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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人被拘,节目被确认造假,选秀的水到底有多深?

皮蛋君 法逗 2020-02-07


令人窒息的选秀真相


近些年来各种选秀节目频出,怀揣梦想的年轻人通过这样的方式想要通过这样的平台展示自己,赴一场赌注为出道,代价为青春的赌约,拼尽全力去博一个改变人生的机会。


经纪公司通过选秀实现新人的推广,如果旗下的艺人能够一炮而红,那就是源源不断的商机。


观众通过选秀获得的不仅仅是一种娱乐,还可以通过参与到一个人的逐梦的全程,体验一次追梦的过程,感受平凡生活中可能不是那么经常出现的激动人心的感觉。


然而对于“织梦者”--选秀节目的制作团队来说,选秀节目是什么呢?是一个精心呵护的育梦箱,还是一个充满资本恶臭的黑暗骗局呢?

一念之间,天堂地狱。


昨日韩国选秀节目《ProduceX101》的总制作人安俊英PD及Mnet选秀节目‘PDX101’制作相关者等人因直播投票造假涉嫌诈骗罪以业务妨害罪等于韩国时间5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进行拘留前嫌疑人审问(拘捕令实质审查),法院在5日晚认定案情重大,对安俊英决定拘留。 



"29978"

《Produce101》是一档韩国热门的选秀节目,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强调练习生的出道决定权在观众手中,观众通过投票的方式在101名练习生当中选出11名成员出道,并展开为期一年的组合活动。因为其与观众的互动率极高,所以这档节目在韩国的国民参与度很高,而且因为前期人气的积累,前几季当中出道的艺人之后的发展也非常不错。


但是,这第四季《Produce101》却出事儿了,或者说在这第四季当中观众和粉丝终于找到了节目黑幕的实锤。


最开始的线索就是一串看似不起眼的数字:

“29978”

这张图是第四季《ProduceX101》的总决赛票数,网友和粉丝发现第1名与第2名、第3名与第4名、第6名与第7名、第7名与第8名、第10与第11名的票差均为29978。


而第8名与9名、第16名与第17名票差为7494。


第9名到第10名、第17名到第18名的票差为7495。


7594与7495的总和等于第12名与第13名、第13名与第14名的票差14989,14989乘以2等于5组的票差29978。


前20名所有名次的票差均为7494.5的倍数,即总投票数的0.05%。


虽然我数学一般般,但是我也能看出来这……人为操作的痕迹也太明显了吧。


于是粉丝和观众就彻查操纵投票的问题发起了青瓦台请愿,同时付出大量时间和金钱的粉丝还成立了“PDX真相查明委员会”,以诈骗和妨碍业务等嫌疑,对Mnet提起诉讼,要求节目组对操控嫌疑进行解释、公开原始投票数据,认为“投票造假是利用文化权利的不公行为,因为投票有扣费性质,投票造假构成诈骗。”

节目组一度想要通过将不满的落选选手纳入出道组的方式进行弥补,但是显然粉丝不会买账,而且这不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嘛,想出这个办法的公关的脑回路真的是极度清奇。


10月1日,韩国警方确认Produce_X101投票作假!据韩媒报道,《ProduceX101》出道组11人当中有部分练习生的最终得票数实际上应属于落选组,出道组和落选组排名出现颠倒的练习生有2~3名左右。


呵,到头来,引人付出真诚,付出真心,付出真钱的选秀,就是一场大啊!


韩国媒体MBC的一档纪实节目《PD手册》在10月15日公开了其对于这件事情的媒体调查情况,揭露了更多粉丝听了会落泪,路人听了都会愤怒的“假选秀”的细节。



投票造假

先说说投票这事儿,根据《PD手册》的报道,这场选秀只有一位PD暗箱统计的短信投票。短信投票不是在录制现场实时接收并发表结果,而是由负责这部分内容的女PD在其他场所独自统计,并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现场)。收到这个短信的制作组把结果输入字幕,之后就删除了短信。


一个需要公开的投票结果难道需要向传说中的中情局密文一样“阅后即焚”???暗箱操作的是不是有点明显。


但是有一点疑问在于这个假好像做的太假了,是作假做的不上心过于大胆了呢?还是另有别的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



恶意剪辑

其次,让粉丝伤心的就是节目的“恶魔之手”,恶意剪辑。


练习生通过生存选秀节目吸引粉丝的重要的途径就在于“出镜”!通过在屏幕前展示自己,才能让更多的人了解你,给你投票,形成稳定的粉丝团体。这也就是为什么在选秀节目当中参赛者对于c位那么执着的原因。然而,在“恶魔”制作人底下,出镜可不是那么好出的,那没点背景,还真不能靠实力出镜。


