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正规的环境服务机构哪里找?来“浙里办”!
环境服务机构
2023年7月13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某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该排污单位现场提供了2023年5月9日采样的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委托某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经调查,发现监测人员在未对企业生产工况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开展工作,造成数据失真。此案中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机构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由于环境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较低,机构数量大幅增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恶性竞争严重、价格混乱,制约并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建设开发了“环境服务机构”,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管理、监测数据质量协同监管与监测服务信息互动共享三大功能于一体,已初步实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综合集成,实现社会环境监测行业信息全量化、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智能化、行业自律服务一体化。
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浙里办”上的“环境服务机构”有哪些用处?如何查询环境服务机构的具体信息?
全省机构情况如何?
“环境服务机构”已汇聚288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想了解浙江有哪些监测机构,只需打开机构名录,点击具体机构名称,即可查看机构联系人、获证时间、业务范围、检测能力。
各地登记管理情况如何?
想了解当地环境服务机构情况,点击登记查询即可。目前已有绍兴98家、湖州62家、嘉兴80家机构接入服务。
机构能力情况如何?
“环境服务机构”为机构提供能力评估,点击评估名单即可查看能力等级。
机构考核结果如何?
“环境服务机构”提供机构能力评估的同时,还会同步考核结果。
是否按规范采样?
“环境服务机构”实现对机构监测业务规范采样的实时智慧监管。监测人员到达采样点位后,点击采样上报上传定位信息、采样时间、采样照片,管理端就能实时掌握采样有效性、规范性。
公众互动
建立群众、企业的咨询互动渠道,方便问题沟通反馈。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对系统操作、技术服务等方面有相关疑问,可点击服务咨询。群众、企业如对监测服务过程存疑,点击投诉建议,可向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反映,并点击历史信件及时了解回复情况。
服务路径
点击下方卡片,
可直接进入“浙里办”微信小程序,
使用服务。
也可通过“浙里办”微信公众号
底部菜单“常用服务”中的
“查找服务”搜索进入。
温馨提示
此外,通过
“浙里办”APP或
“浙里办”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环境服务机构”,
也可使用服务。
相关条例
近年来,浙江持续加大对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2022年8月1日起,浙江正式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其中第六十五条中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或者在有关生态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关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生态环境服务工作。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不仅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见效快,更注重夯实制度建设护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