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青田一女大学生网上卖这东西,被抓去坐牢了!
林靓(化名)目前仍是一名在校女大学生。今年4月至10月,林靓通过微信向上线卖家购买走私、假冒外烟,以每条烟加价人民币5至10元销售给下线买家。这期间,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69000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林靓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被告人林靓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销售香烟必须取得专卖许可资格,且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罪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产品,包括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部分通讯产品,比如电视卫星接收器等,也需要审批后才有资格销售和安装。凡是法律禁止生产、销售或者安装的,都不允许买卖;还有一些限制经营的产品,需要许可,没有取得许可而进行生产、安装、销售等活动,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网上通过微商等途径销售,一样构成此罪。
网上做买卖也要知法懂法,不要冒险去碰“雷区”!
广告合作热线:15967264338
来源:松阳广电、指尖丽水
编辑:Amy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