《PRODUCEX101》的出演者D某爆料说:“练习生们都说这个节目是Starship专用,Starship频道,Starshipduce。当时听说练习生F的爸爸就是Starship公司的人,XXX练习生。所以接下来他就上升了几十名,2~3周就完全逆转了”。


据《PD手册》和专家统计的结果显示,Starship练习生A某的播出时间是1~7集3分36秒,第8集6分29秒,8集后该练习生排名变动从23位上升至14位。


我们姑且就将之称为娱乐版的“我上面有人”吧。



成员内定

据练习生所知,Woollim公司的一名成员知道在最后一次直播比赛中自己不会被选上,因为Woollim公司只能选出一个人晋级。


另一位出演练习生还表示,MBK公司对《PRODUCEX101》PD说:“不是说我们公司有2人会晋级,为什么只有一个人?”


不仅如此,像什么C位被临时更换,部分公司的参赛者在比赛前就知道比赛歌曲等丑闻也被纷纷曝光。


而且《PRODUCEX101》已经不是“恶魔”制作人第一次伸手了,《PD手册》当中还曝光了之前CJ娱乐公司举办的另一个选秀节目《偶像学校》的黑幕:节目组的噱头在于从3000人当中选出出道的选手,然而,节目组以出道为诱饵吸引来的单纯的3000名练习生,仅仅只是节目组拉来的陪衬,出道人选早已定好。练习生进组之后才发现1/3000的机会都没有,出道的机会就是0而已。


不仅视之如草芥,剥夺梦想,节目组也从各个方面让非常年轻的练习生感受了这个行业极端的黑暗:发布禁言令,限制饮食,限制睡眠,强制施压,充满油漆味的住宿条件……


法律规制

以上种种被曝光的真实细节,是不是听着还有点像我们经常讨论的刑讯逼供,只不过节目组为它披上了一个华丽的外衣叫做“这是为了梦想”,因为这个外衣太华丽,太耀眼了,所以在他们失败的时候我们可能将原因归结于现实的残酷,这是追梦路上都要经历的事情,毕竟实现梦想的人总是少数。


但是我们可能忘了这一群逐梦人他们也是人啊。追逐梦想是权利,为了梦想可以夜以继日的练习,可以付出所有的血汗泪,拼尽全力之后发现才能不够,天赋有限,资源有限,此时可以说现实是残酷的。


但是当有人将你的梦想当做儿戏,有人将你的骗入一个毫无可能性的平台,一开始就将你当做是炮灰,到最后你才发现这一切只是在浪费感情,怎么努力都不会有回报的时候,用一句“现实是残酷的”去安抚这群逐梦人应该不足以平复他们内心的愤懑吧。


或许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讨论的已经不是现实是不是残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现实真的应该称之为现实吗?


选秀黑幕这种对公平竞争环境的恣意破坏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能够容忍的底线,所以需要法律对其严格的规制。


1

通过扣费的短信进行投票的观众


从合同法的角度来分析的话,观众与制作团队之间达成约定,观众通过付费的方式获得投票权,制作人将票数进行统计并根据票数进行出道人选的安排。


所以制作人投票造假的行为一方面构成欺诈,让观众陷入一种投的票能够正常记入支持的选手的票中的错误认识,基于这样的认识,观众花钱买投票权。构成的欺诈的话,被欺诈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原有的支出并赔偿损失。


另一方面即使制作人一开始没有欺诈的意思,但是之后的投票造假因为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所以构成违约,当事人仍然合意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参赛的选手来说同理,可以要求制作方进行违约赔偿或者以欺诈为由解除合同。


2

进行造假的制作人背后的公司团队以及参与造假的经纪公司


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的话,可能会因为涉及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从刑法的角度来分析制作人以及背后的公司团队这种投票造假的行为的话,可能构成诈骗罪和业务妨害罪。


诈骗罪在此就不过多赘述了,关于业务妨害罪,根据《韩国刑法典》第313条规定:“散布虚假事实或者以其它欺骗方法,妨害他人信用的,处……”;该罪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业务者从事正当业务活动的自由,维护经济发展。这种大型的投票造假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着巨大的经济交易,不然的话,也不会有人冒险去做这件事情了。只不过,在选秀行业当中,在各种噱头和包装下,这样的不正当的经济交易和对自由竞争的破坏可能更隐蔽。

 

在我国目前并没有规定业务妨害罪,但是这种综艺选秀造假的情况也非常有可能出现或者说已经存在,从保护私人财产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诈骗罪进行规制。


那么从保护整个社会自由公正秩序的角度该如何定罪呢?有人提出用现有的非法经营罪进行规制的话,但是我认为这个观点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因为非法经营罪主要是规制一些未经许可、未经批准的经营业务行为。


那么在我国这种情况下这种综艺当中的造假行为什么状态下需要进行刑法规制,在罪刑法定下通过什么罪名规制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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