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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道德至高点”综合症

2017-03-09 熊飞骏 微品选读

中国人从不反省:自已也曾干过或有条件时一样会干那些他经常痛恨的坏事蠢事。



欧美人碰上他人的错误或不智行径,首先想到是检讨自己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行为和倾向;中国人看到他人干了坏事傻事,只会慷慨激昂一番以显示自己多么精明正派。

中世纪欧洲有这样一则基督教故事:一个在小镇上卖淫的妓女被抓住了,人们把她交给教堂的牧师。中世纪欧洲是政教合一的社会,按教会律令该妓女要受到被众人用石头砸死的酷刑。牧师对围观的小镇居民说:如果你们当中有人自认为一生没干过一件错事,那么请他(她)上来砸下一块石头。


十分钟后,围观的居民逐渐散去了,妓女身上没有落下哪怕一块石头。


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中国,包管人们会争先恐后地冲上去砸下第一块石头,以显示自己多么高尚正派。


童年时期看电影《一江春水向东流》,主情节是抗战时期教师张忠良离妻别子远走他乡投奔抗日救亡阵营,没想到处处碰壁穷途潦倒一事无成,流落到战时陪都重庆时已沦为衣不敝体人人嘲笑的叫花子。此时一直暗恋着张的美丽女学生救了他,把他推向重庆的上流社会,两人自然从恋爱走向结婚(那时的中国可一夫多妻)。在张忠良命运如日中天之际,张的原配找到了重庆,阴错阳差在张公馆当了厨娘,并在张忠良大婚庆典那天亲眼看到老公给昔日的女同学戴上结婚戒指……



于是张的结发妻子投了江……


那时乡镇放的是露天电影,我记得身边那些邻里乡亲一个个呈现切齿诅咒怒不可遏状,恨不能把张忠良亲手千刀万剐。我幼小的心灵当时很奇怪,这些人我太熟悉了,如果把他们放在张忠良那位置,包管百分九十九都会做出和张忠良一样的选择?为何发生在别人身上就一个个喊打喊杀呢?


凡是看过戏剧《陈世美不认前妻》的国民,没有一个不破口大骂陈世美的。其实把中国男人放在陈世美那位置,在多妻制的封建中国,绝大多数普通男人都无法抗拒皇家附马的诱惑,选择美丽教养好的公主而搁置糟糠前妻。


观众对陈世美同仇敌忾之余,很少有人质疑秦香莲的所作所为是否过份?陈世美确然铸下大错,不但抛弃前妻还构成欺君罪,一旦败露将满门抄斩,这也是陈世美不可能回头的主要原因。在丈夫大错已成无法挽回的情势下,面对困局秦香莲有两种选择:一条是讨公道把老公告上庭堂,那样不但要不回老公,欺君罪满门抄斩,还要搭上两条儿女的性命;另一条是为了儿女忍下一口恶气,收下老公的钱,努力把儿女抚养成人。如果你是一个为人妻为人母的女人,你会选择哪一条?我相信选择走秦香莲那条道的人应该是少数!因为多数中国女人本性善良且不极端的。很少有观众想到秦香莲与陈世美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上世纪的台湾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曾经赚尽了绝大多数中国女观众的眼泪,女主人公的所作所为就和秦香莲判若两人。那是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


著名的“民主小贩”杨恒均先生曾做个一次民意调查:他随机采访了几十个人,问他们“中国人是否适合民主?”结果都回答“不适合!”没一个例外?然后杨先生又问他们自己是否适合民主,结果都毫不犹豫地回答“适合!”一样没一个例外?


…………


中国人习惯把自己置于“道德至高点”,自我感觉良好同时又极端轻视不信任他人。同样的“不厚道”事发生在自己身上都情有可愿,发生在他人身上则切齿痛恨不依不饶。


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一文中曾说中国人“拒绝认错”乃第一大劣根性,就是“道德至高点”综合症的典型特征之一。


毛左群体是“道德至高点”综合症重灾区!我接触过的一些毛左人士,一个个都视自己为救世主和正义化身,无不对他人满腔仇恨,满眼“汉奸卖国贼”,乱扣帽子乱打棍子,恨不能对国民大开杀戒。


部分自我标榜的民主人士也患有程度不同的“道德至高点”综合症。民主的精髓是“多元”和“包容异见”,可一些民主群也一样弥漫着“我是真理”的病态风习,不但容不下非捣蛋性不同声音,甚至对异见者恶语相加。这些都是和民主作风相悖的。


现代民主宪政体制是基督教文明的产物,“我是罪人”则是基督教文明的精髓。“道德至高点”综合症与民主精神不能并存。


一个理性公民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对人性弱点要有深刻的同情,而不是势不两立。


宽容、自省是人类的最高智慧!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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