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集团来南理工调研,说明收复校园的事情哈工程也不是不能谈
首先开篇给自己的推文打个小广告,高清重置的,中、俄、英三语校对版「哈军工校徽」已经制作完成,各位军工七校的校友们请自行取用。
本文消息来自南京理工大学北京校友会。
融通集团是做什么的,我就不多展开说了,大家只需要知道,哈工程但凡还存在一点在哈军工大院里收复故土的念想,是一定需要和融通集团打交道的。
哈船院历史上两次拿回了哈军工故土。
哈船院筹建初期,经筹建领导小组争取,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将原哈军工校舍拨付19万平方米给学校使用。
70年代末,学校领导向中央军委、国务院、国防工办、六机部汇报校舍的历史与现状,请求废除原来与省军区签订的“协议”,改变学校“欲迁不成,欲建不能”的境地。
80年代中期,《中国青年报》关于“军工大院房地使用情况”的内参报道,引起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鹏的重视,批示国家教委、中船总公司、解放军总后勤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年后,李鹏与解放军总后勤部洪学智部长又对学校校舍问题作了专门研究。又两个月后,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等人分别在“关于解决黑龙江省军区等部队单位和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房地产调整问题的会议纪要”上签字,后国务院以国阅(1987)84号文件作出规定,军区将原21号楼、41号楼区房屋及其附属用房有偿转让给学校,将北田径场、军工大操场无偿让出,合集占地共24万平方米。51号楼及其附属用房以后再议。
又一年后,根据国务院国阅(1987)84号文件,学校与黑龙江省军区签署房地产转让协议。90年代后,军区分两次将协议规定的房产移交学校。
然而从那时到如今,当年的“再议”就没了下文。如今随着形势的变换,再想要按照之前的方式“再议”已经不可能了,但却另有一套办法。有一个词,叫“营房置换”。哈工程想要收复失地(如果还想的话),只能采用这种方式,找块省军区满意的地方,把房子盖好,把他们换过去。
然而这样做,到底对学校财政压力有多大,就不好说了。收复失地,到底能否解决如今学校人多地少的问题,也一定会伴随着不小的争议。
但现状是否就是最优解,能否就这样一直一直维持下去,也还需要时间来给我们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