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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案例│ 花溪区法院“四定四化”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显成效

2017-02-15 贵州省委改革办 贵州改革


作为贵州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的四家基层法院试点之一和贵阳市首家基层法院试点,花溪区法院自2015年1月1日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开展以法官为中心的“四定四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一年来,该院主要审判指标、审判组织功能、审判人员状态都呈现出新变化,人员结构、办案质效和职业荣誉感明显提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一、以案定员,推动审判组织架构规范化。为打破“大锅饭”式的行政管理模式,解决审判资源分散浪费、法官断层严重等问题,该院按照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确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分别为39%、46%和15%,科学合理构建审判组织架构。一是科学确定法官员额。对该院三年来近一万件各类案件的单位办案时间进行测算,综合考虑案件总数、类型等因素确定法官饱和工作量,在上级确定的员额比例范围内确定员额,最终30名法官通过省首批员额制法官遴选成为全省首批员额法官,全省试点法院遴选综合成绩第一名和最年轻员额法官均从该院产生。二是合理搭建审判团队。打破传统的“庭室化”组织架构,改为团队化运作,根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团队设置需要,确认法官助理27名,配备书记员29名,按照“1︰1︰1”“1︰2︰2”两种模式组建20个办案团队,业务部门全部实现扁平化管理。三是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初步建立“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比例分别控制在30%、58%、12%,实现88%以上的人员在办案一线,“盘活”司法人力资源。司法体制改革后,该院形成以中青年法官为主(45岁以下法官占63.33%)、年龄和学历结构更加合理的精英法官队伍,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

二、以案定责,构建审判权运行机制科学化。为破解案件逐年递增、法官整体素质不高等难题,有效保证案件质效,该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划出严以用权的红线,严格规范法官从业行为,将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一是明晰审判团队权责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岗位分工。在审判团队的运作模式中,法官是“灵魂人物”,主要负责庭审、法律研判和团队管理,审判效率大大提升。法官助理在法官授权下主持调解,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提炼诉讼焦点,在法官指导下拟写裁判文书,将法官从大量的接待、送达、排期、调查、保全等法律和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书记员负责完成审判活动记录、协助完成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二是全程监管案件流程。立足破除审判权行政化,将改革前的审管办、审监庭、监察室、研究室合并建立审判管理团队,以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上网评查、案件留痕评查、庭审巡查、发改案件分析、信访投诉分析六大监督制度为抓手,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管,既考核法官审判业绩,更强化对法官的廉政监督,避免简单放权可能带来的权力失控现象。审判管理团队全年开展庭审巡查108件次,评查案件5015件,评查上网法律文书2801份,案件回访24人次,约谈法官62人次。三是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改革后,案件审批权由原先的院庭长下放给法官,全部裁判文书均由法官本人签发并对所判案件终身负责,真正做到“谁裁判,谁负责”。同时,明确界定院庭长行使审判权的方式,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进入法官员额必须亲自办案,实现审理权与裁判权的统一。积极探索将司法责任制具体落到实处的改革路径,即约谈法官→公开通报→实施考核→制度管人→严格奖惩→纪律追责,实现案件流程的全程监管。2015年,该院共收案7017件、结案6375件,同比分别上升37.99%和35.0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33%;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当场登记立案率93.6%;一审各类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5.85天,同比缩短23.05天;裁判法官人均结案数达346件,同比增加267件;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由改革前的1.76%下降至0.44%;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调解撤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指标均在优质区间,审判质量显著提升。

三、以案定补,激活考评机制效能最大化。为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人才流失、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困境,该院积极探索与法官职务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并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激活考评机制实现效能最大化,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一是制定奖惩机制。制定《司法改革试点期间办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以案定补”的原则、项目、标准、计算方法和各类人员分配比例、各类案件办案成本核算以及绩效定补扣减的条件。如依照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实行不同补贴标准,其中民商事案件依类型不同给予50—400元的办案补贴等。二是细化奖惩规定。试点期间采取“现行工资收入+办案补贴”方式进行奖励,对各团队、各序列人员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等进行综合考评,多劳多得、劳好多得,激发办案活力。将办案补贴水平与法官专业等级、资历、办案数量、质量及综合效果挂钩,团队内部奖励比例基本为5︰3︰2,适当提高法官待遇水平。三是明确惩处措施。在办案绩效考核办法中用专章共21条规定惩处的详细情形并严格执行,同时将案件指标细化到当庭裁判率、当庭送达率等具体审判质效指标,办案团队有违反或未达标的均不能享有补贴,并按3至5倍不等的比例倒扣办案补贴,同时追究应负的其他办案责任,做到奖惩并行、奖罚并重。2015年,共有28人次因审判程序、办案不规范等问题被问责。通过实打实的奖惩,在全院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更加激发改革活力。

四、以案定档,实现案件信息数据留痕化。该院将执行顶层设计与加强自主探索实践相结合,通过信息技术运用和大数据分析,加强审判管理,每案建档,以案定档,实现案件信息数据全程留痕,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度、人民满意率。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出台试点工作方案,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办理案件全程留痕规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法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法官业绩档案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15项配套制度和14份台账管理表,强化立案、庭审、信息、执行、文书和审务全方位透明公开。二是庭审全程公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对科技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开庭审理案件做到“每庭必录”,并刻录光盘存储备份,做到“一案一光盘”,2015年共刻录案件留痕光盘2223张,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对社会关注或对法官办案存有异议的案件,通过调阅光盘还原庭审现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推行庭审公开常态化,已举办2场廉政警示教育专场,全年有700余名干部群众受邀参加庭审旁听。三是严格网上监督。充分利用数字化法庭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司法公开系统公开审判过程,开放案件流程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信息查询,让司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依托互联网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742份。发挥新媒体作用,开通官方微信和新浪官方微博,累计发布工作动态1034条。

供稿:贵阳市委改革办

来源:《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6年第35期

微编:钟登奎

“贵州改革”微信内容2017年第37期(总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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