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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地为受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贵州改革 2022-03-30

“真想不到纪委工作这么有‘温度’,纪检干部工作这么严谨,这让我对干好今后的工作信心更足、决心更大。”近日,黔南州龙里县龙山镇中排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接过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递给他的澄清正名函之后,激动得连连感谢。

2020年9月,龙里县纪委监委收到网络举报信称:刘某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深入了解民情,存在未按村里群众真实情况落实国家扶贫政策等情况。

龙里县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当天就进行登记分办,成立核查组针对举报问题开展核查。

为有序开展核查工作,又不给核查对象造成负面影响,核查组以多种方式方法到该村调阅了会议记录、低保户评定资料、扶贫物资发放清单等有关资料,并积极开展暗访。

经核查,刘某作为县直部门干部,于2017年5月下派到龙山镇中排村担任第一书记,因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突出,2018年10月被镇党委任命为村党总支书记兼驻村第一书记。核查组还从镇党委了解到,中排村在刘某上任前,因支部书记能力弱,党支部班子作用发挥不好,导致各项工作滞后,被上级党委评为后进党支部。

自刘某到任后,他带领村支“两委”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一年的努力,中排村于2019年7月被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党支部。

为慎重起见,核查组与信访举报人进行沟通了解,得知举报人因长期在外打工,对本组其他群众家庭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对扶贫政策掌握也不全面,回乡看到一些情况后,心里自认为不公平,便举报该村党总支书记刘某的一些问题。

“根据核查的情况,我们了解到举报人的真实想法后,迅速找到了问题症结,第一时间向举报人宣传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并宣传信访举报条例,耐心对举报人进行解释,最终该举报人也承认举报内容不实。”核查组成员表示,通过详细的核查,确认关于针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刘某的举报属于错告后,经过分析研判,核查组最终决定予以刘某澄清正名。

为消除顾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龙里县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向刘某所在的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刘某本人发函反馈核查结果,并发给刘某澄清正名函,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下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严肃查处,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龙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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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纪委、龙里县纪委监委

微编:石芳蓉“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75期(总第1549期)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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