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要|【文研论坛153】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范式反思
2021年12月5日下午,“北大文研论坛”第153期在北京大学静园二院208会议室及线上平台同步举行,主题为“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范式反思”。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山大学的十余位学者与会,1400余位观众在线观看。
本次论坛分为上、下两个半场。在主持人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方诚峰简要介绍后,两位引言人为本次论坛框释了研讨主题和拟探讨的议题。
文研院邀访学者、中山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曹家齐介绍了我国古代史学界研究现状和“范式”这一概念的发展。上世纪50年代,邓广铭先生提出了适用于史前史以外的所有时段和国别研究的历史学四把“金钥匙”,即年代、地理、目录和职官制度。四者之中,政治制度史是体量最大、最具影响力的领域。目前该领域的研究非常丰富,业已形成规范,但尚无“范式”一说。“范式”这一概念最早由托马斯·库恩于1962年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尽管学界对此概念的具体内涵颇有争议,但我们基本上可以认为范式是一种理论体系和研究框架,能够为同领域的相关科学研究提供可模仿的范例。结合我国古代史研究的情况以及“范式”这一概念,曹家齐老师指出,当下中国古代史研究存在一个不平衡现象,即“范式”的意义并没有为所有研究者重视,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史学研究呈现“碎片化”的现象。据此他提出了两个问题,其一是就中国古代制度史的研究而言,我们该如何理性地理解范式?其二是我们最终研究的是历史本身,还是通过研究历史给社会提供一个历史的证据?
本次论坛的另一位引言人,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孙正军随后发言。他首先回顾了制度史研究范式的发展历程:从本世纪初开始,邓小南、阎步克、侯旭东、刘后滨等学者逐渐推进有关制度史范式的研究,研究内容涵盖问题的选择、研究角度的切入、价值的升华等。其次,孙正军老师认为,史学中的制度史研究与社会学、政治学领域的制度研究的区别主要有二:第一,政治学和社会学中的新制度主义更关注制度和行为的关系,研究核心在于行为;而制度史研究的中心在于制度本身。第二,社会学和政治学不仅关注正式制度,也关注非正式制度,甚至会将文化也纳入制度研究的范畴,而当下史学界的制度史研究大抵聚焦于正式制度。因此我们可以思考,是否能够考虑把制度之外的内容纳入研究范围?孙正军老师认为,制度史研究的方法并不单一,任何一种研究范式都是因应特定史料,关注特定问题,并由特定学者在特定时点提出的,因此,范式在具有某些洞见的同时也难免遮蔽一些其他的现象和问题。最后他总结,20世纪以降的制度研究值得后学继承,但我们一定需要在此基础上实现创新,需要追问什么是制度,怎么研究制度,制度研究的旨趣何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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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上半场
接下来,论坛正式开始。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张祎在发言中首先对制度史研究中是否需要“范式”提出质疑。张祎老师认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是一个非常窄小的领域,或许达不到构建范式的层次;且该领域的研究方法多脱胎于前人的研究,而不是革命性的突破发展,或许当下还不是反思范式的成熟时机。以祝总斌先生对于秦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的研究为例,张祎老师指出,祝先生提取自丰富史料的议政权和监督百官执行权判断是否是宰相的方法也适用于研究清朝制度,但是在研究宋朝时就会出现龃龉。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学者所处理的问题不同,并非是对于前人思想的颠覆性、断裂性的革新。
