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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昭昭民意滔滔 百万签名力阻重誓

2016-10-26 砺剑工作室


  「青症双邪」游蕙祯和梁颂恒本月12日在立法会宣誓仪式上,展示写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港独」横幅,更以粗言秽语及「支那」此侮辱性字眼辱国辱华,引起各界强烈抗议和严厉谴责。

 

  律政司及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均认为,两人在首次宣誓时已属于忽略及拒绝作出誓言,明显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第二十一条,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意图挑战和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宣示了他们不会向特区效忠或拥护香港基本法,而此举已令两人丧失了议员资格,主席不应再容许两人宣誓。

 

  与此同时,社会各界过去均展示出强烈的反对声音,狠批两人视法治精神如无物,更肆无忌惮地借机宣扬鼓吹「港独」,践踏「一国两制」与基本法。「反港独」关注组随即发起网上联署,谴责游蕙祯、梁颂恒的侮辱及歧视言论,要求二人公开道歉及立法会解除二人职务,短短几天已有逾百万网民于网上联署响应。因此,游梁二人不论在法理上、民意上都得不到支持,有关当局应依法罢免两人的议员资格。

 

  「青年新政」成员游蕙祯及梁颂恒于立法会宣誓时,公然以「支那」辱国辱华,更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港独」横幅,游蕙祯更在誓词加入英文粗口,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上周向法院申请紧急聆讯。在入禀状中,律政司已清楚表明游梁在宣誓时明显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意图挑战和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已宣示他们不会向特区效忠或拥护香港基本法,认为两人已是忽略及拒绝作出誓言,理应失去议员资格,因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无权安排两人再宣誓,故要求法院颁布他们两人的议席已经悬空。高等法院已批准受理有关司法覆核,案件将于11月3日聆讯,证明是次入禀,是依法有据的。

 

游梁辱华爆粗宣「独」蔑视国家

 

  律政司在入禀状分析司法覆核理据时指,梁颂恒无视劝喻,宣誓时拿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横额披肩,更将《圣经》放在左胸,按书的食指和中指交叉成十字,其手势代表他正寻求上帝原谅,原因是他无在宣誓时讲真心话。律政司又认为,梁说出「支那」两字时,其轻忽的语气与起初宣誓时庄严的态度截然不同。

 

  游蕙祯则在宣誓时,夹杂粗口将China读成「支那」,并宣称会效忠「香港民族」,律政司批评两人的言行属「侮辱、冒犯及无礼」,蔑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对宣誓表达嘲讽,理应因此失去议员资格。

 

两人「毫无悬念」应失议员资格

 

  入禀状又提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没有权力去批准两人再宣誓,指有关决定是越权,又指两人违反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中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第二十一条中订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该人必须离任或被取消就任资格。

 

  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莫树联当日在法庭上指,游蕙祯及梁颂恒明显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指两人本月12日宣誓时,有意图挑战和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已宣示他们不会向特区效忠或拥护香港基本法,认为两人毫无悬念(no room for doubt)应失去议员资格。

 

  他强调,若容许两人再宣誓,会向公众和世界发出信息,即使不拥护香港基本法亦可担任立法会议员,而有关宣誓会影响其后审议法案、投票甚或发言的权利,社会亦会对此感到混淆。

 

  莫树联又谓,今次案件完全是宣誓问题,只要两人根据法律要求宣誓就可轻易避免,而他们的蓄意行为为所有人带来麻烦,是他们咎由自取。

 

  特区行政长官和律政司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案,近日再向法院提交修订的入禀状,指梁颂恒及游蕙祯是忽略及拒绝作出誓言,因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无权安排两人再宣誓,故要求法院颁布他们两人的议席已经悬空。

 

宣誓须按基本法要求否则无效

 

  修订的入禀状详细阐述,为何游蕙祯和梁颂恒是明知宣誓的模式及要求,仍然作出当日的表现,认为足以裁定两人拒绝宣誓。当中包括在9月20日,立法会秘书处传阅了文件,提醒所有候任议员必须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亦表明根据议事规则第一条,所有议员必须完成宣誓,才能出席会议或参与投票。

 

10月7日,秘书处再传阅另一份文件,解释宣誓的详细程序及安排,及宣誓的形式和态度,包括读出誓词所有字眼,誓词亦会放在架上。而10月11日,再有另一份文件,再强调宣誓要依照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要求。

 

(原文:文汇报 / 图: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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