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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篇):独山县•册亨县

省委改革办秘书处 贵州改革 2023-09-19

独山县“双语警务”激活少数民族地区

基层治理新动能


近年来,独山县立足偏远乡镇玉水镇少数民族占比高、群众多用少数民族语言交流实际,结合当地民俗,通过推行“双语警务”,不断激活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的目标。 

一是“双语宣传”察民意。安排通晓民族语言的民辅警深入辖区民族村寨、学校等,通过“双语”入户宣传、召开“双语警民议事会”“双语院坝会”,开展双语宣传法治教育进校园等形式,强化各类政策法规宣讲宣传,提高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办事、表达诉求、解决矛盾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2023年以来,出动警力83人次,入户开展宣传210次,到校开展法治宣传16次。

二是“双语调解”解民忧。充分运用“双语”优势,加强矛盾纠纷入户排查,将日常接处警、走访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记录、进行综合研判评估,强化派出所与镇综治、村支两委等多部门联动,安排通晓民族语言的民辅警运用民族语言从法、理、情角度开展调解,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2023年以来,走访群众2120人、排查纠纷81起,调解矛盾纠纷35个。

三是“双语服务”暖民心。在玉水镇派出所设置“水语窗口”,专门为汉语交流困难的水族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或提供政策咨询,开展户籍业务延时办、错时办、预约办、上门办等服务,有效解决部分少数民族村寨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等难题。2023年以来,“水语窗口”已服务少数民族群众230名、为群众上门办证5次、送证上门15次。

(独山县委改革办供稿)      



册亨县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运行显实效


今年以来,册亨县持续巩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成果,率先在全州建立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新路径,以“柔性”协调代替“刚性”审判,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数量,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一是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县政府、法院、检察院资源整合、力量集合、功能融合、措施聚合,按照“有牌子、有地方、有人员、有制度、有统计、有总结”“六有”标准,挂牌成立县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行政、司法和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配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人员。坚持专业化导向,从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或其他具有相应法律专业知识人士,挑选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同志作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员,组成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化解员库,参与行政争议诉前沟通、解释、协调等工作。目前,全县行政争议专业协调员库共有92人,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27人次。

三是规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制定《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册亨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性质职能、组织机构、受案范围、化解流程、司法确认等进行规定。明确协调化解时限,安排专人主持协调化解工作,并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化解受理情况,涉案行政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提交实质化解意见,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0日。

四是注重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成效。与集中管辖法院建立常态化诉前协商机制,由专职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针对被诉行政行为有明显瑕疵或行政机关主动自我纠错情况,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与主动履职,对案件复杂的适时组织法院、检察院、律师及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对涉诉较多或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宣讲,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发生。目前,共协调化解案件7场次,化解重大历史遗留案件2件。

 (册亨县委改革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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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3年第46期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叶大成

“贵州改革”微信2023年第1262(总第4197期)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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