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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妈免费播放,究竟动了谁的奶酪?

王潇 三只耳 法逗 202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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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之微言大义,尽在于此


哈喽小伙伴们新年好,大家的微信步数今天破百了吗?

再问一句扎心的,小伙伴们知道今天是星期几了吗?


2020我们遇到了并正在经历一些并不美好的事情,很多小伙伴们叹气说能不能跳过2020啊,才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已经筋疲力尽,但这里小编想给大家打打气,无论前面的艰难险阻还有多少,我们一定一定可以一起扛过去的,在疫情面前我们既要保持警惕,也要持有乐观的心态

所以,小编决定收拾收拾心情,继续写推送,继续普法,继续发声。

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徐峥导演并主演的《囧妈》在春节档的一系列操作——提档、撤档、与字节跳动合作免费播放。












第一波操作——提档

可以说,如果不是疫情的突发,相信今年的春节档将会热闹非凡:

《唐人街探案3》、《囧妈》、《夺冠》、《熊出没·狂野大陆》、《紧急救援》、《姜子牙》等等影片都在蓄势待发,火药味十足。

从影片预售战报来看,排名第一的是《唐人街探案3》,四天时间便预售了1.99亿,第二名是《姜子牙》,预售3938万,而预售3460万的《囧妈》仅位列第三,面对差异如此巨大的数据,2020年1月20日,徐峥导演来了一波骚操作——将原本大年初一上映的电影提档至大年三十。

这一波操作引来了影院工作人员的强烈不满,“大年三十上映电影,还让不让人休息了?”“想赚钱想疯了吧”。

对此徐峥导演的回复是酱紫的:

“我们的确是为了提升假期的票房,也是为了影院利益出发。”

Emmmmm,徐峥导演,首先,这是个病句哈。

不过徐导也是蛮直率——我们的确是想多赚点票房,也是蛮会立牌坊——这样不也是为了你们影院好吗?

不过拜托,这票房收益并不会流进影院普普通通工作人员的口袋哇。

针对徐导的这一波提档操作,路人都在说,是因为徐峥和横店影业签订了“对赌协议”,如果完不成24亿票房,徐峥就要赔钱,所以他才急得乱了方寸。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这不,小编找到了传说中的这个“对赌协议”——保底发行协议

图中的欢喜传媒公司与徐峥关系可极其紧密,别看天眼查里徐峥貌似持股数量不多,但其实徐峥还通过全资控股的泰嵘公司持股,其共持有欢喜传媒14.43%的股权,是欢喜传媒的第二大股东。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一下这个保底发行协议的内容,欢欢喜喜(欢喜传媒的全资子公司)与横店影业(发行方)签署的《保底发行协议》,约定无论电影票房如何,横店影业将支付欢欢喜喜保底费用6亿元,如果电影票房超过24亿,超出部分的净收入双方的利润比例分配为:欢欢喜喜为35%,横店影业为65%。


所以,其实徐峥根本就不用愁票房,无论如何他的公司都能拿到6亿,我认为他这一波提档的操作主要是稳住自己的电影品牌,毕竟之前泰囧、我不是药神的票房成绩如此傲人,如果这次春节档的PK中他输得太惨,虽然钱是赚到了,但是从长远来看,对他的持续性盈利是不利的。当然,如果电影票房能超过24亿,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第二波操作——撤档


由于疫情愈来愈严峻,同时国家也非常不提倡民众在春节假期前往密集型场所。为了响应,2020年1月23日,各大春节档电影纷纷表示撤档,《囧妈》也是其中之一。

对此,大家都认为只是将上映时期延后而已。然而,大家细想一下我们刚刚提到的保底发行协议,横店影业能够出到6亿的保底价,当然也是因为看中了春节档中国巨大的观影人群,如果春节档不上映,那么该协议的内容势必需要作出调整或者解除协议。那么欢喜传媒与横店影业作出了怎样的决定呢?

是的,没错,他们解除了保底发行协议。

这个时候又有小伙伴担心了,这次电影没法上映,徐峥导演不会要赔钱吧?也有的小伙伴说,这是不可抗力啊,应该不用赔的。

好滴,小编在这里就给大家厘清几个法律概念:

1.  不可抗力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情势变更

情势变更是指外部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及商业上的种种客观状况发生异常变动,比如异常的通货膨胀、币值贬值或是战争导致的封锁、禁运等。情势变更引起的合同不能履行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当然免责条款,而是自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衍生而来的一条“原则”。也就是假如上了法院,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即使理由得到支持也并不当然免除合同补偿责任,针对补偿双方有更大的讨论空间。


3.  区分

在客观表现上,不可抗力多表现为自然力或异常事件,情势变更表现为意外事件、社会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等;

在免责程度上,不可抗力当然免除责任,情势变更则不能免除赔偿或补偿责任;

另外,二者在适用范围、直接造成的后果、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方面均有不同。


好的,上面这些太专业了,小编带大家看一个“非典”时期的判决:

2004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拍谱娱乐有限公司与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编号为(2004)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354号)的判决书中提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注:即“不可抗力”条款)。”


如上,如果非典疫情对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则是情势变更,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则应承担补偿责任;

如果因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非典疫情的影响导致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则适用不可抗力——免责。


那么,《囧妈》撤档,欢喜传媒与横店影业终止保底发行协议是属于哪种情形呢?

