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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要 | 【文研讲座93】阎步克:制度史视角中的酒爵酒尊——周代爵制的可视化形态

文研讲座93

2018年9月17日晚,“北大文研讲座”第九十三期在北京大学第二体育馆B101报告厅举行,主题为“制度史视角中的酒爵酒尊——周代爵制的可视化形态”。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讲席教授阎步克主讲,文研院工作委员、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叶炜主持,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张静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罗新教授评议。文研院院长邓小南出席。本次讲座是文研院“跨学科视野下的制度研究”系列讲座第一场。


阎步克教授


本场讲座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以“爵”与“尊”为切入点引出了原生性的等级标识,第二部分主要讨论了爵位、齿位与遵者的内涵与关系,第三部分围绕“统于君”和“统于尊”两种典礼布局展开,第四部分主要讨论饮酒庆功礼与书勋、书名、书服制度。


第一部分中,阎步克教授首先揭举了“爵”与“尊”的双重涵义:“爵”既是饮酒器通称,也指封爵;“尊”既是盛酒器通称,也是基本身份用词,即“尊卑”之“尊”。阎步克教授指出,复杂成熟的衔号序列、升降规则、等级待遇,都是行政体制充分发展的产物,而在历史早期,它们有一个萌生过程。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以及公卿大夫士爵,西周尚无其事,是春秋时期才逐渐形成的。但在商与西周,大小贵族的权势必然存在差异,因而也滋生出了原生性的等级标识。所谓原生性,就是利用空间关系与物品差异来区分身份,直接诉诸视觉形象与心理感受,具有直观可视的特点。爵与尊的物化形态和使用方式,与早期等级身份息息相关。封爵之“爵”与酒爵之“爵”,尊卑之“尊”与酒尊之“尊”,使用的都是一个字——这就是历史早期的可视化、原生态的等级标识留下的一个历史胎记。随后,阎步克教授以此为切入点,展现早期爵制的原生可视形态。

在讲座的第二部分,阎步克教授就爵位、齿位与“遵者”进行深入阐述。他首先指出,酒爵之“爵”与封爵之“爵”使用的是同一个字,且“爵”之构形就是酒爵的象形。阎步克教授高度肯定日本学者西嶋定生的观点。西嶋定生认为,早期氏族饮酒典礼上的席次和爵次,就是一种原生性的爵序;汉人赐爵后赐牛酒、举行大酺,说明赐爵的意义就是饮酒礼本身。西嶋定生进而还讨论了爵位与齿位的关系,“三命而不齿”的礼制,确认了爵位优于齿位。


在此基础上,阎步克教授借助宋人杨复与清人张惠言的《仪礼图》,从饮酒礼的具体布局展示了“三命而不齿”的空间景象。在乡饮酒礼上,子弟位于堂下西阶,东面北上。父老的坐席在堂上,南面东上。拥有朝廷爵命的来宾,一命官员与子弟位于一处;再命的官员与父老位于一处;三命以上官员、诸公大夫称为“遵者”,他们并不拘于以年龄为排列标准的齿位,其坐席特别被安排在酒尊东侧,并被两个醒目的酒尊与其他宾客相隔开——这就是“三命而不齿”。



阎步克教授还阐述了燕礼的场景。燕礼有国君出场,其席次和爵次严格依照卿、大夫、士、庶子之等级。这是春秋以来的情况。而在前行政化的西周,尚无卿、大夫、士之爵序之时,那种席次、爵次先已存在了,它跟爵位的功能相同,是一种体现于位置与动作中的可视化等级权势。


第三部分中,阎步克教授主要讨论了“统于尊”与“统于君”两种布局原则。与乡饮酒礼不同,在燕礼上“唯君面尊”,即只有君主才能面对酒尊。这一秩序象征着恩惠来自君主,大夫、士“侧尊”则表明君尊臣卑。依郑玄的总结,“统于君”的布局具有两重含义:一是卿大夫的坐席布局以君主坐席为基准点;二是酒尊的位置和摆放方式以君主坐席为基准点。与之相比,乡饮酒礼中主宾身份相对平等,坐席布局以两个酒尊为基准,也就是说,越接近酒尊的人地位则越高。阎步克教授由此总结出三种人尊关系:一种是统于尊,乡饮酒礼上宾主身份相敌,两个酒尊置于房户之间以示共享;第二种是统于君,燕礼上君主宴请臣子,因君尊臣卑,四个酒尊放置在东楹之西,唯君面尊;第三种则是在燕礼上宴请他国君主时,为显示两国对等,酒尊置于两楹之间,两君都不面尊。孔颖达在为《礼记玉藻》作疏时也提到了这种情况。这三种人尊关系都显示,酒尊的摆放方式具有表示等级,并决定场面性质的意义。



随后,阎步克教授从“尊”字本义,来看酒尊与尊卑之关系。“尊”呈两手捧酒以献之形,是一个动词,是用酒器待祭祀、待宾客的意思。唐兰与谭介甫从不同方面揭示了“尊”之尊贵之意。唐兰指出,“尊”有“陈设”之意,用于陈设的礼器称“尊器”,如“尊缶”、“尊鼎”、“尊盘”等等自名。酒尊作为辉煌富丽的青铜礼器之一,在陈设之后,就成了一种物品化的、可供炫耀的权势标识。谭介甫则强调奉酒的对象,双手捧酒以致敬的对象就是“尊者”。这时的“尊”体现了动作与姿态中的权势关系。阎步克教授据此推论:从各个方面看,酒尊之“尊”都与尊卑之“尊”息息相关,具有深刻的文化和社会基础。他还通过检索指出,“酒爵与封爵相关”的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开元文字音义》:“大夫以上与宴享,然后赐爵以彰有德,故因谓命秩为爵。”燕礼上共有三组六个酒尊,依天子、大夫、士分为三等,“以小为贵”。而酒尊的大小也有等级身份意义。



