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买车的人恭喜你了,7月1日起买车新政策实行啦!

2017-06-11 桂平掌媒 桂平掌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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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来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2月20日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5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



政策带来哪些改变?


建议近期打算买车的小伙伴可要关注一下了,因为从7月1日才开始实行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那将会有什么改变呢?



大家都知道,汽车价格会因区域经济发展不同有些许浮动,在此新政出台第十四条中明确表示: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我们在给车上牌的时候必须提供合格证,但是有的4S店投机取巧,长时间拖着不给,上牌的事情就要等很久。

现在新的规定要求: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在交付买主汽车的时候,就要给车主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三包凭证等等,车主就可以快速的办完各种证件了。



另外根据第十四条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也就是说,在一家汽车销售店,可以购买不同品牌的汽车,这对消费者来说,再也不用跑很多家4S店对比买车了。

对消费者还有哪些好处?

买车不一定非要到4S店和汽贸店

汽车4S店占据了汽车购买的绝大多数途径,很多车主也反映4S店有服务态度不好、店大欺客的现象。

7月1日起,一切都会发生变化。允许多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实体店、网上销售等,买车明码标价的时候即将到来



变相加价行为将被禁止

汽车新规定还明文禁止经销商的加价行为,提示经销商应该明示汽车、配件及其他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不能再标价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现在4S店盛行的加价、加装饰、强制保险问题,新《办法》的规定很大程度的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买车、修车未必在一个店

有人会问如果以后在汽车大卖场买车,4S店能给保修售后么?

新政规定:必须保修。规定直接说明买车和售后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不一定非要选择在4S店完成买车与保养服务



2017年7月1日以后,由于新《办法》的实施,汽车销售的模式和垄断现象必然会有所缓解,要买车的人真的有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