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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男子“捡”到一个钱包,结果被罚了3000元!
网络配图
杨某在发现钱包不见后,心急如焚。在寻找一番未果后,立即联系了酒店查看监控,寻找自己丢失的钱包。在监控中,杨某发现汪某拿走了他的钱包,便立即通过各种渠道找到汪某的联系方式,希望他能返还自己的钱包。
然而,获得意外之财的汪某在接到杨某电话时,却否认拿走钱包的事实。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在次日凌晨3时许,汪某将钱包内的4200元人民币和50美元取走,再将该钱包丢回酒店一楼的前台大厅。
无奈之下,杨某向县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汪某退还了赃款,并取得了杨某的谅解。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在休闲吧打麻将时不慎从裤袋里掉落钱包,并未离开座位,该钱包实际上仍处于被害人的控制范围。汪某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杨某不注意,采用脚踢的方式将该钱包踢开并拿走,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汪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案发后所盗得赃款已退还杨某,并取得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同时,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又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单处罚金。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汪某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钱绝不能要,即使遇到天上掉馅饼,捡到别人的钱包或是银行卡,应想方设法交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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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田网,原标题《这一行为触犯了法律 构成盗窃罪》
编辑: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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