因此,制度史的研究呈现出基于具体问题和情境的后出转精的态势,而没有呈现出范式转化的形式。另一方面,虽然前辈常常告诫后学要从史料中提取业已成型的概念作为分析工具,但随着研究的推进,学者会发现既有概念不一定完全适用。以“皇帝”这一概念为例,清朝入关之后的皇权和入关之前皇太极称帝时的“皇帝”的性质显然不同,如果我们仍机械地沿用“皇帝”的概念,可能会不自觉遮蔽政治体制变革的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提炼新的概念,提出新的理论。随着学科不断发展,我们也会逐渐从社会学等其他领域中借鉴一些概念方法作为工具处理研究问题,而不拘泥于原始史料和古籍,不拘泥于已有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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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郎世宁《平定准部回部得胜图-乌什酉长献城降》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胡恒随后发言。他首先指出,制度史在不同的断代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如针对清朝制度条文的研究领域尚存在较大空白。其次,胡恒老师分析了制度史研究中的两个趋向。一种是偏重长时段,承认制度独立性、结构性和重视秩序的趋向,代表如阎步克老师的“制度史观”;而另一种取向则把关系、过程、行为引入制度研究,而这也必然使得制度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多端的变化,展现了制度“混沌”的一面。因此学者需要思考的是,如何能在研究中结合制度的“秩序”和“混沌”两个特性。结合自身学术兴趣和研究经验,胡恒老师认为清代是平衡“秩序”和“混沌”的制度整体框架的一个理想断代,因为更晚近的断代在数据方面有更系统性的留存。基于庞大的数据追踪和统计分析手段,学者通过联系多方面的信息能够更好地分析官僚制度,用因果关系和相关性解释官僚政治。此外,这种方法还能处理微观层次的问题,如追踪个体在官场升迁调动的全过程。从微观尺度来看,每个人在制度的约束中都能做出相对独立的选择,因此人的行为就像是制度条文这一“均值”之外的随机值,而利用统计和计量方法能消除一些随机影响,充分结合制度结构和人的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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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佚名《万国来朝图》局部
故宫博物院藏
第三位与谈人是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副教授孙闻博。他首先指出了目前制度史研究的三种特点,即关注制度本身、关注制度和历史的关系以及制度和人的关系。而在这三者中,核心问题是制度和人的关系,因为制度是以人为中心的,制度是人的实践行为的确切体现。无论是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于制度的反抗和破坏,或者是对于制度的规避和适应,都体现出了人的能动思考。其次,就制度史研究的第二个特点而言,学者需要思考制度史相对于历史学的边界何在,即需要明确我们研究的是制度还是历史。最后,就如何研究古代制度,孙闻博老师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是强化对于史料的审定,不同正史所记载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都是有差异的,出土文献也涉及到制度的规定和实施的差异,这都需要研究者仔细比对;第二是加强通代和断代的结合,因为制度并非在不同断代都呈现出连贯统一的面貌,因此不同断代的学者需要加强交流;第三是从线索中提炼概念,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被其他学科的概念和方法所限定,也能直接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话乃至影响其他学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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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残片
湖南龙山里耶古城遗址出土
随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古丽巍发言。她回顾近代历史学研究发展历程,指出一方面,历史学界历来都存在对“理论”或“范式”的批评,例如批评上世纪深受马克思主义观念影响的高度理论化的“五朵金花”;另一方面,历史学界又从未停止过对“理论”的好奇心。然而,学者们屡屡尝试却仍难以避免“二层皮”的尴尬。古老师认为这种矛盾的原因或许在于对自我叙述能力的不满,学者们不甘于平庸的思考和表达,渴望拓展写作的深度,但如果选择了错误的发力方向,可能越是努力就越是远离“真相”,因此学者应回归原典,细读文本,思考学术写作的差异性。接着她指出,历史学对于制度理论的讨论路径和社会学、政治学等其他学科有很大不同,例如社会学倾向于从理论到史实的自上而下的理解,历史学则是从史学到理论的理解,即通过对具体政治经济制度的实证研究而抽象出对于时代的系统性理解。最后古丽巍老师总结,范式并不是一种定论或定律,而是一种思考方式和过程,目的在于增加研究者的认知和理解。
