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区30周年 | 时代印记:白云都市型农业从它的身上起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江高模式”的崛起,教育体制的改革……每一个时代,总有一些标志性的事件,在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给人留下深刻的记忆。白云建区30年,也有不少这样的事件,见证了白云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本刊对这些重要事件进行了回顾,以展现白云发展的时代印记。
1981年10月,广州市郊区区委发出了《关于实行包产(包干)到户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办法)》,开始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标志着全区农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30多年来,白云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加档,原本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生活的白云人逐步洗脚上田,各家各户承包的田地逐步集中,为都市型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无论是承包制、股份制,还是现在的土地流转,白云农业都紧跟时代步伐,以最适合自身的方式发展。
分田到户提升农业生产力
白云变身广州“菜篮子”
在1981年之前,广州郊区的土地分配是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社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工分制,再通过所得工分换取口粮和其他生活资料,如花生油、布匹、白糖等。
1981年10月13日,广州郊区区委发出《关于实行包产(包干)到户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区陆续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直到1984年前后彻底完成,激发了农户前所未有的生产积极性,全区农业高速发展,成为广州的“菜篮子”。
在各村社,承包户与生产队、大队签订了承包合同,规定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户拥有土地经营权,每年向生产队上交一定数量的谷物或代金,以完成当时国家征购粮任务和解决水利设施建设、兵役费用等开支,剩余部分归承包户所有。不仅是农田,村社的鱼塘、果木林等也全部进行了有偿承包,一些村社还延长了承包期,充分调动承包户积极性。
1988年,石井地区培育种植出的大冬瓜。
举例来说,早在1975年,原石井公社槎龙大队就办起了种养专业队,统一劳动、统一分配,发展并不快。1978年,专业队有队员71人,总收入9万多元,平均每人年产值不到1300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后,原石井公社槎龙大队帮助专业队落实“四包一奖”责任制,充分调动了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产量直线上升。
历史资料显示,1981年,种养专业队向国家提供商品肉猪22045斤,鱼134548斤,鸭蛋9007斤,鲜奶147639斤,平均每人提供商品猪、鱼、蛋、奶4341斤,总收入265742元,比1978年增长了1.9倍,下拨生产队分配181648元,使全大队每人平均增分80元,比1978年增加了2.8倍。1982年1至7月,该专业队上市肉、鱼、蛋、奶17万多斤,平均每人2460斤,比1981年同期增长11%,收入16万多元,增长23%。
1992年,果农在包装荔枝,准备出口。
这样的例子,在当时的广州郊区不胜枚举。如1981年,竹料公社鸡场出栏肉鸡43200只,盈利74300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后,该鸡场相应建立了严格的个人经济责任制,于1982年采取种场带小场、小场带农户的饲养形式,也就是现在的公司加农户模式,当年上半年就向国家交售活鸡61830只,半年出栏率等于之前一年的1.3倍。
从家庭联产承包到股份制
农业发展紧跟时代步伐
人和镇凤和村党总支书记杨本常现年50多岁,经历了从工分时代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代的转变。
杨本常说,他从小没有了父亲,靠母亲拉扯他和弟弟长大,家里共有6口人吃饭,但主要劳动力只有母亲,他和弟弟放学后都会去捡牛粪,帮家里积累工分。“100斤牛粪可以获得13个工分,但是家里有6口人,年底我们家分到的东西也比别人少很多。”
1992年,白云区各镇先后成立了经济联合总社。
1984年,凤和村开始正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算是全区最迟的一批。当时,杨本常家中6口人,共分到了6亩地,虽然劳动力不足,但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丰收,第一年就有了不少余粮。为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1985年,他和6户邻居成立了互助小组,并购置了耕地拖拉机替代人工,提高了生产效率。
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加速,原本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白云农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各类蔬菜、家禽、家畜逐渐成为了白云农业的主打产品。
出生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阿君,是石门街鸦岗村人。据其介绍,鸦岗村土地肥沃,号称万亩良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发展速度加快。学生时代,阿君最深刻的体会是不管放学后,还是节日里,都必须下地帮家里干活。“上中学时,每天早上都要骑着自行车,先将100多斤蔬菜送到新市墟,才能去上学。”
1989年1月8日,在新市镇,白云区领导与农民谈形势。 区档案局 供图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白云区农业格局再次发生变化。随着加工制造业的迅速崛起,靠近中心城区的三元里、同和、京溪等地的农田逐渐被厂房覆盖,原本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生活的白云人逐步洗脚上田,进入工厂企业成为工人。这个时期,白云区只有远郊地区的一些镇街农民才有农田。
自此开始,农村田地又由家庭单干逐步集中,原本的生产队改称为经济社,各行政村相应成立经济联社。在一些村社,各家各户承包的土地,被折算成田亩股,加入村集体经济,农户按人数占有一定股份,每年按照股份分红,农业股份制成为了白云区农村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土地的集中使用为都市型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为当前土地流转提供了便利条件。
1994年,钟落潭镇农业机耕队在闹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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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进了18位农民,他们正在进行一次关系全村命运的秘密会议,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3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第二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正是这个勇敢的尝试,拉开了全国新的土地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序幕。
策划、统筹 | 王玲
文 | 杨黛清
图 | 区档案局供图
编辑 | 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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