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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某村干部滥用职权被开除党籍判刑2年;秀屿某官员被提起公诉

2018-04-28 点击蓝字关注→ 莆田大鱼网

4月23日,福建省仙游县纪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鲤南镇玉塔村原民政协管员傅海雷虚报冒领五保金问题。傅海雷在担任鲤南镇玉塔村文书、民政协管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11人为玉塔村五保户。鲤南镇民政办主任陈黎明,对傅海雷报送的虚假“五保户”名单,没有认真调查核实,致使傅海雷先后3次虚报“五保户”名单,骗取上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五保金用于个人开支。傅海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陈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狠抓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对标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

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对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在督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上充分发挥作用。

要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专项治理开展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通报曝光,探索建立到村一级张榜通报制度。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要坚决查处教育、医疗、低保等民生工作中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仙游县纪委)

莆田市秀屿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网络配图,图文无关

近日,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莆田市秀屿区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芳林(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陈芳林在2001年至2017年担任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秀屿镇镇长、党委书记、秀屿区东庄镇党委书记、秀屿区发展计划局局长、秀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和中共秀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单独或伙同同案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打虎拍蝇!

绝不手软!

谨记,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来源:仙游县纪委、莆田检察

▍编辑:莆田大鱼网(ID:ptdyw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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