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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老师!这里有人作弊!!!

2016-12-18 欣欣农院


相信前几天

不少同学被这样一个截图吓到了!

↓↓↓




小编不得不再次强调一下




这不是演习!

考试作弊真的会被捉!进!去!


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定为刑事犯罪。《刑法》这一新增加的内容中,不仅规定考试作弊行为本身要受到处罚,还将组织作弊、帮助作弊的行为入刑,并且对此类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惩罚力度明显上升。


临近考试,各种老师、各种班主任、各种辅导员、各种学长学姐采用了各种办法,都是在跟你强调一件事情:


考!试!纪!律!


但是,有些同学还是铤而走险,妄图蒙混过关~~

对此,睿智的小编只想说——


呵呵!

简直低估了监考老师水平!

监考老师的双眼看透了太多太多!




有些同学在考试前,总是叫嚣着下面的话:


然而

也有些同学说,大学是这样的……


“大学就是16周的幼儿园+2周的高三”

“大学就是前16周像泡脚一样的舒服,后2周要把洗脚水喝了”



昨天,四六级考试刚刚结束

接着就有同学晒出了好评:




相信这位同学在考场里

一定有一个非常好的体验



虽然这位同学的成绩,可能会不尽如人意

但是,小编还是想为他点一个小小的赞

因为他,


全凭自己实力!没有作弊!!!


我们都想考一个好成绩,因此想着各种方法提高我们的分数。

但是,考试的制度总是严格的!

一切因侥而做的事情,终会有所代价!


那么在即将到来的考试周中到底要不要作弊呢?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难道你要像“亡命赌徒”一般的“不惜代价”去“赌上一场”吗?作弊得来的结果,不值得赌上任何东西。真正不会被人抢走的,只有自己肚子里的知识!




作弊得来的东西,就像镜中花、水中月一般的虚无......

在你的未来里,能为你所用的

唯有你真正掌握的知识与能力而已!


考试周的正确打开方式

还是踏踏实实的学习!


其实,皇家大农林这么大

学习的地方并不缺!

图书馆

教学楼

学院楼

……

到处都是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

到处都可以偶遇一堆学霸!


临近期末

大家可以相约一起上自习了!!!

因为


最后

祭出大招

用一张前阵子火爆朋友圈的图片

与大家共勉




临近期末

祝大家开开心心!

逢考必过!

可以在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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