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编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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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财经大学招聘9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及《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50名、机关教辅后勤工作人员33人,思政辅导员15名,合计9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历届和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2月1日至3月5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xjufe.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0年2月1日(含)后出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5年2月1日(含)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对口;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证书;
(七)大学本科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专业要求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3),应届生需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详见附件4);
(八)岗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
(九)岗位要求需有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书记、副书记工作经历的,需由学校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十)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一)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该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
(十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需扫描清晰后在网络报名时上传,纸质版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请妥善保管。
(十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核,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报名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至3月5日18:00。
(二)网络报名方式:登陆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ufe.edu.cn,下同)注册报名,注册前请先阅读《新疆财经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6)。
网络报名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公告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需提交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并通过系统审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0991—7842171、15894691949;
(四)招聘系统技术咨询:合老师,17881178387;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七、资格审查
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岗位所属内设机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相关审核结果将于网络报名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公告。
八、新疆财经大学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考试、试讲、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公告将在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其中,考核工作预计于2021年4月-5月进行,拟聘用人员预计于2021年6月到校参加工作。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办理拟聘人员入职入编手续,兑现事业编制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九、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新人社规〔2020〕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842205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由于现处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适时调整并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2: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
附件5:择业期内工作情况说明(下载)
附件6:新疆财经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下载)
附件7:新疆财经大学2021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财经大学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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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学校是全国七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艺术学院官网(http://218.195.180.1/,下同)、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218.195.180.18/ZP,下同),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2月1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5年1月25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0年1月25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民的应聘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通过MHK成绩为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4.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专业研究方向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xjysxyrsc@163.com;0991-2583574
联系人:刘老师、夏老师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13641725743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1年2月10日20: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九、考试
(一)非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2101、B2102、B2103)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考试方式:网络在线笔试。委托第三方全程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见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具体安排、网址、账号、密码等均由第三方工作人员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2)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形式:网络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面试成绩按60%折合计算。主要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举止仪表及现场表现、知识面、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面试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不少于7人),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须达到新疆艺术学院划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站上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不合格者除外)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及排名。
(二)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2104-B2119)采用专业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1.考试方式:网络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①举止仪表;②知识面及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③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40分)。
4.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根据不同岗位成立面试专家考核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十、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在体检环节进行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十一、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56590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附件2.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附件3.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附件4.2012年普通本科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新疆艺术学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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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6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院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
5.坚持相同学科面试标准统一的原则。
6.坚持严肃、严谨、保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涉及12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3个、招聘4人,专业技术岗位9个、招聘12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开具可以正常毕业的证明),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2月26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吸毒史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1.发布时间:1月25日
2.信息发布官方平台: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月25日10:00—2月26日12: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1月25日10:00—2月26日17:00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3月1日—3月3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三)面试
面试时间:3月11日10:00,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3月12日—3月16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四)体检
3月12日
(五)考察
3月15日—3月26日
(六)拟聘名单公示
3月29日—4月2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方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新疆农垦科学院公开招聘邮箱:34384764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提交应聘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能正常毕业的有效证明扫描件。
(4)获奖证书、论文、专利、职务职称以及报考岗位明确要求的各类证书材料。
(5)科研成果证明及应聘人员认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重要材料。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报名期间会通过电话及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审查原则: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才引进具体单位采取以面谈为主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拟聘公示
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等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人员报到后,工作人员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由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按国家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新疆农垦科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考生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93—6683557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规定的考务活动,超过时限(15分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考生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考生应在报名时如实提供,如报名填写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3—6683823,6683235
附件1: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新疆农垦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1-01-25/7405321.shtml
主编:柠檬清香
责编:人才交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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