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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7-07-12 王馨 代表风采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171万,比上年增加424万。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已经上升到5408万。这些人大多是改革开放初期较早进城务工的第一代农民,没有知识、没有技能,只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城市里,所有最脏、最累的活不仅城市人不会干,年轻一代的农民工也不愿意干,基本上都是由高龄农民工在承担。他们要面对的不仅是身体上的负荷、潜在的劳动风险,还有城市生活的排斥疏离、漂泊异乡的清冷孤寂,他们的境遇实际上比那些农村里的留守老人更为不堪。


这些农民工普遍面临着养老和医疗的保障问题作为本该发挥政策性保障性作用的养老保险制度,却无法让这些农民工们享受。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由于一些现实的原因,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和参保比例都很低,使得这他们老无所养病无所医。鉴于这些高龄农工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所做出的重要贡献,以及他们目前面临的尴尬现状,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实实在在维护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群体庞大,养老参保比例却很低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凭借良好的政策和充沛的劳动力资源,实现了经济的崛起和社会的进步这其中作为社会劳动力骨干力量的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虽然青壮年劳动力仍是农民工的主力群体,但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比逐年上升。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发布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截止2014年,我国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已近4700万人,占农民工总人数的17.1%,若算上4150岁年龄段的7000万农民工群体,总人数将超过1.2亿人,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近45%。


农民工流动性大他们往返于城乡之间、不同城市之间、不同企业之间,干的是城市里的脏活、累活和苦活。在艰苦的生产、生活条件下,他们容易受到疾病、工伤等侵袭,从这点而言,他们最需要社会保险这个保护伞的庇护。然而,目前农民工的社保参保比例却非常低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只有16.7%而在高龄农民工聚集的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仅仅为3.9%。

社保国家给予劳动者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特别是高龄农民工,对社保是普遍需要的。造成现阶段我国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统一社会保险时间要晚于城镇职工。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虽有北京、上海等地针对农民工、外来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但大部分地区并没有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畴。

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随着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行,依照法律规定农民工才算完全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尽管从2010年起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不再排斥农民工,但由于加入社会保险晚,已经影响到农民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缴费年限问题由国家政策规定农民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达到15年的,无法领取养老金。


第二,农民工流动大,但我国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和社会统筹账户的缴费无法随人转移,导致其对农民工失去社会共济的作用。再加上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社会保险制度的信任,不愿交保险。几年前,多地发生农民工退保潮,也严重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


第三,我国目前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建立的。现行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高龄农民工一般高于60岁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就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认定为工伤?这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断,尚未达成共识,导致高龄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充分保护。

第四,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差距还比较大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大量从农村流向城市的人口的保障水平却非常低。农民工是处于城市社会边缘的群体也正是这种边缘性使其难以融入城市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有关资料显示,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新农保仅仅859.15元,两者养老金水平相差24倍。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群体作为社会的建设者,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目前遭遇的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障性问题是需要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出发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农民工之心为心,本着以人为本的态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进行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解决好农民工社保落实难的问题,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前农民工养老、医疗等保障性问题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原因,也许暂时难以从根源上化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毫无作为。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尽快加强和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障制度


第一,要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推进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改革,制定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政策,使其由“碎片化”向“一体化”发展,破除地域壁垒,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第二,要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建立中央调剂金,补贴经济欠发达或支付压力较大的省份,减少各省市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阻力。理清劳务输入地、劳务输出地之间的关系,将劳务转入省份大量剩余养老金适当转移给劳务输出省份,以解决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问题。调整现行政策,准许跨统筹区域就业的农民工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转移全部或大部分社会统筹基金,适当减轻劳务输出地的财政压力,维护农民工就业期间享有的基础养老金权利。


第三,要简化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程序。为农民工办理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社保“一卡通”,将个人信息、所有缴费情况整合进社保卡中,避免出现重复交费情况,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和转移接续基金提供方便。提高养老保险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提供社会保障经办、社会保险基金查询等业务,为实现养老保险跨统筹区域转移接续的顺畅提供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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