由公开渠道查询可知,《囧妈》本因于大年三十上映(即1月24日),1月23日《囧妈》宣布撤档之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未全面采取电影院暂停营业的措施,从大年初一仍有票房统计中我们也可得出该结论。因此,《囧妈》等电影的撤档行为属于自发行为,目的是及时止损,而不是合同完全不能履行。欢喜传媒与横店影业终止保底发行协议,小编猜测应该会涉及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三波操作——与字节跳动合作免费播放

2020年1月24日,徐峥于微博宣布电影囧妈将于2020年大年初一(1月25日)在字节跳动旗下流媒体平台登陆,供免费观看。

这一波操作具体是怎么实施的呢,小编带大家看一下欢欢喜喜与字节跳动的合作协议:

总结一下,字节跳动向欢欢喜喜支付6.3亿元,双方达成两阶段的合作,主要内容为:

第一阶段,自协议签署之日(1月23日)起6个月,欢喜传媒的若干新电影和网剧可授权字节跳动同时播放,代价为6.3亿元,如果相关内容的净收入超过6.3亿元后,超额部分欢欢喜喜可获得利益分成;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届满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双方共建院线频道,共同出资之多购买影视内容的新媒体版权等。


如上,这6.3亿并不是《囧妈》的版权出售价格,而是6个月内欢喜传媒首映平台的新电影和网剧授权播放的打包价,当然,如果净收入超过6.3亿元的话,另有利益分成。话说,欢喜传媒首映平台的电影和剧也是蛮多的,小编以前居然不造。

大家这下知道了吧,不是徐峥做慈善,免费请大家看电影,大家要谢也该谢字节跳动把版权买下,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的世界,只有利益而已。不过徐峥这波营销的确做的666,“一切都是为了观众服务”,所以赚钱只是顺带对么?其实小编并不讨厌这种商业行为,只是不太喜欢徐导这种强立人设、强行营销的行为,您赚了大钱就低调点嘛,实在是有点败好感。而对于说我们都欠徐峥一张电影票的朋友,我想说,我们不欠,人家赚老多了。


当然,这都是小编作为一个普通观众对本次事件的个人观感,徐峥的这次行为还引发了业界的谴责:


1月24日,包括万达影业、大地电影有限公司在内的23家电影院线公司联名向电影总局提出申请。要求总局紧急叫停欢喜传媒电影《囧妈》互联网免费首播的行为,取缔电影院以外各类”零窗口期”的放映模式。

浙江影业也发出了声明:

总结一下浙江影业的态度:

首先强调的是,浙江影业并不反对影视作品在互联网平台播放;

其次,浙江影业反对《囧妈》在网络首播的原因是,《囧妈》本身是部院线电影而不是网络大电影,院线电影的上映应遵守院线电影的规则,同时全国影院为《囧妈》上映的前期宣传投入了相当大的费用,《囧妈》的此次行为将给全国影院带来重大损失。总而言之,此次囧妈行为是一次极其不道义的行为。


对此,众多观众认为浙江影业抵制欢喜传媒与徐峥的行为非常小气,认为他们之所以抵制是因为伤害了原有利益所得者的商业版图,动了某些人的奶酪,这是一次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较量,类似淘宝与实体店的较量云云。

Emmmmm,在此小编不愿做过多评论,简单说两句吧。


首先,每一个行业都有每一个行业的规范与准则,只有行业内从业者一起良性竞争才能促进整个行业欣欣向荣。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今天有一个人打破规则我们认为OK,那明天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有规则却无人遵守,行业协会哪来的权威,今后又该如何促进行业的发展?

其次,这一次是一次大胆创新,电影将由线下改为线上?朋友们,目前电影分为院线电影和网络大电影,有许多的电影已经是采用网络渠道播出了,但为什么大批量的有质量的电影还是选择在电影院播出呢?原因无非是现在大多数观众愿意去电影院为好电影买单,电影院的观影质量更好。所以在说新兴渠道对传统渠道产生冲击的时候,我们应该思考一个问题:目前两者已经形成竞争了吗?


嗯呐,好了,简单评论到此。针对一个事件,大家各自有各自的看法,百花齐放就好。


最后,祝大家新的一年,一定平安健康!


记得戴口罩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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