上半场研讨会的最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罗祎楠以“历史解释中的制度”为主题发言。他指出,历史解释在史学研究中并不罕见,但对不同的因果所产生的理解会使得针对同一历史事件的解释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因此,当被纳入解释时,制度呈现的意义也不同。以文彦博的“与士大夫治天下”这段经典材料为例,罗祎楠通过比较分析余英时老师、邓小南老师和他自己的三种解读,阐述了不同的因果理解所“照亮”的材料部分是不同的。其中,余英时先生等学者的解读关注的是政治结构,即皇权与士大夫的权力分配的格局;邓小南老师则注意到了文彦博脱口而出的话语背后反映出一种习焉不察的制度性状态;而他本人关注的是历史人物如何能动地构造共在性的情境,因此他提出通过政治生态的视角阐释,即关注分散的行政制度规则如何在历史人物理解世界的过程中被转化为自己可以切身体验的生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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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周文矩《重屏会棋图》
故宫博物院藏
当历史学家试图超越片段演说勾勒历史时代的特征,就不可避免地进入认识论的讨论范畴,因此研究者更需要具备反思的自觉性,即自问按照什么样的意识构造解释?这种对于因果问题的讨论打开了一扇社会科学的大门,是历史学和社会科学的双重渗透,历史学对证据的检证为社会科学提供了最基础、最底层的资料,而社会科学则在意识层面上为历史学的工作提供了反思的可能性。
下半场
本次论坛下半场由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毛亦可主持。
首先发言的是文研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渠敬东,主题为“制度过程中的信息机制”。渠敬东老师从社会学的视角阐释对于制度的理解,社会学家倾向于在动态环境中理解制度,因为制度是一个规则,而规则需要运行,因此制度本身是有生命的,社会学称之为机制,即“像机器一样运动”。而讨论机制必然会过渡到人,因为制度中信息无处不在,而人就是信息载体,人的情境性和在制度中的选择性非常重要。人必然会合理化自己的行动,这些自我合理化的解释并不一定总是符合制度的规则陈述。此外,为了证明合理化的逻辑自洽,人需要一个庞大的知识库,且往往倾向于引用古人的案例和观点,这就引出了制度研究中的古今关系。当我们研究古人,首先要明确他们在意的观点和理念,而不能满足于还原事实,这就构成了一个解释过程。最后他认为,中国制度的特性有三:第一,中国制度的文化性极强,即人的身份、等级、位置、情境都会在制度中产生重要影响;第二,中国的制度是一个关系机制,其中的变量极其丰富;第三,中国的制度是一个信息空间,因此研究者要关注制度规定的内容以及预留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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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随后发言的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侯旭东则暂时跳出“制度”和“范式”这两个讨论中的焦点概念,提出要关注“事务”。他指出,“事务”这个概念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原生词汇,用于研究则可以联结人、事情、关系、结构等其他概念。正是在普通人不断“做事”的过程中,存在着“守规矩”和“不守规矩”的问题;“做事”的过程也涉及到人的行为模式;“事务”还能再生产出新的结构关系。因此,在侯老师看来,将“事务”从研究对象转为研究工具,可以拓展制度研究,提供新的观察角度。
下半场的第三位与谈人是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刘后滨,他以对《唐六典》的疏证为例,探索制度史作为进入历史逻辑和探究历史脉络视角的可行性。刘老师通过发掘《唐六典》复杂的文本层次及文本生成逻辑,认为其提供了帝制时代制度构建的核心概念与制度书写的经典范式,即“六典-令式-制敕-章奏-人事形势-社会经济”。纵向来看比《周礼》更具有制度底蕴,横向来看也比《唐律疏议》更加全面,将其作为切入点是一个良好的解读唐朝历史的制度史视角。
