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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十)丨检察官主动为嫌疑人送去换洗衣物 依法办案不忘传递法律温度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将“司法为民”作为落脚点,融入检察办案中,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既注重力度又强调温度。


检察官给嫌疑人送去换洗衣物

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我院第一检察部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依法对羁押于礼泉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讯问,经审查,嫌疑人张某多次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案件审查阶段,我部干警依法对张某讯问,张某表示自己是外地人,家中只有年迈的奶奶,没有可以更换的衣服,日常生活十分不便。我部干警在讯问结束后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了张某的实际情况,为张某提供了多套崭新的换洗衣物和鞋子。5月25日,在公安机关对其宣告批准逮捕决定时,我院干警提前联系公安机关,共同前往,将准备好的衣物亲手送到张某手中,张某试过鞋子后,笑着说:“鞋子很合适,谢谢你们,我对自己做出的行为非常后悔,一定好好配合。”


秉公执法不失司法温情,依法办案不忘传递法律温度。司法的本质不止于惩戒犯罪,更是在依法惩治的大前提下,散发人性的光芒,体现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为迷途知返的人们提供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返回家庭、融入社会,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项司法活动中,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温暖,传递充满温度的检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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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黎泊君
图文丨蔡彤瑛
审核丨刘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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