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青田这些村民竟种毒品当白菜吃,还当调料炖肉
来源:看青田综合青田广播电视台、青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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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虽美,
但罂粟却是罪恶与痛苦的毒品源头
法律严令禁止私种。
还记得当年的尔康吗?!
当时因为服用了“白面”(海洛因),
而丧失了理智。
可就是有人“胆大妄为”!
青田县有一些村民因为对法律的无知,
竟在自家的田地和阳台上种植了起来。
而说起种植的原因真是令人瞠目结舌。
4月10日,青田县公安局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对于私种罂粟的村民,让他们尝到了真正的“恶果”。
在高市乡的西源村,青田县警方发现一处田地里存在非法种植罂粟情况,民警立即对罂粟苗进行铲除,现场清点共382株罂粟。
而在不远处的菜园内,又发现种植面积约4平方米的罂粟植物,铲除后清点达923株。
第一处是382株,那么根据我们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500株以下是可以处五日以下的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我们第二处铲获的是923株,那么根据我们刑法第351条规定他已经构刑了,是要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当天,在西源村共发现了三处种植着罂粟的田地,共铲除了1800多株罂粟苗。而通过询问,第一处和第三处种植罂粟的村民在自家田地种植罂粟竟都是因为要拿来烧菜炖肉,就开始小面积的种植了。
问过以后,都是这些村民并不是拿来制毒,而是说自己平时用来当白菜吃,或者说等罂粟成熟以后放在火锅里面烧肉。
同天上午,在鹤城街道上山巷居民楼的天台内,警方发现居民私种的556株罂粟,通过询问调查,居民竟认为自己种的是青田话所说的乌烟,并非是罂粟。
不少居民认为自己种植的植物就是农村俗称的乌烟。其实乌烟就是罂粟,属于毒品源植物。
接下来,县公安部门将抓住当前春暖花开的有利时机,对各乡镇农田、林区进行广泛深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行为。在此警方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非法种植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希望我们广大老百姓一个不要存侥幸心理,第二个就是要学法知法,一个罂粟果子扔到地上,扔到田里以后长出来都可能让你构刑了。
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按照《刑法》规定,如果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抗拒铲除的,符合任意条件就触犯了《刑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罂粟花期一般在4~6月,果期在6~8月,到时请大家擦亮眼睛,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举报成功咱这还会有奖励哦!
根据《浙江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举报吸毒、种毒、制毒都有奖,最高奖励可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办法》于1月28日起正式施行,也是我省首次针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单独设立举报奖励。《办法》明确,最高奖励100万元——浙江成为全国省级层面相关奖励额度最高的省份之一。
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短信、来访、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并受法律保护。举报信息也会严格妥善保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对外公布。
禁绝毒品,人人有责
让我们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
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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