随后,文研院邀访学者、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虞云国围绕“活的制度史”发言。他认为,中国古代整体制度运作过程中人的影响很重要,因此制度史研究尤其应该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次,由于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的特点,君主的优劣影响了一个时段内的政治生态,因此“活的制度史”要考虑政治生态在不同君主治下的变化。最后虞云国老师还提出了“亚制度”这一创新概念。在虞老师看来,历代学者关注较多的往往是一些成文的、显性的制度,但在许多大制度的运作之下,起具体推动和润滑作用的往往是亚制度和潜规则,其中潜规则是不成文甚至不能言说的规则,而亚制度则是很多具体而微的、能够灵活变通的对于大制度的补充,绕过原定的大制度,或者在其框架下对规定有所改动,对政治生态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研究中国古代制度的过程中,学者不仅要着重研究大典制,也需要密切关注“风起于青萍之末”的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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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宣化辽墓壁画
随后发言的是文研院邀访学者、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景跃进。他就史学和政治学的关系提出两点意见:第一,史学对于政治而言是丰厚的资源,研究中国政治的一个基本假定是要扎根于对中国古代政治的理解。第二,政治学对历史的关注度也很高,因此一些政治学者提出了“历史政治学”的理念。然而,尽管史学和政治学存在如此紧密的联系,学界却存在一个不可忽视的矛盾现象,即政治学中对中国古代及近代政治的探讨,往往多受海外学者而非中国学者的影响。景老师认为,当历史学认为自己的使命不只是还原历史,还有解释历史时,政治学和历史学的对话或许会越来越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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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徐渭礼文书
该文书的出土,为学者研究宋代制度体系的实际运作提供了宝贵资料,现藏武义县博物馆
下半场最后一位发言的是文研院院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邓小南。邓老师首先回应了前面几位学者对于她提出的“活的制度史”这一概念的讨论。她认为“活的制度史”源于教学实践中和学生产生的互动,其“活”的体现并非是一种漂浮的状态,需要寻找一些抓手,例如刘后滨老师用《唐六典》作为抓手来解释唐代历史。这种抓手既可以是过程,也可以是长期积淀的关系。其次,她指出,历史学本身是一门重视反思的学问,既有对历史事实的反思,也有对叩问历史方式的反思。一方面,制度研究里要特别注重路径,即这条道路怎么走,如何到达目的地;制度的现实往往取决于如何“折中”而不是“初衷”,“折中”塑造出不同的行为模式,限定着国家和政权的特定轨迹。另一方面,学者应当追求扩展制度史研究的传统界限,深化制度史研究;扩展研究边界不是无边界的拉扯泛化,而需要关注制度和其他领域的交叉面,比如制度与政治文化、基层治理、日常生活、历史实践等,这些地方也是积累和创新的切入点和生长点。现在的研究者已不再囿于研究制度的规定,也高度关注制度的运转方式、制度的空转等问题。我们既不能以文献记载规定就认为其有效,也不能因为制度运转与我们心中所想不符合就认为是具文。观察者批评其“空”,体制内的人在意其“转”,这样的认识差异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最后,邓小南老师总结认为,制度史是跨学科研究的一个焦点,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都早有关注和积淀,年轻学者都非常活跃,希望能够保持持续的沟通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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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学者首先就刘后滨老师提出的历史学科碎片化、历史学科多借鉴西方理论等问题各抒己见。景跃进老师认为,学科分类过于细化以及过分重视量化考评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些问题;此外西方学者对于中国研究脉络顺畅,概念接续,因此能够源源不断对中国学界产生影响。
渠敬东老师认为,西方理论对中国学者的研究影响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东西方想象的方式不同,而西学的思考和想象方式给我们很多新鲜感。而比起这一现象,他更担心的是“史学论文化”的问题,因为行为科学的范式和方法尤利于发表论文而不利于专著写作。艺术史研究的学者追随国外研究风潮,如社会理论化以及物质史研究思路,但由于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在最本质的特征层面仍存在不可跨越的隔阂,这种趋势或将导致我们丧失对历史的同情和理解,因此我们需要的是在本土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学者从统一而连贯的视角为我们提供历史场景。
