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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就医备案怎么办?看这里→
最新提醒
今起武汉市参保人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生育就医备案登记
就医登记审核通过后
即可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
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
进行结算
该怎么办理呢?
线上办理
step1:网页登入
参保职工本人可通过浏览器输入下方网页链接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进入“湖北医保服务平台”
step2:个人登录
进入“湖北医保服务平台”页面首页点击“个人登录”。
step3:进入个人网厅
进入页面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step4:我要办
进入页面后,点击“我要办”。
step5:生育登记
选择“生育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线下办理
目前,武汉市职工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掏钱。武汉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后,次月起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分娩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需要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随着武汉市恢复生育保险相关服务,参保单位可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补办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了。按照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申领手续。
按照武汉市生育津贴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以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武汉市女职工正常分娩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生育的生育津贴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武汉市女职工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武汉市于去年将生育保险保障范围从女职工扩大至全市男、女职工。
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如果未就业,除男职工本人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以外,其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但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包括:
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
计划生育医疗费(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终止妊娠,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武汉医保竭诚为您服务
医保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使用现金垫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现在可到参保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End
策划: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来源: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武汉晚报
微信号 : WHYB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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