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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
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贵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再勇,省法院院长韩德洋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在表决通过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在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在贵州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谌贻琴指出,栗战书委员长来贵州出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开幕式并开展调研,带来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贵州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饱含着对贵州干部群众的深厚感情,充满了对贵州未来发展的殷切期望,是对我们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生动示范,是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精准辅导,是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贵州的有力指导。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加强改进立法工作,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的贯彻实施,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不断提升监督实效。要扎实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代表队伍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的报告;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贵州茅台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直接领导下,省监委与时俱进推动监察制度建设、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深化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省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思想武装、及时跟进学法、注重实践练兵、营造法治氛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坚持既审慎稳妥又积极作为,与时俱进建立健全全省监察工作制度体系,建立完善“程序类”“实体类”“协作类”“约束类”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立改废释”和备案审查各项工作。同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善用政策策略激发正向能量,加强和改进复审复核工作,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报告还介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省监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就是接受其监督的重要方式,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确保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记者:许邵庭、权若青、杜朋城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黄 勇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