问答环节,现场观众提问道,制度本身的变化以及史书对其的记载应当被纳入制度史范围吗?虞云国老师认为,就史书记载的方式而言,最早是巫史同源,后来是由家族世袭的史官专门记述,直到魏晋时期私人记载的情况都一直存在。但是从唐代开始,历史记载的主要方式无外三种:官订私修、私修官审,或完全由官方记载。从隋唐开始本朝的正史由本朝史官修订,发展到后来前朝的正史也由本朝修订,我们看到的是政治权力极大地侵入到历史记载中,官方记载的可信度在逐渐降低,史学记载中的政治统治意识也越来越强,因此可以认为,修史制度的变化和政治生态紧密联系。
毛亦可老师提问:正如几位老师多次提及的,在条文制度之外还有空间、“亚制度”、“制度的空转”等其他要素,这些概念之间存在怎样的差异?对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张静认为,概念的差异源于学科间的差异,不同学科的提问方向有所不同。例如论证正当性问题时,哲学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规范性原则,法学认为标准在于是否符合业已存在的条文,传统历史学则倾向于追溯到以往的历史实例,而社会学则高度关注社会的认受性。由此制度就和人的行动选择联系起来,制度化水平低的社会,人的作用相对更大。在社会学视角下,制度虽然研究和人有关的行为,但注重焦点不在于个体行为,而是具有集体性、共识性、可重复性和再现性特点的行为。
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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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现场
论坛最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阎步克、社会学系教授张静做总结发言。两位学者分别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对制度史研究范式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性阐发。
阎步克老师表示,在方才的发言中,许多论述富有启发,提出的研究设想让人耳目一新。制度史研究是历史学研究的一个分支,研究的是结构性和长时段的问题。制度史有其自在价值,不是政治学的附庸。他还回应了讨论中提到的由他本人提出的“制度史观”问题。他说“制度史观”只是一个视角,称不上是范式。一百年前旧体制面临变革之时,即有学者超越了传统的官制叙述范式。传统官制研究采用的是“治乱兴衰”史观,或说“资治”史观,站在皇帝角度思考如何治国,经验性、实用性极其浓厚。近代严复的《政治讲义》申明,他所研究的是“政治之学”而非“治国之道”,由此来申张一种价值无涉的科学立场,区分开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梁启超的《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借鉴西方政治学,纵论数千年政治之进化,在原理、方法论层面新论迭出,很多成了后人的研究起点。康有为的《官制议》,就传统制度的方方面面,如皇帝、宰相、地方、品秩、俸禄等,就古今中外做综合比较,气象极为宏大,发覆颇多;章太炎《检论·官统》辨析历代等秩阶位,创“官统周秦二家说”,即“法周”和“崇秦”两条线索在不同时代此起彼伏,不仅空前而且绝后,一百年来没有后继者。这些宏观思考,展示了范式更新所能带来的创获。
张静老师随后作总结评点。首先,她分析了“范式”的一些特性。她指出,范式是系统化的,用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概念概括一些现象;范式追求一般性,可概括一类现象和一组事实;范式具有竞争性,即不同范式之间存在比较,更有优势的范式会被多数学者接受和继承。随后,张静老师通过介绍魏昂德(Andrew Walder)教授的一个有关派系问题的研究,指出其处理资料的方式和问题意识或可为我们提供借鉴。魏昂德首先充分分析了从北京几个重要大学获取的历史材料,包括出版物、大字报、家书、日记、申请表等。他根据这些材料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红卫兵要分派别?随后,他并未止步于这个经验性的历史问题,而是进一步提出理论性的问题,即影响派系生成的因素是什么?最终他得出结论,影响因素在于政治的高度不确定性,补充了马克思提出的“人们在社会结构中的基本特征决定了政治选择”这一理论。虽然他的理论没有完全推翻马克思的主张,但无疑做出了系统性的推进,因为他发现了影响派系生成的新条件。因此,这个研究不仅回答了特殊的经验性问题,也回答了一般的理论性问题,使得其来自于中国特殊案例的结论更具有普遍性。基于这个案例,张静老师认为,制度史研究的发展方向可以是从特殊的历史案例里发现一般性,产出系统性知识,从而弥合具体和普遍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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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