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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执法遇阻,绊摔抱娃女子后,果然,用孩子对抗警察执法来了

2017-09-24 疾风倁劲草

9月初,“上海松江民警执法遇阻,绊摔抱娃女子”事件引发广泛争议,最终,涉事民警跟涉事女子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事后有网友担忧,日后有违法人员抱小孩“碰瓷”咋办?为此本号曾经发了点击量达数十万的文为什么他们千方百计的剥去中国警察的暴力属性?

没想到,警方还真遇到这样的事儿。

9月22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民警叶展源,通过微博@椒江叶Sir 发布了一段视频——“对抗警察执法又见新招”!

日前,某地警方在整治交通过程中,遭被执法的非法载人电瓶车主追打,被制服后,另一妇女将怀中幼儿放地上躺着,警察抱起幼儿后,妇女抢过去,又重新让孩子躺到地上……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在警察与抱娃妇女理论的时候,另一位妇女直接就近对一名警察动手,随后被高个子警察制服在地。

抱娃妇女见状,冲上前用包打了高个儿警察一下,随即将怀中幼儿放到了地上,自顾自在一旁打电话,孩子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没人管。

警察上前抱起孩子,却又被妇女夺回,重新放到了地上,大声叫嚷。

被制服的妇女则倒地不起,用手扶住腰,哀嚎不止。

剧情发展到这里大家想应该是利用幼儿对抗执法的版本了?可没想到,更高能的是,妇女竟把罚款放内裤里……

叶Sir感慨,警察不好当,当好也不容易。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三支队一大队民警@白衣蓝帽 对此调侃道:都学会了,以后不抱个孩子都不好意思上街了。

深圳市公安局民警@深圳小天 也讲述了类似的事件。

对于两名妇女的行为,网友则评价:孩子不要了,节操也不要了……

有那么一种人,怨天怨地怨社会,却从来不想想自己错没错!

某天接到了指挥中心的指令,说是在饭店有纠纷,具体什么纠纷指挥中心不愿意说,就是很含糊的说是纠纷,指令到场处理。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了解到情况是怎么一回事呢?有顾客在店里吃饭被烫到嘴了,认为店家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简单说,就是店家没告诉他饭烫。


报警人要求店家赔偿被店家拒绝了,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说实话,接到这种警情很是无语,作为智商正常且生活可以自理的成年人,你们真不知道饭烫吗?

第二件事。病号第二天手术,医生查房的时候告诉他:“不能喝水不能进食,最多用棉签沾水湿湿嘴唇。”病号问医生:“为什么不能吃饭喝水?”医生说:“吃饭喝水后,在麻醉的过程中,有可能食物返流导致窒息。”第二天上了手术台,发声了食物返流导致窒息死亡,尸检结果证实病号术前曾饱食。结论一出,家属不愿意了,认为医生没告诉他们不能吃饭喝水。


医生奇道:“不是告诉你们吃饭喝水后,在麻醉过程中有可能食物返流导致窒息吗?”病号家属:“你说的是有可能,你又没说一定会发生。”作为智商正常且生活可以自理的成年人,你们真不知道医生说什么吗?

第三件事。农用车因为设计之初不是用来载人的,所以没有相应的安全设施,特别是坐在车斗里的人,极易从车斗里翻出来致伤致死,所以农用车是禁止载人的。然后铺天盖地的宣传,家家户户发公开信,上路之后交警查扣违规载人车辆,车主怒怼警察:“我们老百姓就是穷,又不像你们领导、有钱人,出门就有小汽车坐,我们出门就是坐这个。你们就是新时代的车匪路霸!”然后煽动众人,围打交警一顿,留下一句狠话:“这个地界就是俺们说了算,警察算个X”,随后扬长而去。


没多久农用车载人出了事,一车人死伤惨重,车主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都是警察不管我,要是警察及时制止我,咋可能会发生这种事,都是警察不作为,唉,我们小老百姓的死活哪有人在乎……”作为一个智商正常且生活可以自理的成年人,你们真不知道农用车不准载人?


