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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请不要再称呼她们“慰安妇”!

2017-08-21 局长求关注☞ 语情局


8月14日,是国际“慰安妇”日。也就在这一天,电影《二十二》上映。这是国内第一部获得获得公映许可的“慰安妇”题材纪录电影。随着各方的呼吁,这部电影的排片率终于从尴尬的1%增加到13%。


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局长就听人安利过这部电影,还有2016年上映的、跟它题材相同的韩国电影——《鬼乡》。


今天的文风可能不会那么轻松,因为局长也是鼓足勇气才走进电影院。不过我们不聊电影本身,局长想聊一个词——“慰安妇”



“慰安妇”

被日军强迫当慰安妇的受害者们


讲真,每次看到“慰安妇”这个词,都觉得它刺痛我的眼睛和神经,甚至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上小学的时候,学校曾发过一本历史读物,貌似叫作《不能忘记的历史》(书名未必准确,不知道跟局长同龄的小伙伴是否会有印象),主要写抗日战争期间日军的残暴罪行。印象中,书中并没有“慰安妇”一词。局长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后来在杂志上。


可你知道吗?“慰安妇”是日军创造出来的词,它的正确称呼应该是被日军强迫当慰安妇的受害者们(在电影里看到时,局长心里一震)。局长查了一下资料,它的其他称呼还有“二战期间日军性暴力受害者”“性奴隶”(在语言学上,这叫作等义词)


虽然我们给“慰安妇”三个字打了引号,但这一称呼并不能从字面上准确地反映出“慰安妇”的本质。


2012年12月,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所长张宪文曾提出,应将“慰安妇”改称“性奴隶”。理由就是“慰安妇”这个称呼“是从日本军人角度而言的”,而“性奴隶” 则强调的是那些饱受摧残的妇女是被侵犯的受害者。


2012年7月,时任美国国务卿的希拉里·克林顿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将其改为“被强迫的性奴”,以此要求日本正视二战期间的性暴行。此后,韩国政府也表示考虑采用类似称呼取代“慰安妇”。


△《二十二》电影拍摄图


语言学上有一条著名的原则,叫作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大概就是说,人们在言语交际中,有意无意地对言语活动中的力量消耗做出合乎经济要求的安排,但前提是保证完成语言交际功能。


人们为了给这些受害者分类,简单粗暴地给她们套上了“慰安妇”这个词,或许在某种程度上也符合语言的经济学原则,但这是不是也导致谁会在乎它的正确说法是什么?而这会不会又是另一种不尊重


局长觉得,虽然“被日军强迫当慰安妇的受害者们”与“慰安妇”相比,用词较多,繁复拗口,或许不那么“经济”,但还是应该使用这个正确称呼,因为面对这样的历史,所有的语言原则和规律都显得苍白无力


我们都不希望,许多年后,她们在我们的历史课本上只剩下冷冰冰的“慰安妇”三个字。


请记住,她们不是“慰安妇”,她们是被迫充当奴隶的战争受害者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局长还想到另一个问题,很早之前就有发微博提醒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可随意简称为“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很显然,我们纪念的是“遇难同胞”,而非“南京大屠杀”。


与此相应的,还有“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纪念碑”等,局长也觉得,这些名称里的任何一个字都不该缺失


很遗憾,网上还是能随处见到“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字眼,或许只是无心,但却刺眼。



局长郑重提示:请随手转发,让更多人了解,有些名词不能想省就省,莫让冰冷的语言再次伤害她们。



情报员:两把青

编辑员:柴如瑾

图片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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