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项污染源须于6月底前完成整治!石井河、白海面涌、沙坑涌……都有份!
近日,白云区正式启动了水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将对全区河涌流域范围内的水环境污染源开展全面整治。据悉,首批1516项污染源整治任务已经下发,各镇街、有关部门需在6月30日前完成污染源整治。
◆七条河涌
以石井河(含均禾涌)、白海面涌、沙坑涌、江高截洪渠、雅瑶涌、白坭河、新街河7条今年年底需消除黑臭的河涌为重点,夏茅涌、新市涌等28条黑臭河涌参照执行。
将集中整治哪几类问题?
◆六大问题
河涌范围内的工业(含餐饮服务业、“小散乱”企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口、垃圾杂物、砂石堆场。
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去年9月,白云区启动了广佛跨界河涌污染源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后,共完成1835项整治任务,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我区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白云区水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从5月20日起至8月31日,开展水环境污染源专项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对水环境污染源进行全面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为重点整治、全面整治以及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其中,5月20日至6月30日是重点整治阶段,首批1516项污染源整治任务已于近日下发,其中包括工业污染源整治242项、农业污染源整治41项、违章建筑整治262项、违法排污口整治881项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杂物整治90项。各有关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整治任务。
《方案》指出,各镇街、村居要全面建立和完善辖区河涌流域范围污染源台账,明确各污染源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间,组织开展全面整治工作,完成各镇街村级工业园的整治、餐饮服务业和“小散乱”企业的整顿和关停,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关闭、搬迁工作,确保无违法排放污水,不占用河涌管理范围,拆除相应违法建(构)筑物,做到岸线平顺整洁。
值得关注的是,
今年是广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一年,
各级河长是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
要切实担负起河涌治理的主体责任。
落实河长制加快水环境治理
目前,白云区已基本形成三级河长组织体系,由白云区委书记赵军明担任总河长,设置了395名区、镇街、村居级河长,其中包括29名由区四套班子担纲挂帅的区级河长、178名镇街河长和188名村居河长,基本实现江、河、湖、库河长制全覆盖。去年以来,白云区以河长制为抓手,持续开展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等,建立了水环境整治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治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白云区将完成第二个水环境污染源整治百日行动整治任务,继续推进21个城中村治污工程建设和1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完成剩余123公里截污管道工程,配合市水投集团完成剩余石井净水厂、石井河浅层渠箱及截污主干管的征借地任务,持续改善珠江西航道鸦岗以及石井河口等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做好排水口整治及调水补水工程。
当前,白云区治水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全面落实河长制是治水工作的基础。其中,区级河长需负责组织责任河湖的整治与管理保护工作,督促本区相关责任单位和下级河长履行职责,协调解决河涌整治和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镇街级河长要对辖区内污染源查控、污染排放量削减负总责,组织违法建筑清拆等。村社级河长要做好河湖周边环境整治和村社保洁工作,落实河湖和排水设施一日一查,充分利用村规民约的作用加强河湖、排水管理,做好村社保洁工作。
白云区治水办表示,各级河长分工明确,要承担起统筹协调、征地拆迁、拆违、小散乱整治、整治排污口等应有责任,推动白云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文|江兴夏
图|网络图片
通讯员|刘守波
编辑|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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