第四件事。顾客购买烤肠,要求店家必须给她指定的那一根,店家说这根没烤熟不能吃,这是肉制品必须烤熟才能吃。顾客说:“我不管,这是我的权力,我是消费者,我付了钱我想买哪根就买哪根。”店家:“你是消费者不错,那我也不能把生肉卖给你吧?你吃坏了这账怎么算”顾客:“你这是欺骗消费者,属于强买强卖,我要报警抓你!”店家:“……”

作为一个智商正常且生活可以自理的成年人,你们真不知道肉肠要烤熟了才能吃?

类似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生活中发生,相信每个人都曾遇到过类似的人或类似的事。这些事情无论谁遇上,都是一件难缠的事情,无论你怎么做怎么说,你都是错的那一方。因为他们从来不会认为自己有错,也从来不承认自己会犯错。



为什么呢?因为都是别人的错啊。


这是个事情要是细论起来,怕是得从家庭教育说起。在孩提时代,我们很多的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就出了问题:孩子摔倒了怨地不平,孩子磕到凳子了怨凳子放的不是地方,孩子喝水呛到了怨杯子口太大,诸如此类的推卸责任式的教育,孩子从小就被灌输了“都是别人的错”这种错误的概念,等到孩子成长踏入社会之后,带着这种思维必然会戾气横生。


因为都是别人的错,自己骑电动车逆行撞到别人了是别人不长眼,自己闯红灯被罚款是因为交警专门盯着他,自己半夜装修电钻打墙邻居噪音扰民是别人睡的太早,自己公司业绩上不去是因为别人都在弄虚作假。所以事事不顺心,都是别人在针对自己,别人都是跟我过不去。


在这种思维方式指导下的行为活动,必然是不顺心的,因为别人不是你的父母,绝对不会让着你。当他们和别人一块触犯了法律的时候,法律会毫不留情的指出他的错误,这对于此类人不亚于一道晴天霹雳,我错了?!我竟然错了?!稍后他们就会得出结论:不,我没错!错的是这个社会。特别是看了几页所谓的有关自由的谬误观点:“人人都是生来自由而平等”后,此类人就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是一个封闭、压抑、专制的社会。


人人都是生来自由而平等的这没错,但是这句话要和后半句“当你的自由妨害别人的自由时,你的自由便不再是自由”结合才是有意义的。


我们设想一下,人人都按照自己的自由去任意的活动是怎么样一个场景。就拿最简单的交通来说,我喜欢走路中间我就走在路中间,这是我的自由。我想走左边就走左边,想走右边就走右边,我高兴就在路上走S型,这是我的自由。如果大家都这是这样的自由,那每个人都没有了自己通行的自由。想必大家都遇到过这种没有交警指挥大家任意行走的情况,最后必然是一个粥的交通大堵塞,想必大家也是知道的。

这种自由,真的是自由吗?这是哪门子的自由!

社会生活大不易,社会生存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社会上生活都要按照大家约定俗称的规则活动,这样才能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活动。


遇到了事情,我们每个人先要想一想是不是自己的错误,如果是自己的错误,那么应当对此引以为戒,以后应当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如果不是自己的错误,那么对于自己合法的权益必须要予以维护。


       社会是由一个个的个体组成,怨天怨地怨社会无益于自己的成长。幼时家教,不能成为妨碍一个人成长的梏桎。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成年人,遇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这才是成年人应该有的心态,而不是怨天怨地怨社会。


插播一条新闻:杀害辅警嫌疑人被击毙,点支蜡烛,告慰英雄!



2017年9月23日6时20分许,广元剑阁“9.19”持刀杀害辅警杨强并砍伤民警的犯罪嫌疑人侯金安(男,30岁,剑阁义兴乡人),在剑阁县城北镇剑北村被搜捕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侯金安持刀拒捕,民警警告无效后,依法开枪将其击毙。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13253enk47&width=500&height=375&auto=0辅警英雄杨强追悼会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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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英雄杨强与歹徒殊死搏斗后牺牲 民警痛哭:不要睡

英雄没有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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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我们的英雄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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