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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中会不会出现超自然论述?

龙腾于渊 新思维新思考新境界 2024-06-20

正文开始于此

本人在《台海两岸之间的实质关系究竟是什么?》《以所有权的社会结构概念详解中国对台湾的主权》两篇文章中提到了在国际社会中个别国家会在其主权与领土争端中引用超自然理论,即提出超自然权力的概念。

 

由于国家、主权、法律(包括国际法)都是需要得到人类的普遍承认才能够存在的社会结构,它们的定义就存在较大的争议性。有些人或国家(政治势力)出于政治原因也会去挑战国际法所确立的个别国家的主权与领土范围。但是如果这些人不是人类社会中的绝大多数;这些国家不是国际社会中的绝大多数,那么他们就显得势单力薄。为了给自己壮大声势,使自己显得拥有“强大的靠山”,也为了使自己挑战国际法的行为与态度具有“正当性”,他们就会引用超自然权力。

 

打个比方:甲国与乙国之间有领土主权争端。国际社会以及国际法承认那块受到争议的领土属于甲国。乙国对此耿耿于怀;不承认国际法对那块领土主权归属的结论,那么它就可能会引用超自然权力来“证实”那块领土是自己的。

 

超自然权力一般指的就是宗教中的神。它被崇拜者们认为是高于自己的权力,而且不止是高于本宗教信徒们的更高权力,还是全人类的更高权力。因为神是超自然的,所以它还是高于整个自然界,即整个宇宙的最高权力。因此神就是最高审判官与最高裁决者。乙国出于自己的政治目的(即将那块受争议的领土纳为己有)便宣称神将那块甲国的领土判给自己,或是宣称神从世界的一开始就将那块领土送给了自己,但是却被甲国侵占了;甲国违反了神的旨意

 

甲国以及国际社会中的其他国家要求乙国提供证据来证实神的旨意。乙国招唤不来神,所以就招唤来了自己国内的,或是国际社会中亲向自己的(也可能是被乙国收买的)宗教领袖或教会的代表们来重复神的旨意。乙国随后警告所有人必须尊重神的这一旨意,否者就是在挑战神的权威,就是在亵渎神,就会遭到报应,遭受天谴。

 

乙国这样做是否就会真的得逞?人类历史上类似的案例告诉我们是不会的。甲国可以宣称乙国搬出来的神是假的,而自己所信奉的神才是真的。如果两国所信的神是同一个宗教的神,那么两国的教会可能就要分道扬镳了。但是也有可能甲国是个无神论的国家,它就会告诉乙国与国际社会神是不存在的幻想与迷信。如果甲国是个世俗国家,那么它有可能会讲神是超脱于人类政治的存在体,根本不会在人类的政治争端中持有偏袒任何一方的立场。无论甲国怎么做,都是在否定乙国所提出的高于人类的超自然权力,并将评判争端的权力回归于有利于自己的国际法。

 

约旦河西岸与耶路撒冷是块受到争议的领土


举例说明:以色列占领的约旦河西岸与耶路撒冷是违反国际法的。但是由于以色列拥有强于巴勒斯坦以及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军事实力,以及美国的偏袒与庇佑,国际社会也拿它没办法。然而,以色列毕竟是理亏的一方,而且犹太人也是人类社会中的绝对少数,所以它就会讲犹太教的神在古时候就将巴勒斯坦的土地(古时称为迦南地)“赐予”自己。虽然以色列政府不会提出这种在其他人看来又迷信又荒唐又可笑的论述,但是其国内的一些宗教领袖与教会却会这样做,而且还有可能得到以色列政府的支持去这样做。

 

有些政治势力可能并不是国际社会中的少数,但是苦于自己没有捍卫领土的强大实力,所以也会引用超自然权力来“声援”自己,实则只是在无可奈何的现实状态下寻求精神上的安慰。还是拿以色列占领约旦河西岸与耶路撒冷为例,巴勒斯坦人,甚至是全世界绝大多数穆斯林都讲伊斯兰教的神在古时候就将巴勒斯坦的土地“赐予”自己。双方都宣称自己宗教中的神将受到争议的领土“赐予”自己,其结果就是双方互相指责对方的神是假的,或指责对方的论述或宗教是假的(即以神的名义撒谎),进而导致宗教矛盾。当然宗教矛盾的原因也不至于此;引用超自然权力来为领土争端找借口并非宗教矛盾的起因,但却会加深宗教矛盾。


