2005,《傅山的世界:十七世纪中国书法的嬗变》,台北:石头。

林俊臣,2010,《中国书法人书问题析论》,台中:国立中兴大学博士论文。

梅洛庞蒂,2003,《符号》,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皮耶·布迪厄,2009,《实作理论纲要》,宋伟航译,台北:麦田。

皮埃尔·布迪厄,2005,《言语意味着什么:语言交换的经济》,褚思真、刘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宋灏,2014,《物我相处之境:论日本庭园》,《中正汉学研究》,第2期,第271-292页。

——2015,《华语思维与文字动势》,《汉学研究》,第33卷第2期,第103–132期。

 

 

 书法图片来源:



[1]見白謙慎(2005289)。

[2]見白謙慎(200562)。

[3]見白謙慎(2005312)。

[4]見白謙慎(2005181)。

[5]見白謙慎(2005181)。

[6]白謙慎(2005:彩圖7)。

[7]白謙慎(2005:彩圖15)。


(Sociological理论大缸第304期)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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