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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扫黑除恶三年大盘点

贵州改革 2022-03-30

4月30日上午,记者从贵州省扫黑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以“组织建设”强基,集中力量打赢了扫黑除恶这场整体战、歼灭战。

发布会现场

  据悉,三年来,全省共侦办涉黑案件202起,涉恶案件593起;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76件2870人,涉恶案件607起4003人;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一、二审案件1439起10696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86件464人,充当“保护伞”问题753件784人,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402件479人。
  同时,全省组织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248个;排查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1065名。

发布会现场

  通过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攻克了一批重大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社会治安环境显着改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发布会现场
  与此同时,三年来,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与人民银行、证监、税务、审计等部门通力合作,共査封、冻结、扣押黑恶案件涉案资产283.61亿元,法院一审、二审共判处黑恶势力财产刑208.8亿元,处置到位156.76亿元,处置到位率75.08%,有力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贵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如何推进?

官方解答来了


4月30日上午,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在贵阳召开。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情况,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就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作了详细回答。

发布会现场
  近期,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我省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嘉奖。请问贵州对全省三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工作有哪些具体安排,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李豫贵(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我省共有6个集体、14名个人获表彰,11名领导干部获嘉奖。同时,因三年专项斗争整体成绩突出,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这是党中央对贵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的高度肯定。
  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受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这些受全国表彰、嘉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我省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的典型代表。
  像这样的先进典型还有很多,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榜样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职责使命,经省委批准,近期将召开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表彰60个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50名先进个人;会同省委组织部嘉奖100名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通报表扬一批先进单位,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省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勇于担当,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为全省“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打伞破网”取得了显着成效,请问下一步常态化推进中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同时,对于已查处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推进以案促改?

  吴寿文(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纪委省监委持续从省级层面推进制度建设,先后与公安、检察等政法机关联合制定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切实打通线索移送反馈、逐案跟进筛查、信息共享互通等关键环节,确保合力推进专项斗争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丰富完善配合机制,与政法机关密切协作、合力攻坚,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共同推动专项斗争取得了显着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深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引导作用,结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信息通报、提前介入、诉前会商等协作配合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强化工作衔接。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视情况采取纪检监察与公安“双专班”“接力赛”等协同办案模式,分类实施审查调查策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上级交办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黑恶犯罪案件,及时跟进开展线索梳理排查、逐案分析研判,切实配合做好涉黑案件倒查,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以重点案件突破带动深挖彻查工作整体推进,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省纪委省监委一贯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工作,随着相关案件陆续结案,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标本兼治。
一是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抓紧抓实“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按照“三会两书两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警示教育开展到位、存在问题检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通过发送提示函、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有效方式,督促案发地区或部门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和问题根源,及时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从制度上、根源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从体制机制、文化氛围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三是创新形式开展宣传报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报刊杂志等媒介载体,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切实打通群众知晓“最后一公里”,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拉长警示震慑效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夯实,请问下步常态化推进中,组织部门如何配强村支两委人员,持续巩固基层基础?

 徐永琳(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近三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248个,排查清理了一批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下一步我们将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抓手,建强基层基础,筑牢战斗堡垒,扫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一是加强村“两委”队伍建设。以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采取“五个一批”(现任村、社区干部提升留任一批,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回引一批,致富能手培养使用一批,退役军人定向推选一批,机关事业单位择优下派一批)措施,扩大选人用人渠道,选拔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实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制度,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委监委、统战、政法、民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符合条件才能作为提名人选,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村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级党委组织部牵头考察,并经县委研究同意才能履行选举和任命程序,强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同时,我们考虑在村“两委”换届后,采取省级示范、市县轮训的方式,对村干部开展全覆盖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推动村“两委”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二是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像日常清理大扫除一样,定期进行清扫。围绕能否担当起乡村振兴重任、能否有效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能否联系服务好群众等,完善村级党组织建设负面清单,用好巡视巡察、党委政府综合大督查等成果,采取村级自查、县乡镇审查、上级核查的方法,对村党组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不设指标、不定比例排查软弱涣散和后进党组织。采取一名县领导联系、一名乡镇班子成员包村、一名第一书记驻村的方式,“一村一策”精准整顿。对过去因黑恶势力干扰侵蚀被纳入整顿对象的,作为重点对象跟踪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复。
三是持续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党组织设置有机结合,完善网格化组织体系,以组织体系的优化推动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建立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组织研究决定机制,强化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的领导作用。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集体自办、党员干部带头办、能人领办“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动员发动群众抱团参与产业发展。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交由村级组织承接或协助完成的工作事项由县级审批,切实为村级组织减负。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制度,明确村“两委”和村干部小微权力“边界”,让村级权力事项更加公开透明,有效压缩“村霸”等生存空间。按照简洁易懂、方便操作的原则,由乡镇党委指导制定好村规民约,组织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培育文明乡风。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今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标准核定,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每人年收入不得低于4万元,实行“一肩挑”的不低于5万元。全面落实村干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目前已有30个县落实了该政策。加大典型选树、宣传、表彰力度,对获得1次市级以上或连续2次县级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任期内,从获得表彰的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目前已有728名村干部享受该政策。落实党内关怀、谈心谈话等政策,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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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记者:何永利、旷光标、任勇

微编:石芳蓉“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120期(总第1594期)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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