军事实力才是支撑国际法的最可靠后盾

 

从中我们可以观察到,超自然权力并非超自然力量。包括巴勒斯坦人在内的以色列周边阿拉伯人再怎么不甘心也改变不了约旦河西岸与耶路撒冷被以色列占领的事实,所以实力才是最为关键的要素。即便是法律也需要强大的执法力量为后盾,否者法律不过是一纸空文;国际法也是如此。法律跟超自然权力一样都是权力,但是权力与实力是两码事儿权力之所以让人敬畏是因为它背后有实力的支撑。超自然权力有超自然力量的支撑吗?显然没有。回到甲国与乙国的比方:如果超自然权力是真的,怎么不见乙国所引用的神派遣天兵天将来为乙国从甲国手中夺回那块受争议的领土呢?


天谴与巫蛊一样属于迷信

 

有些人会讲神不一定会派遣天兵天将下凡,而是会对违反它旨意的人降下天谴。天谴这种东西跟魔法、诅咒、巫蛊之术一样,都属于迷信。电视剧《大军师司马懿之虎啸龙吟》中有这么一段剧情:司马懿对其主,曹魏明帝曹叡言道,如果巫蛊之术有效,我方大可以在洛阳施展巫蛊杀死蜀汉丞相与统帅诸葛亮,又何须统领大军去抵抗的蜀汉入侵?显然,能够真正支撑权力的实力,不是什么天兵天将,更不是什么天谴,而还是包括军事实力在内的,符合自然法则与规律的人为力量。

 

那么台湾问题会不会出现超自然权力的论述呢?有这个可能性。台独势力中有一股宗教势力,即台湾基督教长老会。有必要的话,他们肯定会讲基督教中的神认同台独。然而这种论述对于中国人来讲不止无效,而且还是荒唐可笑的。治理中国的中央政权自古就是政教分离的世俗政权,虽然偶尔会出现例如太平天国那样政教合一的地方割据政权,但是其存在时间也是相对短暂的。中国过去是世俗政府与世俗社会,而今则是无神论政府与世俗社会。在中国讲超自然理论一般都会被视为嗤之以鼻的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就记载着:“子不语怪力乱神。”

 

科学无法证实领土主权争端中的超自然论述,也更加不能证明超自然权力的存在,因为科学的局限性在于探索自然界,而非超自然界,所以任何领土主权争端中的超自然论述都是不科学的我们所能依靠的论述只能是国际法。大家可以参考本人最早的一篇文章《运用科学方法的思维与意义》

 

当然本人并非是在否定超自然的存在;我们只是无法证明其存在与否。这跟相信它不存在是两码事儿。无法证实与确定超自然是否真的存在严格来讲不叫无神论,而叫不可知主义,但是却在社会中被人通常称为无神论。如果超自然,以及类似神那样的创造世界与宇宙的造世者真的存在,那么本人认为它不是任何人类所创造出,以及有可能创造出的神话中的神仙;它比任何神话中的神仙还要复杂,更加不可理解与不可想象。它是一个超脱于宇宙,超脱于这个宇宙时间与空间维度的存在,也就更超脱于人类的存在;它对人类不屑一顾。对它来讲,人类连蚂蚁都不是。它看待人类的争端比人类看待蚂蚁之间的争端更加不屑一顾。因此如果它真的存在,是不会插手人类的争端的,因为它不屑于这么做。


科幻小说文学家亚瑟·查尔斯·克拉克(上)是1968年电影《2001太空漫游》(下)的原著作者

 

本人最后也想告诉大家以正常的心态去看待超自然。20世纪三大科幻小说文学家之一的亚瑟·查尔斯·克拉克(1968年经典科幻电影《2001太空漫游》的原著作者,著名中国科幻小说《三体》与2019年中国科幻电影《流浪地球》的原著作者刘慈欣称他为自己的启蒙人)所提出的诸多法则中可以总结出这样三条来:魔法只是我们还不理解的科学。超自然只是我们还不理解其法则的自然。任何科技无论多么原始,对于不理解它的人来讲就是魔法。所以未来如果大家遇到见鬼之类的事件的时候,请不要害怕(害怕妖魔鬼怪源于人类对未知的恐惧),记住克拉克的这三个法则。有机会本人会再详细讲解神话与科幻之间的相似性,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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