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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3起基层财政监管典型案例通报
一、原黔西县财政局观音洞财政分局出纳宋晓刚、局长张静和铁石财政分局局长任勇等人玩忽职守问题。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在李春花先后担任观音洞财政分局及铁石财政分局会计期间,观音洞财政分局出纳宋晓刚、局长张静,铁石财政分局局长任勇等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玩忽职守,导致李春花多次挪用巨额财政资金。2021年2月,李春花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3月,张静、任勇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宋晓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4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原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纳柳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柳零采取克扣本单位部分职工工资、伪造考务费发放清册、占用剩余办公费用等方式,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并伙同他人通过票据造假及重复报账等方式贪污公款。2020年9月,柳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原黔西县五里乡新法村合发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刘光群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经济组织资金问题。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刘光群在负责合发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期间,通过编造采购事项、虚列备用金支出等方式,先后20余次使用合作社现金支票提取现金的方式,将合作社巨额资金转存个人账户占为己有,用于购买彩票等个人消费后无力偿还。2020年9月,刘光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毕节市纪委监委网站、毕节廉哨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徐诗沅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