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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开始了!

2017-11-30 贵州改革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专题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党(工)委改革办,各县(市、区)党委改革办:


为进一步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传播贵州改革好声音,由省委改革办、省委法治办共同举办2017年度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评选优秀案例·传递改革声音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018年1月

三、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2017年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省委改革办《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登的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经验类信息文稿。

(二)参评条件:(1)思路好。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说明改革针对的是什么问题、困难、矛盾,特别是社会和群众热切关注、改革难度较大、认识研究有待深化的重大问题,要有综合、有分析、有研判。(2)措施实。改革要有含金量,重点说明结合工作实际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的改革思路、方法、步骤,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方案怎样对症下药,怎样落地生根。(3)有特色。注重改革亮点,能充分展示贵州和本地本单位改革特色,重点体现在健全体制机制中推进改革,在创新探索中做“亮”改革。(4)效果显。注意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重点说明改革的实际成效怎样,达到了什么目的。

(三)其他要求:每个参选案例标题尽量不要超过20字,附100字左右的内容概要,并配有能体现该案例内容的1张图片。

四、评选活动步骤

按照初步筛选、媒体展示、社会投票、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结果公布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初步筛选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由省委改革办从2017年度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省委改革办《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登的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经验交流类文稿中初步筛选改革案例,作为评选对象。改革案例原则上要涵盖经济体制、扶贫开发、民主法治、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党的建设制度、纪律检查体制等八大改革领域,兼顾省直单位和市(州)、贵安新区。同时,向案例供稿单位征集内容相关图片。

(二)媒体展示阶段(2018年1月1日—7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运用“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多彩贵州网和“多彩贵州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集中展示改革案例。多彩贵州网为本次评选活动搭建专题网页,发布活动公告、集中展示各候选案例详情,并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进程。

(三)社会投票阶段(2018年1月9日至19日,其中1月8日开始试投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媒体调动、组织发动等方式,依托微信、短信、声讯等媒介,开展投票工作。由多彩贵州网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活动搭建投票系统等,并开通微信、短信、声讯投票渠道。

1.微信投票规则

①需关注“贵州改革”(贵州省委改革办官方微信)或“多彩贵州网”(多彩贵州网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方可投票;

②每个关注用户每日可分别通过“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多彩贵州网”微信公众号各投3次票;

③每次投票可为5个或5个以下选项投票,每个选项只能投1票。

2.声讯、短信投票规则

①短信投票:每个手机号码每天限投5票;

②声讯投票:每个电话号码(座机、手机)每天限投5票。

(四)专家评审阶段(2018年1月15日至19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邀请有关专家对候选案例进行打分评选,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五)结果确定阶段(2018年1月23日至26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分析投票数据,在扣减非法刷票的基础上,分别得出每个候选案例实际得票数,根据得票数,计算出公众投票分值;通过得分统计,核算得出每个候选案例的专家评分;通过获领导批示、主流媒体宣传等附加得分统计,核算得出每个候选案例的附加评分。每个候选案例的最终得分由公众投票分值、专家评选分值、附加分值按4:3:3比例计算得分后加总,并从市(州、贵安新区)县报送的案例中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前35个,从省直单位报送的案例中由高到低依次选出前5个,共40个案例确定为“2017年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同时选出10个“2017年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专家特别推荐典型案例”。

(六)结果公布阶段(2018年2月上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贵州改革工作动态》、“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多彩贵州网,以及“多彩贵州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评选结果,并在全省性改革工作会上对获奖案例进行表彰。同时,由省委改革办汇编“2017年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2017年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专家特别推荐典型案例”向中央改革办报送,并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扩大宣传,更好地传递贵州改革好声音。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评选活动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不断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完善投票平台功能建设,安排专门技术人员24小时监视投票情况,不定时发布投票情况,随时解答投票者的疑问。同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评选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整个投票过程井然有序,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请各地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与参评案例内容有关的图片1—2张(或多张供选择),画面力求完整清晰大气;图片格式为jpg,每幅至少2M以上,并附图片说明。请于2017年12月15日18:00前将图片发送至省委改革办邮箱swggb0851@126.com(邮件主题分别注明“**(单位)**案例图片”字样)。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中央改革办《改革情况交流》、省委改革办《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登的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经验交流类文稿皆按照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参加评选。

2.案例附加分值印证资料(没有印证资料的,一律不作加分处理):获党和国家领导、省部级领导批示的印证资料;获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的印证资料;获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广播电视台宣传报道的印证资料(注:以上印证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请于2018年1月10日17:00前将印证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省委改革办邮箱swggb085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案例印证资料”字样),印证资料也可以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或者直接送到省委改革办。

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

中共贵州省委法治办

2017年11月29日

来源:省委改革办、省委法治办

微编:陈律全

“贵州改革”微信内容2017年第321期(总第3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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