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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区12个便民核酸采样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满足愿检群众的核酸检测需求,我区重新调整12个便民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65号)规定:单人单检每人次16元,混检每人次5元。12个便民核酸采样点从7月2日起执行以上收费标准。
(一)被检测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采样后按规定路线立即离开现场。
(二)以下对象请勿到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
1.健康码非绿码。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医院专用窗口采样。
2.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3.距上一次核酸采样不足24小时的。
各个便民核酸采样点可根据疫情形势、被检人流量和医务人员配备数等情况变化,适时对便民采样点的设置地址、采样时间在报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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