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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再次面向内地各大高校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开展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库车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将再次面向内地各大高校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开展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录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300人。其中学前段30人,小学段80人,初高中段190人。需求有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思政、音体美以上几类学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全日制师范类、985、211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研究生、本科、大专学历毕业生为主。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无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不良嗜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教师资格证要求:历届生需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并在上岗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学历专业要求:
(1)学前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2)小学岗位: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3)初中、高中岗位: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1.招聘时间
2020年11月底-2021年4月
2.招聘方式
(1)现场招聘:本次招聘我市教科局派专项招聘组赴内地各省市高校召开现场招聘会,应聘人员可网上投递简历或添加招聘群(群号:1004039105)获知招聘组各省市行程安排,届时参加现场招聘会并当场面试签约。
(2)网上报名:即日起将电子简历(应、往届生电子简历应含本人简历、学信网学籍认证证明(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书、学科试讲视频(要求全身入镜,内容包含自我介绍、学科知识、学前专业需展示五项基本技能其中二项技能、就业选择)等材料,将文件和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学段学科-姓名-学历”(如:学前教育-张三-本科),发送至邮箱:王老师,295717754@qq.com;蒋老师,1253181244@qq.com;孙老师,1757393268@qq.com(请选3个邮箱中的任一个邮箱投递,避免重复)。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名。我们会严格审查应聘者的信息,电话或邮件通知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签订协议。
四、教师待遇
1.新招录的义务段教师应发工资为研究生5607元,本科5426元,大专5144元,不含“五险二金”,实际发放工资为研究生4202元,本科4269元,大专3858元(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
2.新招录的非义务段教师应发工资为研究生5607元,本科5407元,大专5127元,不含“五险二金”,实际发放工资为研究生4202元,本科4055元,大专3845元。
3.市聘教师:新招录的市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研究生5607元,本科5426元,大专5144元,不含“五险一金”,实际发放工资为研究生4401元,本科4261元,大专4039元。
4.入编满一年后可享受第13个月工资。
5.根据市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1450元。
6.在乡镇工作的教师,按照乡镇距离市区远近,每月可享受1200元--1800元的基层补贴。
五、住房待遇
近几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拴心留人”工程,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所招聘的内地户籍教师由库车市提供教师公寓,标准为50平米左右,2人一套,基础配置有炊具、热水器、沙发、电视等生活设施,实现“拎包入住”。入住三年内免租,水、电、物业费等由本人缴纳,第四年起需承担房租。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最长不超过5年。
六、工作要求
1.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以及个人求职材料。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均为原件)。
2.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咨询方式
1.库车市教科局教师招聘组联系电话:0997-7136505
2.现场报名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教科局人事办。
3.招聘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18196866787
蒋老师:17797966583 
孙老师:18097836627



附件: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单击查看
2.库尔勒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6日期间出生,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5、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
  6、族别条件:族别不限。
  7、性别条件:性别不限。
  8、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报考条件具体详见《库尔勒市互联网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前期库尔勒市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同岗位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
  (7)现库尔勒市在岗编制外工作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不能报考本次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1、请考生于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3日,将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报名截止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2、考生需准备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退役军人退伍证(以上资料均为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报名邮箱:1842999561@qq.com。
  3、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4、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
  5、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组织
  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和公告为准。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
结构化面试
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调剂
  出现空缺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补录。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比照同行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jkel.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0996-2705982
  市人事考试中心0996-2168521、2168118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0996-2168625
  附件:
  1、
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
库尔勒市编制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
库尔勒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3.2021年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 招聘简章
为满足阜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第一岗位(文员A)限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第二岗位(文员B)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第三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限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持B2级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5日至2003年1月5日期间出生)。
  (三)第一岗位(文员A)、第二岗位(文员B)性别不限,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三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民族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职位
  (一)文员A(职务代码:202101)
  招聘人数:1人。
  主要从事大队内部勤务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有从事行政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者。
  (2)有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
  (3)有摄影特长者。
  (4)具有语言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5)个人撰写稿件被自治区级以上媒体采用过的。
  (二)文员B(职务代码:202102)
  招聘人数:1人。
  主要从事协助大队消防监督员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有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经验者。
  (2)有从事行政单位业务工作经验者。
  (三)灭火救援战斗员(职务代码:202103)
  招聘人数:6人。
  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消防部队退伍军人。
  (2)2020年全国其他军兵种退伍军人。
  (3)具有计算机维护及管理、新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4)有网络维护管理、计算机软件操作工作经验者。
  (5)2020年全国各军兵种退伍军人且服役期间曾担任各类特种、特型车辆驾驶员。
  (6)有大型客车货车司机、汽修工作经历。
  (7)持B2及以上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10:00至2021年1月17日19: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门左侧业务受理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人社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三项科目均要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的报考人员,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时间:2021年1月18日
  地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具体要求参见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考核标准(附件2)。
  (三)面试
  1.面试要求
  (1)三项体能测试科目达标者进入面试。面试由人社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11:00;地点为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三楼;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有效期内核酸检测报告,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未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为
结构化面试
,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2.公布成绩
  2021年1月20日,面试成绩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消防救援大队会同人社局组织。在面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测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测试成绩相同时,按3000米测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通过人员中调剂进入体格检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政治审查
  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掌握了解考生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生选聘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阜康之窗政府网(网址:www.f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试用二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阜康市财政承担,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州消防队伍人员补充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组〔2018〕129号)文件要求核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城职养老、失业保险、城职医疗、工伤保险、大额医疗)及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4-3224119
  招聘监督电话:0994-322715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附件:


  1.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
  2.体能考核标准;
  3.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职位表。
  附件:
1.2.3.doc
4.2021年乌恰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外平台
作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操作员18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 2021年乌恰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操作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高校毕业生考生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一致;
  4、18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熟练掌握普通话;
  7、熟悉网络维护、计算机操作、视频监控维护保养。具备相关学历专业、有三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已被聘用的乌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已被辞退或辞职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为:报名→审查→面考→体检→聘用。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20日
  3、报名地点:乌恰县综治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杨晓萍 15214978700
  金岔弟 15809088267
  0908-4621821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报名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的《政审表》等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所需的《报名表》、《政审表》从乌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进行下载。
  下载流程:登录乌恰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人社局→公开事项(人事招录)
  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二)面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考环节,面考须本人亲自到场,面考采用面对面“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面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考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考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相关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四)聘用
  体检合格,且在公示期无社会不良反应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之前有工作单位的,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县政法委签定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不得调动工作,离开招聘岗位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恢复原身份。聘用后享受同类编制外工作人员待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乌恰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须面向社会公示各招聘环节结果。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监督,此次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
  3.对违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不予退还相关费用;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报名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应聘活动,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克州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纪检举报电话:0908-4621219
  附件1:
乌恰县2021年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操作员职位表 .xls
  附件2:
2021年乌恰县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操作员报名表.doc
  附件3:
2021年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平台操作员政审表.xls
  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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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柠檬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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