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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二十二)| 乾县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倡议书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为“三个规定”。
当前,乾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现向全体检察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过问和干预正在办理的案件;
不以任何方式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不以任何方式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
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司法。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等正规渠道和途径反映问题,以合规、合理、合法的方式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乾县人民检察院
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