最后,阎步克教授讨论了饮酒庆功与书勋、书名、书服的问题。古代封爵有两大功能:身份功能与激励功能。西嶋定生认为,爵的身份功能追溯到一种古礼之上,通过乡饮酒礼,展示了为何爵是一套尊卑贵贱体系。而爵的激励功能也可以追溯到某些古礼,例如饮酒庆功之礼(主要包括饮至礼)。周代饮至礼发生在战胜凯旋、藉田完毕或出使归来之时,其时有舍爵、策勋、大赏三道程序。策勋即用简册记载功勋。在春秋时,最完善的策勋制度包括三项内容:一是书勋,即记载业绩;二是书服,即记载所赐物品;三是书名,即确认新的名位。


在饮至礼(即饮酒庆功)时,爵次与功次成正比,功劳大者位于上位,先向他敬酒。此后的策勋,一种情况是司徒、司马、司空三位最高行政长官主持。内史、大史、司勋,负责勋书的制作与保藏。勋书有数份,分别藏于盟府、公府或功臣个人处。持有勋书的功臣往往会将内容铭铸在青铜器上,传之子孙,文中能看到“有 于周邦”的文句。朱凤瀚教授等人均认为,“ ”字读功。阎步克教授提出,在文字学上“ 、功”同义,而在制度上二字意义不同——“功”包括还没有被认定的褒彰之功,“ ”则已经过认定褒彰了。“ ”字是两手捧爵之形,暗示着这功经过了饮至舍爵之礼,甚至经过了策勋认定、形成勋书并收藏于盟府之中。“有 于周邦”,就是说在周天子的档案馆中有案可稽。


“服”,即各种可供享用的物品。“书服”,则是记录天子或国君赏赐的物品。周代册命授官与授勋时,往往会有赐物与赐服,其中有一些赐物展示了较强的等级意义。以西周命服中的芾与珩为例,后儒说是按命数分三等。这些物品的差异体现了可视化的权势。名即名号,可以决定人的等级,包括席位等等。先秦贵族在朝堂上往往拥有固定的“著位”。“著”大约是木橛之类的东西,用来标示席位。阎步克教授通过《左传》中的一个实例,展示了立功所造成的命数和席次的相应变化。总的说来,一位立功者,将在饮酒庆功礼上被敬酒致敬,随后经书勋、书服、书名,确定新的命数、命服与新班位。此后,他在各种典礼上的席次将因之而变,这就等于是他的新爵位。


在公卿大夫士这样的爵列产生之前,饮酒礼、命服、命数、班位已先行出现了。典礼上的席次与爵次是爵制的萌芽,也是位置与动作中的等级权势;而命服则是物品化了的等级权势。班位与命服,共同构成了前行政化时代原生态、可视化的等级标识。


总结部分,阎步克教授引用了侯外庐的论述:尊卑贵贱的礼制,体现在宗庙社稷的重器之中,代替了古代法律。尊、彝、鼎、爵四字中,尊是身份,彝是法律,鼎是政权,爵是衔号——它们就是政治制度的物化形态。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已开始关注组织的技术效率与仪式性质的关系问题了。我们也可以从“仪式组织─功能组织”的二元视角来观察各种组织的不同特征。组织的仪式化程度,在现代会场的布局上,往往也有鲜明的体现。原生可视化的等级手段,在现代社会依然广泛存在着。




在评议阶段,张静教授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有关于除了身份等级之外,功绩也有可能在等级排位中出现的情况。社会学将身份和阶级看作互相区分的两种等级:身份是一种早期等级状况,阶级则是近代晚期出现的一种等级状况。身份是前设的,自己不能改变;而阶级则是自致的,可以通过努力发生改变。功绩是一种新的等级方法,张静教授指出,如果因为功绩可以导致等级的上升,那么这是否证明了中国的等级制度在比较早期的时候就具有了一种流动性的特点?在社会学的观点中,人们在社会早期通过功绩来改变自己等级的情况并不存在。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官府与民间等级原则的差别,二者是否为同质性或不同质性?第三个问题有关等级,即礼仪等级经过政治化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当政治的等级逐渐重要于社会的等级且社会的礼仪逐渐高度政治化后,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罗新教授也对讲座进行评议。他在充分肯定阎步克老師的讲座后提出了一个问题: 的出现是否意味着中国早期等级制度与一般所认知的僵化等级制度有所不同?且这种不同使得它向秦汉以后新的等级制度发展?


阎步克教授对两位教授的问题做简短回答。他表示,西周春秋应已存在两种身份获得方式,一种是继承性身份,另一种是由奋斗而来的自致性身份。在贵族政治时代,功绩制的因素让政权与社会不至丧失活力。关于张静教授的第二、三个问题,阎步克教授则引用了黑格尔的一句论断:“在中国,实际上人人是绝对平等的,所有的一切差别,都和行政连带发生。”自帝制时代,行政性的身份等级始终发挥主导作用。在塑造中国社会形态上,政治体制表现为一个最大的权重。


责任编辑:常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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