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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案例|毕节市积极探索“村社民”抱团发展新模式

2017-11-29 贵州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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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毕节市在350个村探索成立村党组织引领、村集体所有的合作社运行村民参与方式,切实把土地集中起来、群众组织起来、资源利用起来,实现村、社、民三方抱团发展,有效帮助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持续增收,脱贫致富。目前,全市有“村社民一体”专业合作社1585个,带动7.6万农民积极参与,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万人,返乡农民工8541人。

一、“三位一体”搭建抱团发展架构。一是村集体。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作为运行主体,承接各级各界扶持政策、资金和项目,负责全村土地流转、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工作。特别是通过党支部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凝聚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作用发挥,把零散的土地和分散的群众重新组织起来,捆绑一体、抱团发展。金沙县猫场镇川硐村通过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增强,成为组织群众、带领群众致富的核心力量,带领213户群众发展猕猴桃、皂角、板栗、杨梅等3300亩,年人均增收1.6万元。二是合作社。组建村集体性质的合作社,合作社健全章程,完善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和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摸清入股资本、确定收益对象、协商合作事项、签订合同协议、推进项目实施流程,负责结合本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实行分工分业,因村制宜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乡村旅游、劳务输出等各种产业。村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村“两委”班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村班子人员不够的,由股东代表大会在全村“能人”中选聘,确保村“两委”与合作社发展的一致性。三是村农户。坚持农户“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和股权 “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转让”的原则,本村合作社的社员原则上为本村集体和农户,特殊情况经股东代表大会同意,可结合实际吸纳其他村集体或农户加入为前置条件,把村民入股合作社人数不得低于全村村民的三分之一、贫困人口不低于全村贫困人口的二分之一作为衡量“村社一体”合作社的标准之一,有效防止奖励扶持等“垒大户”现象的发生。

二、合股联营壮大抱团发展基础。一是资源资产入股。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等农村各类产权测量、评估、确认等工作,明晰集体与个人各类产权,颁发权证,推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在此基础上,搭建农村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平台,为资源资产流转、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提供便捷服务。目前,试点村土地入股7.89万亩,涉及群众2.24万户。赫章县结构乡毛姑村组织646户农户770亩土地以每亩折价5000元为一股入股合作社,土地入股群众占全村总户数的65.7%,实现196户752名贫困人口全覆盖。二是财政资金转股。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发展资金、林业发展资金、畜牧业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直接兑现给农户的除外)等生产经营性资金以及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资金姓“农”的前提下,全部量化为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专项扶贫开发资金入股股权全部量化到贫困户),并合理确定股权收益在村集体、贫困农户、村民之间的分配比例。赫章县松林坡乡投入2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助力香葱产业发展,每年给156户贫困户分红。三是社会资本参股。按照农民参与、农民出资、农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民自愿将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管理等投入村集体合作社,参股经营。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群众自筹资金13.8万元投入村合作社,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又有20户贫困户按照每户5万元的“特惠贷”申请贷款100万元入股。

三、内分外联创新抱团发展方式。一是对内分工分业。在村合作社内部,按照村民劳动技能和市场需求,组建运输队、建筑队、妇女创业队、劳务队等分工分业的专业市场组织,村民根据自身技能特长自愿加入,成为合作社下属专业市场的员工,在吸引农民工返乡、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的同时,真正推动组织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大方县猫场镇箐口村成立村级公司,管理在8个村民组建立的8个合作社,将全村劳动力进行分类,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组建为技术指导队,对种养业进行技术指导,所有的砖工、瓦工、泥水工、木工组建为工程队,承建房屋、道路、沟渠等项目建设。没有技术的,60岁以上的老人留在家照看小孩、做家务,60岁以下的劳动力,男性编入工程队当副工,女性编入种养业队伍。二是向外联股联产。支持村集体合作社采取控制、参股等方式,与其他企业、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进行合股联营,不断拓宽发展空间。金沙县按100户贫困户为一个单元,每户以5万元“特惠贷”为股份,县财政出资完善水、电、路作为村集体股份,建设一个养猪场入股落户该县的贵州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以15年为合作期限,期间贫困户股本金由公司负责偿还,每户贫困户累计零风险可分红3.3万元,每个猪场给村集体分红30万元。

四、利益联结巩固抱团发展地位。一是兼顾三方利益。坚持村民利益最大化,按照村民利润分成高于村集体和村合作社的原则,确定村集体、村合作社、村民之间的利润分成比例。通过群众拿大头,既有效增加群众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又能很好地把群众组织起来,不断壮大合作社规模,实现合作社和群众相互助力,抱团更紧。威宁县草海镇同心村123户523人参加合作社,大力发展萝卜等蔬菜产业,所获利润按照“631”进行分红,即社员股东占60%,其中5%作贫困返贫风险金、5%作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基金、10%作灾难防控风险金,专户管,合作社占30%,村集体占10%。二是鼓励做强做大。制定出台奖励扶持办法,对“村社民一体”合作社,贷款额度累计在100万元以内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按3︰7的比例连续3年进行贴息。制定评选奖励实施细则,明确全市每年评选20个“村社民一体”合作社成绩突出的村进行表彰奖励,由市财政拨付奖励资金各50万元,作为“村社一体”合作社的资金本金,或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三是注重风险防控。以县为单位设置特色农业产业和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与保险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保险,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采取由合作社为贫困群众兜底偿还入股资金或发放保底收入等措施,让贫困户零风险参与合作社发展。

供稿:毕节市委改革办

来源:《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185期

微编:陈律全

“贵州改革”微信内容2017年第320期(总第3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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