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北京+25”】中国落实“妇女与武装冲突”战略目标的成绩: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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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成为全球性别平等运动的又一里程碑。在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到来之际,性别研究视界特推出纪念“北京+25”专栏,以《行动纲领》12个重点关切领域为主线,结合中国妇女运动实践和妇女发展情况,全面反映北京世妇会以及2015年全球妇女峰会以来,我国妇女发展与性别平等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对习近平同志在全球妇女峰会上提出的“四点主张”的落实情况,并对今后发展进行展望。本期推出第四篇:《中国落实“妇女与武装冲突”战略目标的成绩:回顾与展望》。
“妇女与武装冲突”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行动纲领》的第五个战略目标,下设6个具体目标,包括妇女参与和保护,裁减军备,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促进妇女对培养和平文化的贡献,保护、援助和培训难民妇女、其他需要国际保护的流离失所妇女和国内流离失所妇女,以及援助殖民地和非自治领土的妇女等要点。▲
北京世妇会后,“妇女与武装冲突”战略目标的内容在国际舞台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深化。2000年10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2000)号决议》(以下简称《第1325号决议》),重申妇女在预防和解决冲突及建设和平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强调妇女平等参加和充分参与维持和促进和平与安全的一切努力至关重要,呼吁加强妇女在有关预防和解决冲突的决策方面的作用;鼓励所有参与规划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工作的人员照顾到男女前战斗人员的不同需要并考虑到其家属的需要。201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目标16为“创建和平和包容的社会以促进可持续发展,让所有人都能诉诸司法,在各级建立有效、可问责和包容的机构”。
从1995年《行动纲领》的“妇女与武装冲突”目标发展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创建和平和包容的社会”目标,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始终位于中心位置。中国在实施以《行动纲领》“妇女和武装冲突”目标为基础的“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01
中国妇女积极参与外交活动和联合国维和行动
图为中国首支维和步兵营的女兵班合影
外交人员工作在一个国家政府外交的最前线,在危机应对、冲突解决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过去5年中,中国政府任命女大使的数量呈逐步上升态势,“国家外交领域活跃着一批女外交官,截至2018年10月,中国有女外交官2065人,占外交官总数的33.1%,其中女大使14人、女总领事21人、处级以上女参赞326人。妇女在外交事务中充分展示巾帼风采,贡献智慧和力量。”
增加女性维和人员是联合国执行《第1325号决议》的重要举措。2015年9月,习近平在联合国维和峰会上发表了题为《中国为和平而来》的讲话。他向全世界讲述了中国在海地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时不幸殉职的维和女警察和志虹的故事:“于大千世界,我也许只是一根羽毛,但我也要以羽毛的方式,承载和平的心愿。”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资国之一,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的第一大出兵国。中国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近30年来,已派出女性维和人员近千人次。中国维和女兵和医疗队不畏艰苦,在冲突地区积极维护和平,帮助和照顾妇女、儿童,为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中国第三批赴南苏丹(朱巴)维和步兵营全体官兵中,有一支由13位成员组成的维和步兵营女子战斗班。2015年11月,中国首位外派执行维和任务的女指挥官毛屏被黎巴嫩政府授予“杰出女性奖”。中国国防部维和事务办公室、国防部维和中心和联合国妇女署在2016、2017年在北京共同举办联合国女性维和军官国际培训班,鼓励出兵国积极编配和派遣女性维和军官,进一步提高女性军官执行维和任务的能力与素质。
02
重拳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和儿童犯罪行动
图为中国警方向越南警方移交拐卖妇女儿童逃犯
在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方面,中国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3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对拐卖人口犯罪严重、防控打击不力的地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2003年中国与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国确定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区域合作机制——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拐进程,2004年签订《大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区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致力于创建一个持续有效的跨境合作反对拐卖人口的体系。2015年至2018年,这6个国家开始执行第四个大湄公河次区域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
近年来,中国在云南、广西边境地区与越南、缅甸、老挝建立了8个“打拐执法合作联络办公室”,其中4个是与越南建立的。中国表示向区域其他国家推广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有意愿应用该平台的国家加强儿童保护、防范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03
建构性别平等的和平文化
04
结语
从《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妇女与武装冲突”到“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再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16,相关议题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内容不断增加,国际/国内、武装冲突/非武装冲突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对中国而言,如何在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处理好全球治理和国家治理的互动关系,将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与区域、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来考察,致力于构建一个“和平和包容的社会”,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为加速实施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如期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笔者建议中国有关各方采取切实措施,有效增加妇女参与外交决策、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人数;将性别平等纳入实施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的主流,重视妇女在预防冲突、冲突及冲突后进程中的权利;强化性别统计与性别研究,建构性别平等的和平文化,并认真研究全球治理与国家治理的互动关系。为此建议在正在起草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中,加入与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相关的内容,以回应安理会关于各会员国制定相关国家行动计划的倡议。
期待中国同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继续推动落实妇女、和平与安全领域各项目标,为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不懈努力,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创造一个对所有女性、所有人更加美好的世界。”(请参阅《山东女子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加速实施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作者:李英桃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策划:姜秀花
组稿:姜秀花 刘伯红
编辑:林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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