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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被刑拘!多方发声

贵州改革 2022-03-30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发布消息称: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记者从警方处获悉,通报中吴某凡即是艺人吴亦凡。


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等发声: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


随后,相关话题#吴亦凡被刑拘#登上微博热搜。@人民日报、@中国长安网、@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等接连就此事发声。
@人民日报: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中国长安网: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吴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着桃色气息的娱乐八卦,而是实实在在的涉法事件,也为全社会上了一堂很扎实的法治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子弹飞一会儿,这不仅关乎对受害人的保护,也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吴亦凡被刑拘也再一次证明,法律不会因炒作而歪曲,也不会因流量而姑息,法不纵恶!


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没有哪个圈是法外之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涉嫌违法犯罪,必究!必惩!


吴亦凡被刑拘

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昨晚,知名法律博主@岳屾山 表示,刑拘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简单讲就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刑拘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
1.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能确定为有罪,所以会称为“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审判阶段会称之为“被告人”,所做的行为会说“涉嫌”某罪。
2.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会依照中国法律惩处,并不会因其外籍身份而脱罪。外国人犯罪一般会判处驱逐出境,是在刑期执行完毕后强制驱逐,并十年内不得入境。
3.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编剧六六道歉:

震惊!难以置信!


今天凌晨,编剧六六在个人微博中就此前发表过关于吴亦凡的不当言论道歉:“今晚,我思索再三,决定认真跟大众、跟儿子道个歉:我是公众人物,要修德修口,多读书多学习,也给儿子一个警示:凡走过必有痕迹,不可游戏人间玩弄情感。为此自罚封闭微博半年。”
回忆起2016年时发表的言论,@六六 表示自己当时未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完全以吃瓜群众心态发表言论。
对于警方通报,六六表示:“看到朋友圈纷纷转发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太震惊了!”“我当时看到第一次警方披露的时候,难以置信,感觉编剧都编不出这样离奇的故事。”



吴亦凡的超话已经被关闭


今天凌晨2时许,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注意到,新浪微博上吴亦凡的粉丝聚集地“吴亦凡超话”已经被关闭。


此外,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吴亦凡关联公司仅一家厦门亿和云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存续状态,其余均已注销。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吴林(吴亦凡表哥),吴亦凡持股99.99%,为大股东及最终受益人。


此外,吴林担任多家吴亦凡工作室关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传媒工作室等。近日,吴林多家关联公司已进行注销备案、清算等。




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


7月22日,据“平安北京朝阳”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针对都某竹通过网络反映受到侵害和吴某凡一方报警称被敲诈勒索的情况,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当事人、走访证人、调取书证、固定提取电子证据等工作,初步查明了有关事实。现就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吴某凡与都某竹交往情况

2020年12月5日22时许,冯某(女,28岁,时任吴某凡执行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某竹(女,18岁)到吴某凡(男,30岁)家中参加聚会,10余人共同玩桌游并饮酒,次日凌晨至7时许,其他聚会人员陆续离开,都某竹酒后在吴某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性关系。当日下午,都某竹在吴某凡家中用餐后自行离开,期间两人互相添加微信。12月8日,吴某凡给都某竹转账3.2万元用于网络购物。此后至2021年4月期间,两人保持微信联系。

二、关于都某竹等人发布网络信息情况

2021年6月,都某竹与好友刘某文(女,19岁)商议,在网上公开与吴某凡交往过程以提升网络知名度,遂由刘某文于6月2日以“刘美丽同学_”微博账号发布都某竹被吴某凡“冷暴力”的博文,7月8日至7月11日,都某竹跟进发布3篇博文。7月13日,网络写手徐某(男,31岁)为牟取利益,主动联系都某竹,经商议后,共同策划并由徐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7月16日起由都某竹通过微博账号陆续发布。

三、关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迢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况

2021年7月14日,朝阳警方接到吴某凡母亲吴某报警,称遭到都某竹敲诈勒索。当日警方依法进行了受理和调查,工作中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男,23岁),并于2021年7月18日在江苏省南通市将该人抓获。

经查,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期间,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某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某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某竹联系,获取都某竹与吴某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7月1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同时,刘某迢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系吴某凡律师,与都某竹协商达成3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7月11日,吴某凡母亲分两次向都某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某迢继续冒充都某竹,向吴某凡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后又冒充吴某凡律师要求都某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都某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某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某竹,都某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

刘某迢被抓获后,对其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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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政事儿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黄   勇“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213期(总第1687期)

▌202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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