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复习正确姿势丨作弊?我们不约!

党委学工部 郑航学工 2022-05-22

经历了小风浪的中招

抗住了暴风雪的高考

我们又来到了

紧张的大学期末考


留给我们复习的时间不多了

小编想问一句

“各位航宝,准备好了吗?”


这个夏天我们看过了

“乘风破浪的姐姐”

冬天又迎来了“追光的哥哥”

那么这个期我们能不能

迎来扶摇直上的航宝们?


在大家专心备考期间 

小编也想提醒大家: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一.让我们先来学习一下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学生手册》

中考试违纪相关规定吧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第十四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给予警告处分:

1.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2.自带答题纸或者草稿纸(空白)的;

3.未经允许使用或者借用计算器等物品的;

4.考试中东张西望的;

5.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的;

6.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者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7.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违纪规定

第十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1.违反第十四条第2、3、4、5、6项之任一行为,无视警告而重犯的;

2.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旁窥他人试卷,或者互打暗号传递有关考试信息的;

3.把答卷或者有字迹的草稿纸移向邻座或者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

4.他人拿自己的答卷或者草稿纸未提出拒绝的;

5.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的;

9.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0.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11.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2.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以其它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13.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十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记过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在桌面、墙壁、身体、允许使用的工具书等处写有与考试相关内容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5.考试中直接或者以借用工具书、文具、计算器等方式传接答卷或者纸条的;

6.利用上厕所机会或者其他机会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的资料,或者与他人交谈有关考试内容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8.有其他作弊行为的。




第十七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考试作弊,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1.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且考试工作人员确认设备、器材显示或接收有考试相关内容的;

3.组织作弊的;

4.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5.窃取、泄露或者传播试题、试卷、答案或评分标准的;

6.两次以上考试作弊的;

7.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第十八条

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以央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或者隐瞒违纪、作弊事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十九条 

考生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列违纪或者作弊行为之一,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给予从重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处




 

第二十条

在教师判阅试卷或者其他情况下发现的作弊情况,经调查核实,视情节,依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处理。

 

第二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学校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



二.诚信备考注意事项


PART-1

提前制定复习目标

明确复习方向

以此提高学习效率

尽量避免考前临时抱佛脚

PART-2

培养良好乐观心态

保持自信

积极备考

PART-3

考前保证充足睡眠

定时锻炼以及规律饮食




期末锦鲤


end


“考试诚可贵,诚信价更高。”一旦昏了头脑,掉入考试作弊的诱惑无底洞,等着你的只剩下无尽的悔恨。你的成绩里看得见每一份努力,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都能取得真实而优异的成绩,为本学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诚实应考,拒绝作弊!

I’m诚信考试

I’m考试必过

大家加油呀! 



往期播报

研考!加油

阳性!这次是国产鸡腿外包装!

【学院动态】“寒冬送温暖,情系考研人。” 数学学院召开考研慰问暨考前动员大会


策划:胡源炜

文案:刘海媛 赵舒婷 郝雅宁

编辑:王  璇 高云鹏

责编:王   玺

审核:王   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