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白云区首批村民获批可建新房
去年8月,
白云区出台了
《广州市白云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细则》
为白云区江高、人和、太和、钟落潭4个镇
村民建房、建村公共服务设施
提供了一条合法依规的报建途径
3宗村民住宅建设申请饮到“头啖汤”
白云区出台的《实施细则》,也是自前年8月市政府出台《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以来,第一份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农村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其出台在全区四个镇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区国规局、四个镇国规所甚至是四个镇的每条村村委会,前来咨询了解该细则的群众络绎不绝。
近日,笔者从区国规局获悉,目前钟落潭镇3宗村民住宅建设申请饮到了“头啖汤”。这是白云区《实施细则》出台以来,首办3宗村民住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区、镇、村和群众共同推进政策实施的成果,为进一步构建乡村建设合法依规秩序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钟落潭镇白沙村、大罗村、乌溪村3户村民提出住宅拆旧建新申请,区国规局会同钟落潭镇、相关村到现场勘察,3宗申请的现状居住条件均待改善。经镇、村审核,3宗申请符合“一户一宅”、本村村民的要求,村内公示无异议。为服务基层,区国规局积极指导村民和设计单位编制建筑设计方案,主动协调测量单位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工程放验线,在去年年底分别按程序向村民核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民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如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我们很快就可以批证。”区国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3宗村民建房从国规局收到材料到具体发证,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就走完了全部的流程。在此过程中,为加快推进项目的审批,区国规局、国规所、钟落潭镇相关工作人员主动下沉,到现场服务村民建房的报建,指导解决建筑测量、设计、退缩等问题,积极与镇、村做好工作协调,在共同努力之下,取得了突破性工作进展。
着重疏通“卡壳”环节确保政策落地
除了3宗村民建房之外,近期区国规局还对江高镇一宗村公共服务设施核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据悉,江高镇朗头村因原办公场地落后破旧,申请重建村委会(村公共服务中心),区国规局在各个报建环节加强协调,使其成为《实施细则》出台后第一宗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
在申报过程中,拆旧建新遇到“阻滞”,主要原因是涉及到较多旧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赠予、退出和重新分配,历史上“一户多宅”如何处置等政策问题。由于我区1999年后停止核发宅基地使用权证,近期持上一辈、甚至上两辈名下的超出一个宅基地证申请拆旧建新的个案比较多。
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服务村民建房的报建。
区国规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历史上镇审批的宅基地证量大面广,且存在不规范情形,这些宅基地目前使用上存在的政策盲点较多,这也是新政策执行中必然会面临的情况,都是该局正在研究的问题,争取尽快厘清和打通,促使政策真正落地执行,逐步解决农村建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区国规局将继续协同各镇加大宣传,建立乡村报建员制度,规范和简化工作流程,以群众为中心,做好国土规划服务,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听取收集村民意见和建议,梳理出共性问题与“卡壳”环节,逐步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好政策真正实现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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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许素华
图|许素华
排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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