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违法骑车也会被罚!
近3年来
北京每4起交通死亡事故中
就有1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
今年以来
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死亡事故
比去年同期上升一成
......
大量电动自行车上路
大家在感受便捷快速的同时
更要把握住安全
骑行看手机、醉酒骑车也违法!
骑车看手机出事故
“分心驾驶”也违法
8月6日凌晨,市民张大爷起大早遛弯,走在自行车道上。监控视频显示,他的身后,刘某骑着电动车驶来,并径直撞上了张大爷。因抢救无效,张大爷不幸死亡。民警调查过程中,刘某承认自己当时正在看手机,没注意前方的行人。
”
尽管死者存在“未走人行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情节,但刘某的行为明显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根据《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骑车人“手中持物”被明令禁止。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六条第十项: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十)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醉酒骑行电动车
同样要被罚款
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越过路口,进入机动车道,在摇摇晃晃开过30米后,朝着车道中间水泥台阶上的灯杆直直地撞了过去,骑车人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说,经抽血检查,骑车人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8.5毫克/100毫升。
”
根据法律规定,“醉酒”标准是80毫克酒精/100毫升血液,电动车骑行人饮酒后骑车,存在较高的风险隐患,根据《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同样要被处以罚款。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九条第二项、第七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七)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
在人行道骑行
逆行等行为属违法
1月15日早,一辆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上骑行,逆行进入某路口后,斜穿机动车道时,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
驾驶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逆行将被警告或者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北京交警表示,通常电动自行车逆行会处20元罚款。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三、七项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下列通行规定:(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三)不得逆行;(七)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大货车“右转必停”
请注意警示地面标识
2022年4月24日晚,在某道路交叉口,一辆重型水泥罐车右转弯时,因驾驶人未注意观察,水泥罐车右前部将遇绿灯直行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剐倒后碾轧,造成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一死一伤。
”
大货车右转弯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大货车转弯时司机存在多处视觉盲区,二是大货车右转弯时,右侧前后车轮行驶轨迹不同存在“内轮差”。
目前,北京针对货车驾驶员未充分观察路口情况问题,对大望桥路口、通顺路与潞苑北大街交叉口等157处路口,在右侧隔离带或人行步道上设置停车让行标志及“右转中型、重型货车”辅标,在右转车道距离停止线1-3米位置施划停车让行标线,明确中、重型货车“右转必停”通行规则,要求驾驶员在停止线前停车,观察路口通行情况,确保通行安全情况下,再驶入路口右转,避免货车右转事故。
▲大望桥路口设置停车让行标志
针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无法准确判断风险点位问题,对白马路与天北路交叉口、公益西桥路口等93处路口、216处点位,施划黄色危险警示区地面标识,同时标注“右转危险区”文字,全面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警示提示,避免在危险警示区内停留等待,防止货车右转事故发生。
▲白马路与天北路交叉口设置危险警示区
今年以来
北京交管部门增加岗位设置
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
违法骑行的查处力度
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行为
北京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面整顿
请大家守法骑行!
来源:北京日报 北京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