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先进典型丨金阿锋:“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纵一个坏人”。
先进典型引领方向
为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树立先进典型人物,弘扬先进事迹,营造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乾县检察推出【教育整顿·先进典型引领方向】系列专栏,激励广大检察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向榜样看齐,守正创新,扎实奋斗,展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金阿锋,女,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1月通过全省公务员招考进入我院工作,现任我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一级)。
忠于职守 乐于奉献
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金阿锋十几年如一日地坚守在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上,从当初青涩的毕业女学生一步步走向成熟的女检察官,把青春、热血奉献给了无比衷爱的检察事业,在执法办案中诠释公平和正义。每天像风一般急匆匆地在家、单位、法庭、看守所四点一线中循环奔波,生活得简单而充实;有时觉得她觉得自己像旋转的陀螺,在超负荷、超强度的工作状态中,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同时也收获了荣誉和认可,先后荣获全省“扫黄打非”办案有功个人、咸阳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咸阳最美女性、咸阳市首届“十佳公诉人”、咸阳市“最佳审查报告奖”、乾县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平安乾县建设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我院评为“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严格执法 不枉不纵
作为刑事案件承办人,金阿锋坚持做到不枉不纵,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在办案过程中,她对每一件案子都千百倍的谨慎,不容半点马虎。她经常对自己办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纵一个坏人”。
满怀柔情 秉公办案
除了办理一般刑事案件外,金阿锋还负责兼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她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视未成年人为儿女、弟妹,从不歧视,从不放弃,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给予未成年罪犯亲人般的关心和温暖,主动和他们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纠正他们的不良习惯,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办案的同时,先后负责与乾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乾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启动仪式;联合乾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教育局在数所中小学举行了多次“法治报告会”,法治宣讲覆盖上千人;负责举办了主题为“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活动;主持制定了《乾县人民检察院、乾县教育局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乾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的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咸阳检察、陕西检察、陕西传媒网等媒体平台,发表各类检察宣传信息十余篇。
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刑事业务检察官,需要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敏捷缜密的思维,较好的心理素质和伶俐的口才,而这些决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前面的道路还很长,我仍然需要不懈地努力,引用诗人屈原的一句诗来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编辑丨黎泊君
审核丨马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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