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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改革综述精选之二

2017-03-22 贵申改 贵州改革


创新农村产权制度 激发“三农”发展活力

——2016年贵州省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综述


2016年,全省各地积极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农村产权等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了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1846.54亿元,增长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90元,增长9.5%,增速均位居全国前列。

一、农村“三变”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建立省“三变”改革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在21个县开展“三变”改革试点,涉及140个乡镇、1016个行政村。通过一年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农村资源要素逐步激活,农业发展动力逐步增强,农民增收源泉逐步拓宽。

推动了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对集体土地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评估认定,入股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实现资源变资产,推动了生产要素聚集和优化,激活了农业农村发展潜能。省级试点村共入股土地等25万亩、折价2.01亿元;流转土地、林地等资源44.85万亩;农民宅基地及其他物权量化5.16万宗。

推动了财政资金入股增值收益。将财政投入到农村扶持发展生产的资金在不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入股到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部分量化为村集体或贫困农户的股金,实现资金变股金,按股比获得收益、享有分红,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试点县财政资金变股金16.4亿元,撬动社会资金60.3亿元。

推动了农村股份合作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利益联结,形成联产联业、联股联心、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股份合作机制。共有141.84万农民成为股东,其中贫困人口35.46万人;共有983个经营主体参与“三变”改革,投入资金9.3亿元。

推动了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以股权为纽带整合各种资源要素,推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全省试点村通过改革获得收益16.6亿元,入股农民人均增收1170元,帮助11.1万人脱贫出列;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490万元,平均每个村6.4万元。

同时,《贵州省大扶贫条例》将“三变”模式纳入,实现改革于法有据;“三变”改革在全国的影响进一步扩大,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鼓励开展“三变”改革,安徽等省开始试点推广。“三变”改革入选2016年中国“三农”创新榜,并被评为年度贵州经济“十件大事”和党建扶贫“十大新闻”。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推进。全省1297个乡镇完成权属调查,占总数的95.3%;完成实测面积6010万亩,占全省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1.3%,为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确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确权基本摸清底数,保障了农民权益,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全省累计明晰小型水利工程产权34.2万处,通过产权审核24.14万处,颁发产权证书26.77万份,同时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管理模式,健全科学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林权制度改革继续巩固,发放(换)林权证394.94万本,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稳步推进。

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积极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产业融合发展主力军,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达7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7万户。基层供销合作社达到1348个,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依托供销合作社组建市州级农合联8家、县级农合联64家、乡镇级农合联125家。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105个,创建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新型基层供销社133个,带动农户82495户,其中贫困农户40482户,实现助农增收8.66亿元。积极推进“贵农网”电商渠道建设,建成43个县级运营中心、5083个村级服务站,开辟末端物流线路800余条,形成独具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贵州模式”,服务覆盖1380万农民,2016年实现“黔货出山”16亿元。

四、国家有关改革试点取得新进展

湄潭县“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15个镇16个村开展,确立“确员、确权、确股、确管,建产权交易平台”的“四确一建”改革路径,形成了“确员定身份、确权定资产、确股定归属、确管定经营、平台定市场”的“五定”改革成果,实现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次转变,保证了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农民拥有的合法收益权不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关系不变。16个试点村16389户62290人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清理登记集体资金147.7万元、土地类资产2.1万亩、商铺等经营性资产39处占地110.43亩,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了股权证书和农村股份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盘县“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已有7400户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了3家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每年除获得保底分红外,企业盈利后还可得到二次分红。

湄潭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相关制度逐步健全,初步实现“三还三同”(还权于集体、还利于农民、还配置于市场,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改革目标。共成功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7宗,总面积86.33亩,出让总价款1526.5万元,共获得增值收益466.05万元,其中国家分配103.79万元、集体分配108.66万元、个人分配253.6万元。

微编:钟登奎

“贵州改革”微信内容2017年第72期(总第1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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